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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土地监察

第五节 土地监察


  一、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

1、法制与国土观念教育。牧场一些法人代表、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土地资源国情认识不足,
对《土地管理法》学习不够,认识不足,经常发生有法不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浪费资源、
违法占地现象。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土地管理法》,在牧场开展了重点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
合的教育活动,受教育面达90%以上。特别是在2000年土地日开展了“国土资源杯知识竞赛”
活动,效果很好。

2、土地执法检查。1989~2000年牧场国土资源科结合土地申报登记,开展了土地监察工
作,首先是建立监察网络,实行动态监察,建立检查制度,落实配备了兼职土地监察人员6名。
其次是结合申报登记工作,对各生产队居民点进行执法情况大检查,对查出的违法占地案件分
别采取拆除、罚款等措施。通过执法大检查和对侵占破坏土地资源的违法行为的惩处,维护了
法律的尊严、教育了广大群众。

1990年,土地管理部门依据监察办法,除常年开展经常性执行监察工作外,确定每年4~5
月和9~10月为重点检查月。在重点检查月中,土地监察人员深入各居民点,对新建房屋和其
它建设,逐户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土地部门结合其它工作随时进行执法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991年,参加了管局土地局贯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土地监察方针,按照省局部署,
进行的春秋两季执法大检查。对违法用地建住宅,令其退出新占地。

1992年8月17日,管局土地局将土地执法检查纳入系统管理目标,列为主管局长、场长签
订责任书内容。下半年牧场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管局土地局来场抽查中发现1989年以后新建
的仓房、牛棚3个没办用地手续,经教育后补交款项并补办了用地手续。

1995年,根据省人大和省政府关于“要把专业法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要求,
管局土地局实施了以土地管理“三无”场活动为中心的土地执法大检查。在全年组织的两次抽
查中发现巨浪牧场擅自批准9户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保护的耕地建住宅,属严重违法之举。
事后对此进行了妥善处理。

1997年根据《黑龙江省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1991年以来各类非
农业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清查。清查中未发现新的问题。

1998年4~10月间,配合总局、分局国土资源局查处大庆市农业开发办违法占用牧场耕地
案,为牧场挽回了经济损失。

二、开展“三无”活动

土地管理“三无”,即: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1992年9月管局开展土
地管理“三无”活动以来,牧场成立了土地管理领导小组。

1995、1998、2000年在开展的以土地管理“三无”场活动为中心内容的土地监察工作中,
重点抓法制宣传、土地使用权纠纷等项工作,在“三无”场创建活动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推动
了土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土地信访

1993~2000年,牧场土地部门在土地管理信访工作中共调处土地使用权纠纷12起,调处成
功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