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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副产品收购

第三节 农副产品收购



继综合批发站建立之后,1973年,农场又建立了农产品收购站。其主要经营范围是生猪收
购,其次是牛、羊、各种毛皮和土特产品。建站时只有7名职工,房屋面积200平方米,当年收
生猪6,754头,收购额达到82万元。
  1982年,职工发展到42人,房屋面积增加到1,210平方米。年收购额达到119万元,盈利
6.3万元。
  未建收购站之前,农场生猪和农副产品收购主要靠农场商店代管,每年生猪收购平均在
5,000头左右。收购站建立后,1977至1979年,3年收购生猪33,653头,是1965年前11年收
购总数的3.6倍,相等于1966至1971年收购的总和。收购站是全场商业战线继批发站之后又
一个连年盈利单位。
  1983年以来,两年收购生猪10,198头,黄牛710头、羊4,150只,各种毛皮4,000张,
送往深圳黄牛160头。上交利润4万元,上交税金14.2万元,经营利润8.2万元。
  近几年来,连续被场、管局、总局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