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政
第四节 民政
一、机构
牧场民政局始建于1993年。在此之前由富裕县民政局管理,牧场婚姻登记到就近乡、镇去
办理。1990~1992年,牧场为了方便群众,把富海镇婚姻登记员接到牧场来每月登记一次。民
政工作纳入垦区(富裕牧场)管理之后,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为民排忧解难作了大量的工作。牧
场民政局纳入牧场管理后由于经济困难和改革制约,业务开展不全面,民政局与司法科 (司法
分局)合并后,1993~1998年上半年设2个编,车立金民政局长兼司法科长,丁建东任婚姻登记
员。1994年总局民政局对各场民政局进行业务培训,车立金颂发了民政局上岗证,丁建东颂发
了登记员证。
二、业务开展
(一)婚姻管理(婚姻登记)
配合牧场计划生育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1995~2000年牧场民政局与计生办实行联合办
公。由公安分局、司法科、计划生育等部门盖章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1995年后,婚姻登
记双方需到医院婚前健康检查,合格的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依据
法定条件可发离婚证。
(二)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
农场民政局根据国家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以及省、总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金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1998年牧场开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被保障对象首先由
民政局为各单位下达人口指标,再由各单位将低保人员申报场民政局,民政局从严把关,报管
局民政局,由总局民政局审批低保人员。通过场民政局直接对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1998年,第一季度批准34户、80人,保障金总额为 3 725元,第二季度批准56户、91人,
保障金总额16 200元,第三、四季度 152人,保障金额为34 980元,全年合计,发放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金54 905元。
1999年,低保户73户、183人,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6 956元。2000年,194人,发放
低保金83 889元。
(三)残疾人小额扶贫贷款
总局残联为扶持残疾人尽快摆脱贫困,1998年通过分局民政局为牧场残疾人放贷款 2万元;
1999年放贷5万元。
(四)扶贫救灾
牧场在1998年遭受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袭击。全场大面积受灾绝产,十队西侧道路被洪
水冲开,全场人民投入到抗洪抢险战斗中。十四队居民在洪水高潮时全部转移到十队、十一队。
根据农垦总局的指示,全场有368户居民转移到建三江农垦局所属11个农场安家落户。
1998年8月29日,牧场接受全国各地救灾援助,调入被褥1 225套、棉衣800件、单衣800件、
鞋100双、糖块8箱、药品 3箱、衣裤9 900件、五彩布1块。9月24日,调入被褥459条、棉衣裤
300件、尼大衣100件、大衣70件、毛衣1 500件、毛毯50条、书包30个、毛毯布 2卷。同年9月
30日,调入棉被褥400条、鞋100双、毛衣390件、手套150副、净水器150个、矿泉水100箱。10
月8日,调入衣裤18 169件、玉米移栽机1台。10月27日,调入棉被140床、单衣508件、棉衣52
件。上级为牧场调入棉帐篷7个、单帐篷11个、玉米种子3吨,11月4日调入服装2 000件。
1999年1月26日,调入棉被104条、棉库80条、饮料10箱、美国豆20箱、防寒服50件、大衣
7件、月球车20个。6月7日调入衫衣10件、救灾面粉520吨、大米10吨、豆油27吨。救灾物资全
部发放到灾民手中。
(五)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1995年,售社会福利彩票2万元。
2000年,向全场各单位及个人募集捐款 3 832元,其中交分局民政局1 682元,交场2 150
元,用于困难户救济。
三、首次残联代表大会
1999年 4月10日,牧场民政局召开了首届富裕牧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
牧场残疾人联合会。
富裕牧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届执行理事会议名单:
理事长:王永库
副理事长:车立金
理事:孙国喜、张国臣
名誉理事:刘丽华、曲秀娟、邵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