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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资

第三节 物资



建场初期,全场的物资由场生产组统一调拨核算,零星农用工具由各单位自行购置。1962
年随着藏种基础母羊群的进场,各项事业得以发展,基本建设增大,成立了基建供销科。主要
采购钢筋、水泥、玻璃、木材等建筑材料,除满足基本建设所需物资外,还肩负着各单位生产
所需物资的采购、协调、分拨核算等。11月,为加强物资管理,牧场印发《物资管理办法》,
共11章36条。《办法》的实施,对加强管理、促进生产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63年,牧场划归红色草原农垦局以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掀起高潮。煤、木、油、钢筋、
水泥、农用生产资料以及建筑材料等主要物资的供应由红色草原农垦局直拨。当时组建了由物
资、粮豆(油)收购加工、电业、农机修配、汽车运输等行业组成的综合单位,集行政管理、
生产经营、有偿服务为一体。单位设在场部(现粮食科),称供销科。

1965年牧场下放给地方,隶属于林甸县管理,机械设备、物资调出,基本建设停止,原机
构有的撤销,有的缩简。供销科改为“五七厂”,具体负责物资的购销、原粮收购、粮米加工、
粮油供应、农机修理、发电等项工作。这段时间物资采购量很小,仍属综合性企业单位。

1972年牧场重归农垦系统以后,迎来了牧场建设的又一个高峰,物资购销量明显加大。同
年牧场把农机修配划出后单立,另起炉灶以后单位的其它业务未减,仍称供销科。这段时间的
物资由省农场局嫩江分局拉哈转运站供给。1976年以后由农场总局王岗物资供应站直接调拨,
采购员订购以后,发往泰康火车站,然后转运牧场。

2000年,物资科拥有400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办公室,800多平方米砖瓦结构的库房,800
延长米的砖围墙,占地1.6万平方米的露天仓储大院。库房内钢铁制做的货架,铝合金、木制
柜台等应有尽有。油库大小油罐齐全。这些良好的基础设施为标准化管理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90年代物资科多次被评为场、分局级文明单位。

一、基础设施建设

建场时牧场没有集中的物资仓库,储存大院。只是各单位备有存放生产工具和摆放零散备
品的简易仓库。1962年随基本建设的兴起,开始筹建泰康办事处,目的是方便进场物资的转运
和临时储存。办事处边建边用,到1963年竣工,内有400平方米土木结构平房一栋,占地面积
2500平方米的仓储大院,集转运仓储、接待服务为一体。

70年代初期随着牧场建设的兴起,物资购销量猛增,原有的仓储设施急需扩建。在无资金、
时间紧的情况下在供销科门前100米处(现乳粉厂)建临时仓储大院,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
四周围墙用土打制而成,后期增建了仓库(畜舍),主要用于煤、木、油等物资的储放。

进入80年代,临时的仓储设施逐渐老化,不但无修整价值,而且具有很多不安全隐患。于
是在场部西南角(现物资大院)开始了油料储存库,煤、木储存场地的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
(原临时仓储大院同时废除,停止使用)。1986年供销科分为物资和粮食两个科级单位以后,
物资科(含汽车队、泰康办事处)从原单位分离出来,在现物资科院单设门户。

1995年将原办公室翻新重建,油库、仓库、砖混院墙新建而成。2000年把院内重新翻耙,
铺垫了沙石,储存能力成倍提高。

二、物资采购及销售

自1956~1960年建场前没有物资部门。开荒建点所需物资由林甸县直供,生活用品由供销
社供给。1963~1964两年物资统由红色草原农垦局调拨,不足部分由采购员提出计划,农垦局
协调解决。极少部分零星物资如锄头、镰刀等小型农用工具由供销系统保障供给。1965~1971
年牧场划归林甸县管辖,基本建设停止,物资需用量几乎为零。临时性的急需物资各单位会同
场领导自行采购。1972年以后的嫩江分局时期,由分局物资供应站(拉哈转运站)提供。采购
员订货后有的用汽运直发牧场,油料及煤、木等物资发往泰康火车站后转运牧场,存入物资科
或分拨各单位。进入80年代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90年代市场经济的建立,物资市场全
面放开,取消了内部调拨的供给方式,可随意到各地自由采购。

2000年,油料、化肥和少量的农机配件仍以总局王岗物资供应站供应和社会采购相结合外,
其它物资全部放开。用户可自行到生产厂家或销售商进货,降低了费用,方便了用户,促进了
生产建设的发展。

建场以来,随着体制的变更,政策的调整年物资消耗量不一,悬殊很大。

历年主要物资消耗情况表

表4-8 单位:吨 立方米



注:1、1960年、1963~1970年、1994年无据可查。

2、1997~2000年无计划供给,物资市场放开,未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