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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卫和公安工作

第二节 保卫和公安工作



农场的保卫工作于1955年4月开始由周德君负责,隶属克山县公安局领导。
  1956年,农场设保卫科,周德君任副科长,下设保卫干事5人。 1957年,马连仲任副科长。
  1958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农场组建了克山县公安局农场分局,由6人组成,李景泉任
局长,办公室设在40平方米的木板房里。1960年又调姜崇山为副局长。1963年,陈良田任局长,
“四清”结束后,分局人员增到9人,办公室迁到70平方米的砖瓦厢房里,并增设一台双人摩托。
  1965年至1968年,陈良田任局长,海宾任副局长。“文化大革命”砸乱了公、检、法,1968
年农场公安分局宣布解散。除一人因病留家外,其余8人均去佳木斯参加学习班,一年后回场安
排工作。
  1969年组建兵团后,政治处下设保卫股,曾庆海(现役军人)干事并负责工作。1971年,王
喜庭(现役)任股长,曾庆海任副股长。下设保卫干事8人。1972年至1976年,李长枝任剧股长。
1977年1月,兵团撤销,农场恢复公安分局,李长枝负责分局工作。1978至1979年,梁福贵、
陈良田、林长和任副局长,设干警17人。
  1980年5月,嫩江农垦公安局成立,克山农场分局隶属其领导,局内设刑侦股,政保股,
秘书股。1981年梁福贵任分局教导员,副局长林长和。1983年,局内增设预审股。1984年林
长和任局长,副局长刘颖才。
  恢复农场体制后,根据上级指示和形势的需要,农场公安分局,隶属管局公安局和农场党
委双重领导。场直、各分场建立了公安派出所,分场派出所配2至3人,场直配4人。公安干警
增到25人。

  任务 建场初期,农场保卫工作的重点是建档、建卡,维护治安秩序。1958年分局成立后,
重点抓了治保工作,逐渐建立了治保网点,以四防(防火、防盗、防特、防破坏)为主,做好防
范工作以及管理人口,维护社会治安,侦破刑事案件,监督和改造四类分子,配合党委搞好肃
反工作。农场的大案、要案均由县公安局同农场分局共同侦破。
  1958年至1965年,农场分局还重点抓了法制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墙报,标语等形式,对
全场进行法制宣传,号召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分局5名民警包5个分场。致使发案率逐年下降。
另一个重要任务是保卫国营农场的生产建设顺利进行。克山农场所辖土地与农村土地接插相连,
每年收获季节割麦、偷粮事件不断发生,而农场个别职工、家属以打柴割猪菜为名到地里摸
瓜偷粮。为了保证良好的社会风尚,制止偷粮的歪风邪气,农场公安分局与地方社队组织联防,
签定协议,各自对所属人员加强教育,对偷粮者实行罚款。
  1960年至1963年,在国家三年困难时期,周围社队农民成帮结伙来农场抢粮。农场警卫因
护粮曾经常同群众发生冲突,开枪打死社员事件两起。
  1966年,“文化大革命”兴起,群众专政代替一切,公、检、法被撤销,农场公安分局被
解散,所有公安分局人员均去兵团参加学习班,一年后才回场陆续安排工作。
  1969年,团政治处下设保卫股代行分局职能,保卫股在稳定“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混乱状
态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对一些问题的处理造成了阶级斗争扩大化。
  1976年12月,兵团撤销,恢复农场体制。1978年以来,根据上级指示,农场公安分局隶属
管局公安局和农场党委的双重领导。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法律程序,对保卫人民安全,避免冤假、
错案的发生起到了保证作用。

  打击刑事犯罪 1983年8月开始的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斗争,农场分局
按上级部署,1984年以来,共打了5次两大战役,收捕犯人81人。
  为了严格治安管理,加强防范措施,分局派出所从1981年开始,普遍建立重点人口审批表,
每年进行审查,布置了监控力量,对易于发案部门和复杂场所,建立耳目控制。特种行业普遍
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自行车、大牲畜每年打号检查和烙印发照,对枪支、弹药、
爆炸物品的管理也有了加强。全场269个粮、钱、物集中防范点有260个,落实了防范措施。占
79.3%。
  由于“文革”的影响,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1983年在13起案件中青少年占多数。1982年,
农场分局根据上级关于教育挽救青少年要按照“三象”的原则,三象就是:象家长对待孩子一
样;象医生对待患者一样;象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对犯罪的青少年进行教育,逐人建立包教小
组,落实包教措施,一包到底,1982年据调查农场有失足青年44人。分局派出所、家长、单位
三结合包教小组,分别对40名失足青年进行包教,1984年底有30人停止了犯罪活动,占总数95.5%。
  为保证农场生产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的安定,整顿加强了全场治保工作,1984年全场
有59个治保组织,370人。但工作大都不如“文革”前,大部治保会工作软弱,怕得罪人,怕
麻烦,不愿干。农场实行经济责任制后,加强治保工作更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公安分局配合各
级党组织做了大量工作,使治保工作有所加强。

  户证管理 本着从严管理,执行政策,方便群众的原则,分局设户籍员一人,分场派出所
管理本分场内户口变动,户口变动和边境通行证均按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对场内居民住户,
集体单身职工均执行户口本制度。每年统计工作由派出
  所统计,分局汇总上报,对外地来场探亲、访友长期居住的人口,实行临时登记管理。对
农村人口要求来场落户的,分局严格按管局1983年关于落户文件精神办理,并成立了户口审批
领导小组,对按要求来场落户的人口,逐人审查各种证明材料。适当控制农村人口迁入农场落
户。派出所做到熟习人口工作,民警包片达到熟习成年人口80%。为使户证签发人员能够严格
掌握政策,分局每年组织一次户籍员会议,学习户籍管理知识,外地经验和有关政策界限。启
发教育户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对违反户证管理规定,搞询私枉法的人,坚决调离公安分局。
  红旗派出所所长顾嘉,于1978年开始做公安保卫工作的,1984年任所长。他平时刻苦学习,
钻研本职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打击犯罪分子斗争中,以他为主,办了7起案件并破获
积压案件28起,捕获犯罪分子16人。当他得知两名亲属有盗窃嫌疑时,他不询私情,大义灭亲,
毫不犹豫地开展调查,仅用4天时间就查清了亲属盗窃问题,并带出隐案5起。收缴脏款、脏物
合计人民币700元。1982年春节时他到生产队巡逻,发现五队保养间起火,他迅速奔赴火场,
指挥群众灭火,并带头扑入火中抢救国家财产,使国家财产减少近万元的损失。他被黑龙江省
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1982年,总局授予农场分局红卫派出所为先进派出所。
  1983年,管局授予农场分局为先进集体。并授予拘留所为先进单位。
  1984年,总局授予农场分局红旗派出所为先进单位。红卫、红星场直派出所为文明派出所。

   历年发破案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