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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全面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活动

第二节 全面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活动



随着两个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不断升级,为更有效地指导全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
牧场党委宣传部(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办公室)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于1998年6 月起草了《关于
认真贯彻落实〈管局关于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报告》。《报告》对牧场如何开展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做了周密安排。

为了开展好这项活动,除认真贯彻分局1998年3 月制定的《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细则外,
牧场党委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实施细则。其主要内容包括十个方面(即十颗星):1 、爱国星,
侧重于顾全大局,履行义务,多做贡献,没有拖欠利费、税金的行为;2 、致富星,人均收入
达全场平均水平以上;3 、守法星,无违法犯罪,安全生产无事故;4 、计生星,计划生育达
标;5 、教育星,无文盲,入学无流失,在校无过失;6 、科技星,至少掌握一门科学致富技
术;7 、和睦星,夫妻恩爱,敬养老人,爱护子女,邻里团结;8 、文体星,积极参加文体活
动;9 、新风星,爱护公物、爱护环境,无迷信和黄赌毒行为,婚丧嫁娶从简;10、卫生星,
家庭整洁、卫生区干净。

评选的方法是:全员参加,公开评比,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达标挂牌。首先自报公议,
由群众联评,生产队党支部批准命名。

通过几年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开展,做到“四个结合”即:注重创建活动与经
济建设相结合,注重创建活动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注重荣誉感与利益感相结合,注重一般号召
与典型宣传相结合。使得“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