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幼卫生保健
第四节 妇幼卫生保健
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是1964年建立卫生所开始起步的。真正走向正轨是1990年建立妇幼保健
站之后,妇幼保健站同妇产科合署办公,有时同计划生育办合署,统归卫生科领导,先后由张
景范、曹伦、李淑华等负责这项工作。2000年拥有电动人流吸引器、普通超声、体重秤、婴儿
秤、产床等基础设备和仪器。多年来,坚持儿童优生、母亲安全的原则。宣传妇幼卫生保健常
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疾病的防治,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服务。开展了妇女“五期”保健、
婚前健康检查、住院分娩、卫生知识咨询、计划生育指导、生殖健康保健、婴儿母乳喂养、妇
女病及小儿四病的普查防治工作。孕妇定期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婚前体检率、住院分娩率、
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达100 %,妇女病普查普治率95%,婴儿死亡率及孕产妇死亡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