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济检查和物价管理
第五节 经济检查和物价管理
一、经济检查
牧场同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4年开展经济检查工作。15年来工商人员先后参加了分局
举办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班4期。场工商所还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行
政事业负责人学习专业法,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观念。并且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进行宣
传专业法,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
为搞好这项工作,垦区工商局每年都对场工商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在对收费、罚款、
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检查中,从未发现过重大问题的存在。
在经济检查工作中,开展了“打假扫劣”活动。本着“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抓住一案,教育一片,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为改革开放,搞活经济,发展生
产力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1987年,对乳粉质量进行检查。7月16日黑龙江日报刊载了题为《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报
道,批评牧场乳品厂生产的浪花牌奶粉质量不合格。在新闻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广大干部、群众
的强烈反响,经过整顿,乳粉质量提高很快,为后期荣获农牧渔业部和垦区优质产品奠定了基
础。此举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和信任,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物价管理
行政事业收费管理。为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1987
年省物价局在全省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据此制度,物价局每年都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
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度审验。年审前,下发文件,对年审的范围、时间和年审的事项提出具体
要求。年审中,认真审查每个单位的报告书填写是否完整,有无虚报、瞒报现象,是否经过负
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认真查看总账与明细账是否相符,发票与许可证副本规定标准对照是否
一致,票据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
结合《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对行政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和附加在价格上的各种集资、基
金,逐行业、逐项进行摸底调查。对教育、医疗、药品、通信电力系统进行专项检查,对化肥、
农药、种子、农膜、农用柴油进行重点检查,还对粮食、蔬菜、肉类、液化汽等13类、36种居
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监管。制止了乱收费、乱涨价,维护了职工群众利益。
物价检查。每年都要对农业生产资料、行政事业费和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检查。到
2000年末,未查出价格违法行为,通过检查提高了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意识。
实施“价格民心工程”。1997年省物价局提出实施“价格民心工程”,制止乱收费,减轻
企业负担,保护消费者利益。牧场工商部门在实施“价格民心工程”中,把责任落实到人头,
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医院、学校等各收费单位均设立了“明白榜”,工商管理部门还跟踪问
效,及时在《收费许可证》上变更收费项目。
对商家要求明码标价售货,统一印刷新价签,达到一货一签,要求填写齐全,书写清楚,
字迹工整,有审核盖章。
深入进行《价格法》宣传。《价格法》于199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总局物价宣传贯
彻《价格法》的通知精神,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活动。张贴标语100多份,广
播、电视宣传报道4篇,通过宣传,使《价格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发放《企业负担登记卡》。为了保护企业正当、合法的利益,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总局物
价局的要求,制订《企业负担登记卡》发放到各个企业,指定企业的财会人员专门对登记卡负
责填写、管理。并认真向企业宣传政策和发放此卡的意义,促进企业自我保护与社会监督,使
企业明白自已享有的监督权益。
做好农业成本调查。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搞好农业成本调查,保证了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掌握实际成本,搞好价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