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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制宣传

第一节 法制宣传



牧场普法部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依照普法规则,结合牧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在全体
公民中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增强了公民的法律
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全体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促进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使牧场的各项工作基本上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一)普法机构

根据国家普法规划的统一要求和牧场普法工作的实际需要,从“一五”普法开始,牧场就
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司法科科长、宣传部部
长兼任,成员由公安、法庭、组织、劳资、计财、工会、教育、卫生、街道等部门的主要领导
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主任由司法科长出任,办公室设在司法科。

“二五”普法开始后,牧场党委从教育科抽调王庆堂、从法庭抽调彭庆祥等人充实了“二
五”普法办公室。各基层单位分别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

1997年5月,根据总局、分局的要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普法
办公室更名为依法治理办公室。

1999~2000年,根据总局党委关于普法机构实行“一把手工程”的精神,牧场依法治理领
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

(二)普法对象及内容

1986年,“一五”普法期间,牧场共有普法对象2467人,参加学习的2343人,普及率95%,
在普法对象中各类管理干部148人,职工998人,学生785人,家属412人。重点学习普及的
法律有《宪法》、《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兵役法》、《治安管理条例》等。“一
五”期间,四队退休职工李春溪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写出了上万字的学法笔记,被评为
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1991年,“二五”普法教育中,牧场共有普法对象2412人,参加普法学习的2350人,普及
率97.4%,在普法对象中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助级以上科技人员)干部83人,职工(含各类
执法人员和个体劳动者)1180人,中小学生606人,家属481人。“二五”期间普法的重点对
象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宣传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重点学习、普及了《宪法》、《宪法修
正案》、《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集体游行示威法》、《行政诉
讼法》、《婚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黑龙江省
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为使“二五”普法收到好的效
果,按分局要求举办了骨干培训班,各基层单位派有一定基础理论人员素质较高的3~5人参
加培训;培训班请法庭、公安、检察、计划生育等部门领导进行了辅导。培训班后“二五”普
法工作在牧场全面铺开。

1996年,“三五”普法教育中,牧场共有普法对象2146人,参加普法学习的2124人,普及
率99%。在全场普法对象中科级以上干部67人,各类司法行政执法人员26人,职工581人,个
体劳动者556人,中小学生390人,外来人员64人,家属462人。“三五”普法的重点是各级
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重点普及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黑龙江省执
法人员必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代化企业制度法律知识读本》、《职工读本》、《黑
龙江省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垦区居民“三五”普法读本》。

(三)、各类人员学法

1、领导干部学法

在三个五年普法中,牧场党委中心组成员把学法纳入学习的重要日程。一是制定学法规划。
根据牧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学法规划,把一年所要学的法律、法规,分学习内容、学习方
式、主讲(中心发言人)等栏目按月排列成表,发至每个领导干部手中,按照计划要求,由场
宣传部、依法治理办(普法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法授课内容、辅导等项准备工作,认
真组织学法。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的学分制,即:中心组每年学法8次,每个学员参学一次
记一个学分,取得8分以上者为合格,由组织部门负责考核,还把学法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
要考核内容之一;对后备干部不取得法律知识考核合格者,不得提拔任用。三是选定重点内容。
中心组成员把学法的重点放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垦区、牧场经济建设中的热点、难点有
关的法律知识上。除重点学习计划内的法律法规外,还结合实际工作,选学了《中共中央法制
讲座汇编》、《宪法修正案》、《经济法》、《公司法》、《劳动法》、《刑法》和《民法》
等法律法规,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四是采取多种学法形式。其一是播放法制录像。在三个五年
普法工作中播放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家福教授主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
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主讲的《公司法》、《市场经济与法
律机制》等十多部讲座。其二是联系实际,以案讲法。如针对1998年以来牧场先后出现的乱担
保和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中心组成员结合这些典型事例,进行以案说法。先后请依法治理办
的人员讲解了《企业法人制度》和《担保法》,特别讲解了乱担保给企业和担保人带来的法律
后果等问题;请劳动部门结合场内出现的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讲解了《劳动法》;请法庭庭长
刘景新讲解审判制度改革后企业负责人应注意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三个五年普法中,中心
组集中学习各类法律法规36部,播放法制录像8次,撰写法治文章7篇,促进了领导干部的普
法学习,增强了法治观念。

