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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第二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继“新三反”和“反五风”之后,1963年在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了“四清”运动,即:
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统称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

1963年红色草原农垦局在红骥马场进行面上社教试点。年末红色草原农垦局、林甸县分别
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和宣传农村社教运动两个文件的通知”。1964
年3 月牧场党委通过了“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计划”。同年8 月,省农垦厅领导同红色草
原农垦局局长莫余生率领的社教指导组来牧场检查、指导社教运动的开展,使社教运动不断地
引向深入。经过局、县社教工作指导团扎根串联、访贫问苦、阶级分析、摸底排队,确认巨浪
牧场阶级阵线不清,各级领导权不完全在无产阶段革命派手里。不少干部被停职检查,接受群
众揭发批判。尤其是在揭批领导干部中,展开“刨根子、挖须子”活动,使全场多数骨干分子
不同程度地受到株连,有的遭到批判,甚至体罚和打击。这场运动直到1965年初才告结束。查
处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有问题的要案12起,对犯有不同错误和问题的23人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