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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民政

第五节 民政



牧场的民政、残联机构是同齐齐哈尔垦区一起,于1993年9 月同时成立的,全称“黑龙江
省巨浪牧场民政局”,接受牧场党委和分局民政局的双重领导。几年来,牧场的民政工作以全
国第十次民政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五次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经济建设
中的职能作用,在婚姻登记管理、灾民救济、复转军人安置、社团管理、殡葬及社会保障管理
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1993年9月组建民政局,首任局长张玉发,魏文忠出任民政助理。1997年起先后由郑利民、
李晓东、薛贵修等兼任局长,1996年1月起至2000年底设民政助理1人,由崔秀波出任。

一、婚姻登记管理

牧场民政局自组建以来,一直负责全场的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着政策规定行事,严格执
行分局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由于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管理条例》,
履行职责,按章办事,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经上级业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率100%。办理
结婚登记230对。

二、救灾工作

灾民救济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几年来在救灾物资发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特别是1998年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后在安置灾民的准备工作上,根据分局分配的安置任务,
依次场领导、科队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学校教师、条件比较好的职工一户一户细查走访、帮
其做出安置计划。不到3天时间接收灾民63户的任务,落实到位,做到了把最好的房子腾给灾
民,并且把粮油等生活必备品,甚至烧柴、灾民治病、通讯等都一一做了细致安排。准备工作
受到分局领导的认可和好评。同年协调有关部门对因洪灾造成房屋倒塌的12户居民兑现了保险
政策,还帮助没参加保险、房屋倒塌的4户居民解决资金和砖木等建筑材料,使这些受灾户顺
利渡过难关。

三、优抚安置

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是关系到国防建设的大事,牧场党委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纳入了党委
重要的工作日程。每年都指定一名场领导亲自抓这项工作,召开会议、听取民政部门的安置意
见的汇报,并根据当年退伍人数和牧场实际,拟定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保证了退伍军人的及
时安置,7年来共接收退伍军人13人,安置13人。其中1998年将抗洪模范吴福军首先安置在街
道办,后来又调整、提拔到生产队领导岗位。孙立国等人安置在鲜奶站或农牧业生产第一线。

四、基层政权建设

按着民政工作的职能和省民政厅的授权委托和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牧场工作的需要,1996
年牧场成立了街道工作办公室,同城镇建设管理局一套班子。将牧场场部地区的街道、房产、
规划、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等列为目标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重点抓了场区
规划、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稳定牧场的安定创造了一个法制化、规范化的良好环境。牧场
设街道办、连队设居民委、居民组,从上到下形成了居民的自治组织,为牧场的经济建设和社
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五、殡葬管理

为加强殡葬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牧场民政局认真贯彻分局《关于清理乱埋乱葬的通
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规定,成立了由主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2000
年4月向全场居民下发了限期迁坟通知书,《通知》要有关单位对坟包要逐个清理,限期迁埋
在指定地点,殡葬改革工作全面展开。提倡火化、深埋,教育居民努力做到死者不与活人争地,
为牧场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六、社会保障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是
由于居民的各自情况不同,个别居民户生活水平较低,有一定的经济困难。1998年1月,垦区
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把这件好事办好,民政工作人员参加了分局举办的骨干培
训班,然后深入基层调查摸底,通过走访对各居民点做了一次普遍调查,帮助基层审查把关。
自此,每年对基层申报的低保户都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和层层筛选,自1998年起到2000年末享
受低保人员达594人。1999年、2000年分别为12户、14户特困居民户每户发放小额贷款2000元,
用于有脱贫能力的特困职工尽快脱离困境。对扶持的困难户,认真帮其分析各自情况,选择适
宜项目。针对张如银和田少安两户的实际,帮其各用贷款买一头小奶牛,并帮其赊购鲜奶、饲
料等。经过精心饲养产犊出奶,不但还上了贷款,而且家庭摆脱了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