第二节 法庭 富裕人民法庭组建于1976年 9月18日,隶属于富裕县人民法院。1983年划归嫩江农垦法院
(后更名为齐齐哈尔农垦法院),是该法院的派出机构,受法院和牧场党委的双重领导。
1982年法庭组建以来,在岗人员始终在 3~4人,庭长先后有8位任职,任职时间少则一年,
多者 8年。干警的人员变化比较大。随着法院的专业化建设的加强,法庭人员从1991年起逐渐
趋于稳定。
1976~1981年法庭副庭长郭权,下属审判员、书记员各一名。
1982~1984年法庭由审判员纪玉梅负责,有书记员、法警各一名。纪玉梅带领导干警努力
钻研业务,审判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1984年法庭副庭长段春平,下属审判员、书记员兼法警各一人。1985~1986年,纪玉梅又
负责法庭工作、法庭创造了无积案、无错判、无缠诉的突出成绩,连续两年获得法院的“先进
单位”、农垦中院的“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先进集体”等称号。
1987~1988年刘五超任法庭庭长,下属助审员兼法警、书记员各一人。获得法院的“先进
单位”、“文明法庭”称号。
1990~1992年法庭副庭长王力权,下属助审员兼法警、书记员各一人。获得法院的“先进
单位”、“文明法庭”称号。
1992年庭长祁云荣,下属审判员兼法警、书记员各一人。获得法院“文明法庭”称号。
1993~1995年,刘萍任法庭副庭长,1996~1999年,任庭长。下属审判员、助审员、法警
兼书记员各一人。全庭干警集资对办公场所进行改造。由原来40平方米,扩建到95平方米,设
有庭长室、审判室、档案室、公判庭分设而立,使办公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大大缩短了与省
高院“法庭标准”的差距,成为嫩江农垦法院的排头兵,连续 3年分别获得法院的“综治先进
单位”、“先进集体”、“优秀报道组”称号;连续 7年获得中院的“先进法庭”、“标兵法
庭”称号。1994年被省高中授予“文明法庭”。1998年荣立省高院“抗洪抢险集体三等功”。
1999年,在农垦中院努力下,农垦总局下拨了“改善装备、房屋修缮”款。得到场领导的高度
重视。专款专用,办公场所改换门庭,由原来95平方米扩增到 202平方米。分设庭长室、接待
室、档案室、办案组、微机室、盥洗室。装备了吉普车一辆、传真机一台、电脑打字机一套。
使办公条件完全达到省高院要求的标准。
1999~2000年法庭庭长薛传喜,该庭是富裕、 依安合并后办公的中心法庭。下属审判员1
人、助审员4人、兼职2人。两年来,他与全庭干警团结奋斗,努力拼搏,超额完成了法院下达
的各项指标,连续两年分别获得农垦中院的“先进集体”、“人民满意标兵法庭”等称号。
在法庭的发展建设过程中,涌现出一些突出的干警:包铁峰自1984年调入法庭工作以来,
历任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他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在艰难困苦面前是先锋,在名
利地位面前他谦让,连续多年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牧场优秀党员。1986年被农垦总局评为
“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1998年被农垦总局、总局政法委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2000
年被农垦总局、总局政法委评为“垦区政法战线先进个人”,农垦中院授予“优秀审判员”称
号。助审员程维才,1991年调入法庭,历任书记员、法警、助审员。他虚心好学,钻研业务,
热爱审判工作,不怕苦和累,整理档案卷宗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四次分别获得法院的文明干
警、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报道员称号。1996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书记员。
从1976年成立富裕法庭,到2000年末,总计立案1 064起,结案1 064起,结案率100%。
历年立案结案情况统计表(1976~2000年)
表5-2 单位:起
续表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