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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用工制度改革

第一章 政治体制改革

第一节 用工制度改革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期,一直沿用固定工、铁饭碗、按年限晋升工资制度。每个单位劳动
力的余缺及子女就业等均由劳动部门统一调配。对不适合本单位本职工作的职工,所在单位也
无权调整,只有无条件地执行劳动部门的统调。因此,常常发生“混钩”,只图工资不管效益
的现象。这种方式严重地影响了职工积极性的发挥,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的富民政策逐渐得到落实。牧场首先从不适合生产力
发展的、以奶牛为主的畜牧业开始,把部分奶牛转卖给年老体弱的女职工喂饲。随后在种植业
上,对一部分剩余劳动力,每人分得40亩耕地。由牧场垫付一切费用、代耕、代管、代收。只
享受盈利分红,不承担亏损风险。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农牧业
中逐渐形成了若干个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家庭农牧场。职工再也不吃企业的
大锅饭了,随之固定职工统一分配式的铁饭碗消失了,出现了“企业选择职工,职工选择企业”
的双项选择法,并签订劳动合同。

2000年,牧场有百名干部(约占从业人员的8%)、二百名专业工人(约占从业人员的16%)
实现转岗再就业。据统计2000年有563人输出劳务(约占从业人员的35%),他们在挣回200
多万元钱的同时,更主要地是带回了外地的先进经验,学到了科学技术。为牧场的全面发展奠
定了基础,增强了整体功能。全场有800多人(约占从业人员的80%)从事种养结合的家庭农
牧场的生产经营,一线的从业人员比70年代末增加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