2、干部职工学法

在三个五年普法工作中,牧场各基层单位按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均制定了《普法学
习规划》,各单位每个月按教材组织一次专题讲座、辅导,或指定专人中心发言。如机关、学
校在“二五”普法中,始终坚持将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分发到人,利用周五下午时间进行集中
学习,每月集中辅导一次,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据统计,在三个五年普法中,干部职工学
习各类法律法规37部,各层次的集中辅导讲座48次。在1998年10月份全省组织的各级干部普法
学习统一考试中,6名副场级以上干部参考率100%,平均分数95.5分;科级以下干部123人,
参考率97%,平均分数95分。

3、执法人员学法

在三个五年普法工作中,司法、行政以及各专业执法人员的普法学习,主要采取以各部门
单位为主,牧场依法治理办进行协调、监督、保证、服务的方式。重点普及各类专业法规和《
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一书。在普法工作中,各执法人员做到边学、边用、边改。如工商行
政人员在学法中,采取教育内容、教育对象、教育效果和教育形式“四个结合”和“四个突出”
的方式学习专业法,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工商户依法经商的自觉性。据统计,
在三个五年普法教育中,牧场司法、行政人员学习基本法律法规和专业法规44部,总结典型经
验材料4篇。在1999年末全省组织的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普法统一考试中,22人参加考试、参
考率100%,平均分数98分。4、其它普法对象的学法

在三个五年普法工作中,牧场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的不同情况,采用了不同的教育方式。对
基层干部,根据其阅读能力和接受能力较强的特点,主要采取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法进
行学习;对生产第一线的职工,根据其不便脱产学习和接受能力差的特点,采取农闲集中办班
与农忙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对个体工商户和家属,根据其工作地点分散和文化程度较低的
特点,主要采取定期上大课、集中辅导的方法;对学生主要是增设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
除此之外,还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简报或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和学习法律知识,丰富
了普法工作的内容。

(四)执法责任与依法治理

1、执法责任

在第三个五年普法中,牧场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和实施了执法责任制。这项工作从1997年
2月份开始,在分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开好会议,搞好宣传,
明确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执法主体;第二阶段是针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第三阶段是整章建制,建立岗位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认真抓好实施。在实施中做到了
“三个到位”,即:执法主体到位、目标责任到位、保障措施到位。1999年末已有工商、土地、
交通、环保、卫生防疫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执法责任制。通过实施执法责任制,使行政执法
单位和广大执法人员明确了自己的职责,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执法责任感,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良
好的基础。

2、依法治理

在三个五年普法教育中,牧场始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同步进行。重点突出两个
方面的依法治理:一是深化依法治企,引导企业走向市场。牧场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基础
上,普遍制定了依法治企工作标准,加强了企业的法制机构建设。主要把握了四个环节:首先
依法理顺企业领导体制,把场长、党委和职代会的职责、权力及工作程序,用文件形式确定下
来,从而保证有效地克服领导者的主观随意性,实现领导决策制度的法制化。其次是依法健全
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并依法予以修订和完善。三是
依法保证企业内部“三项制度”(产权、工资、人事)的改革,牧场内部政企分开,定机构、
定职能、缩减机关工作人员,按企业经营承包合同兑现职工年薪工资。从而保证了企业经营健
康顺利的发展。四是深化依法治队工作,重点在整章建制上下功夫。为了使依法治队工作进入
规范化法制轨道,牧场从1996年开始,以克山农场十四队《生产队规范化管理规定》为标准,
在全场四个生产队全面铺开,从而使依法治队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据统计,在依法治队工作
中,制定了《依法治队工作标准》,依法治队铺开面100%;制定了《生产队规范化管理规定》,
推行队务、财务公开率达100%;星级文明户450户;产权、工资、人事三项制度改革到位,
职工参政议政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