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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家庭农场

第四节 家庭农场



黑龙江垦区自1984年开始兴办家庭农场,1986年进入以全面兴办家庭农场为突破口的经济
体制改革阶段,巨浪的家庭农场发展到135 个,其中,独户家庭农场131 个,联户家庭农场4
个,多为农牧兼营型。同时,还有商饮、服务、加工、运输、修理等个体专业户8 个。家庭农
场规模上具备了一定的生产能力,家庭农场占总耕地面积80%。初步形成了国有农场统一经营
和家庭农场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兴办家庭农场的初始阶段,实行大包干的分配形式,只是确定了职工经营者的地位,农机
具的转让只是理顺了模糊的产权关系,职工还不完全是生产经营、投入、风险、利益的主体。
生产费仍然靠牧场垫支,产品管理失控,“挂账”大幅度增加,负盈不负亏的现象非常严重。
企业陷入“垫、贷、挂、亏”恶性循环的怪圈。这个怪圈使牧场经济陷入困境,1986年经营亏
损59.9万元,逐渐陷入低谷,经营十分困难,牧场没有流动资金,银行拒绝贷款,在这种形势
逼迫下,下决心开始推行“家庭农场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自此,“两自”制度开始深
入千家万户、全面推开。

1994年1月,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下决心推行生产费和生活费自理,两
年内所有农场的农业生产都要做到职工自费经营,并尽快做到土地承包到户、核算到户、盈亏
到户、风险到户(即四到户)。在这种形势下,牧场实行“两自、四到户”,彻底改变了农业
职工的工资分配制度,并使之成为生产、投入、利益和风险的主体。从而使牧场农业双层经营
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由于“两费自理”和“四到户”给牧场和职工带来巨大效益,并
促进了农牧业生产的大发展,所以很快就在牧场全面铺开。1997年职工家庭农场两费(生产费、
生活费)自理率达100%,农机具实现全部转让到户,土地固定租赁经营面积100%。

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牧场经济的大发展。1997年与兴办职
工家庭农场的1984年相比,粮豆单产提高38%,职工生活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