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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制工作

第三节 法制工作



为了加强法制工作,正确处理民事纠纷,1977年5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成立了“克山
农场人民法庭”,业务隶属克山县法院领导,编制5人(庭长、审判、书记、助审、法警)。1982
年受理民事案件52件,审结47起,结案率占90.3%;调处简易纠纷156件。接待来信来访105次。
  1983年至1984年,法庭工作人员增加到8人,其中,1名庭长,1名审判员;3名助理审判
员,2名书记员,1名法警。两年受理民事案件94件,审结92件,1983年结案率为95.5%。1984
年为92.5%。两年来,调处民事纠纷262件,接待人民来信来访33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