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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妇女联合会

第十章 妇女联合会


牧场的妇女组织,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关心和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组织广大妇女
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培训妇女干部和幼儿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牧场的建
设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牧场的妇女工作是从牧场组建时开始的。1960年1月林甸县派来的首批35名干部中仅有两
名女干部,因而没有设立专门的妇联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1962年1月18~20日,牧场召开首届妇女代表大会。全场选出代表25名,到会21名,因事
因病缺席4名。会议主要三项内容:一是听取党委书记曲才所作《关于国内外形势和今后妇女
工作的任务》的工作报告;二是选举产生了由彭艳云、许淑珍等9人组成的巨浪牧场首届妇女
联合会;三是选举产生了出席林甸县妇女大会的彭艳云、徐淑珍等5名代表。从此牧场的妇女
工作拉开了序幕。同年5月经妇联申办、党委批准行文“自5月21日起对每个产妇补助7斤口
粮”。除妇联组织外,同年12月18日在工会设女工干事,妇女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965年,牧场划归林甸县管辖以后,随着经营规模的缩小,妇女、工会组织被减掉。尤其
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妇女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1979年,牧场恢复组建工会组织以后,“妇联”工作纳入工会。二十多年来做为工会的主
要工作组成部分设主要成员负责这项工作。彭艳云、姜桂荣先后任工会副主席,主要分管妇女
工作。孙淑芬、姜桂荣、高金荣、李丽华先后任工会女工委员。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全场广大
妇女积极参加兴办家庭农牧场、勤劳致富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妇女的聪明才
智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促进了牧场经济和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并且涌现出罗广美、赵宝红、
王晓丽、冯海燕等大批勤劳致富的先进典型。在商业、理发、食品加工等个体行业中几乎是女
人的天下。在岗职工干部中常秀荣、高金荣、赵明芝、庞博、赵兴红、李丽华等人被评为各级
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妇女工作在各条战线上取得了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