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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自身建设

第五节 自身建设


  一、基础建设

为加强社会保险部门的自身建设,管局于1988年成立了保险管理委员会,具体指导监督社
会保险工作的开展,使其正常运行。明确了社会保险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各类人员的工作责任,
严格执行分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2项、职责范围10项、岗位责任制11项、《社会保险工作晋
级达标竞赛方案》等。使社会保险业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树立起依法管理、遵章办事
的新观念,使保险业务工作目标化、操作规范化、领导决策科学化,促进社会保险工作健康有
序的发展。

二、素质建设

为适应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新时期社会保险需要的专业人员,自保
险部门组建以来,先后制定了中长期业务学习计划和培训提高制度。定期参加齐分局举办的业
务讲座,定期进行业务考核,建立工作人员业务档案。先后26次派人员参加分局举办的各类学
习培训班,2次参加社会保险知识竞赛,4次参加专业考试、考核。通过培训丰富了业务知识,
提高了业务能力。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保险分局在内部抓了行风廉政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遵纪守法,堵塞各种漏洞和隐患,公开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了职工秉公办事、不
谋私利、勤政廉政,并收到可喜成果。高金荣多次被授予牧场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等光荣
称号。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均按“四统一”的规范化标准运作。参
保范围也由开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逐渐发展为医疗保险,向着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
“五保合一”的社会保险体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