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沿革
第七章 土地管理
第一节 管理沿革
自1960年建场到1987年,牧场没有专门的土地管理部门和专职的土地工作人员。牧场的土
地管理工作先后由办公室、生产科(水利)等有关部门代管。
1988年,按着黑垦局编[1988]1号文件《关于设立土地管理处的通知》,嫩江国营农场
管理局成立土地管理处,与水利处合署办公。1988年7月土地管理处单独设立后,牧场设专职
土地管理人员,由雷明霄出任,由管局土地局主管,牧场党委协管。
1991年6月11日,按照黑土农森[1991]27号文件要求,嫩江农场管理局土地管理处改为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驻嫩江农垦土地管理局。牧场设土地科,工作人员自1992年1月由王玉和
接任至1996年6月。
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1996年6月,管局土地局同牧场党委协商、研究决定,土地科由场
组织部的彭庆征接任,并出任副科长。1998年2月12日,根据黑土[1998]11号文件要求,驻
农垦的土地管理机构均收归省土地管理局,实行垂直领导。农垦总局的土地管理机构,称省土
地管理局驻农垦总局土地管理局;齐齐哈尔分局土地管理局更名为省土地管理局驻农垦齐齐哈
尔分局土地管理局,牧场土地科更名为省土地管理局驻巨浪牧场土地科。2000年省政府机构改
革后,更名为省国土资源厅驻巨浪牧场国土资源科,接受分局国土资源局的直接领导,人员、
费用等实行统一管理。
1993年王玉和、王梦和被评为管局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2000年被牧场土地管理部门评为
“垦区标准化国土资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