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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销售

第一节 商品销售



根据农场职工生产、生活用品需要,建场初期,农场设立一个小卖店,店内配两名营业员,
(其中一名负责人),营业室设在一个帐蓬里,年销售额只有4万元,经营利润3,000元。
  1956年,在总场建立了一栋180平方米的土草房作为农场的唯一供销社,营业员增到15人,
年销售额达5.3万元,经营利润4,500元。
  1958年,在总场又建一栋400平方米的砖瓦结构营业室和一栋180平方米土木结构的仓库,
营业员增加到24人。1、2、3、4、5分场各建一个分销店,每店配有3名营业员,5个供销店年
销售额21万元,经营利润1.2万元。
  1965年,全场商业点增加到六处,房屋总面积1,180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的400平方
米,营业员50人,年销售额增到120万元,经营利润2万元,经营品种由建点时的几十种增加到
千种,农场职工可以就地购到需要商品。
  1967年以前,农场商业业务归克山县商业部门领导。1968年,组建兵团以后,商业部门的
政治、业务全归团领导,当时全团有5个商店,职工55人,年销售额80万元,经营利润3.3万元。
1981年商业职工增加到226人,年销售额425万元。商店七处,全场商业所占面积为4,410平方
米(不包括小卖店),总场商店1978年盖起了一栋两层楼,面积为2,960平方米(包括仓库)。
1983年,全场商业职工发展到247人(不含小卖店人员),其中总场商店为150人,占66.8%。
商业网点41处,其中小卖店34处,年销售额为840万元。7处商店5处亏损,只有总场商店和克
山办事处商店盈利。其它5处商店合计亏损4.2万元,亏损额最高的2分场商店,全年亏损1.3万
元,占亏损额的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