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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置沿革

第三节 建置沿革



牧场1958年初建场,原是省商业厅食品基地,1972年划归省农场管理局嫩江分局,1976年
3 月归省农场总局嫩江农场管理局管辖。

一、场部机关1985年牧场开始了兴办家庭农场为突破口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场部机关进
行精兵简政,只保留一委(工会委员会)、三办(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经理办公室)。
其他有关业务科室分别成立农业、水利喷灌、商业等9 大公司。经过一年的实践,发现这种机
制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各公司自顾经营,忽视了对家庭农场的服务和业务上的管理职能。1986
年初撤销了8 大公司,恢复了组织、宣传、团委、计财、劳资、农业、农机水利、畜牧等20个
业务科室。其中林业科与专业林场合署办公,为科场合一单位;教育科与学校合署办公,为科、
校合一;卫生科与医院合署办公,是科、院合一单位。

实行场长负责制以后,合并了业务相近的4 个科室(组织、宣传、团委、司法)为党委办
公室。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督,成立了审计科,场部机关为21个科室,机关工作人员由
74人减到52人。1989年牧场土地管理办公室上划嫩江农场管理局土地局,场部机关保留20个业
务科室。1993年随着改革的深化,牧场实行党政一体化领导,场部机关只保留二委(工会委员
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三科(计财、劳资、审计)、二办(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一
部(武装部),人员由51人减至25人。场机关实行费用包干。涉工涉农部门成立三大公司,由
分管副场长任总经理。即农工商公司,辖农业、林业、农机水利、物资科和12个基层生产队。
龙源公司辖畜牧、草原、兽医院、乳品厂。工业开发公司辖工业科、交通科、加工厂、商店、
变电所等单位。公司是单独核算、定额上缴、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1994年根据上级要求,牧
场交通科上划嫩江农场管理局交通局管辖,成为驻场单位。1995年成立林管站,林业科从机关
分离出去,成为科站合一的经济实体,1996年商业科撤销。1997年三大公司撤销。恢复业务科
室,2000年场部机关仍保留行政办公室、计财(核算中心)、劳资(环保)、政研、审计、农
业、农机水利、畜牧、草原、建设等21个业务科室。

  二、场直单位

牧场场直单位包括:中学、小学、职工医院、防疫站、兽医院。工副业单位主要有:商店、
粮油加工厂、修理厂、乳品厂、变电所、建筑安装公司、基建水利公司、渔场、肉禽公司、电
力工程队等单位。

16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场直工副业单位变化较大。但事业单位一直
保持稳定发展。

1985年,教育科同场直中学合署办公,为科校合一单位。1991年教育科撤销,成立教育委
员会,由主管教育的副场长任教委主任兼党支部书记。1994年8 月,主管教育的副场长不再兼
教委主任,实行委校合一,2000年教育科长张志会兼学校校长,仍实行科校合一的领导体制。

职工医院1985年实行科院合一以来,一直保持稳定。实行“包保结合、定额补贴、经费包
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经营方针。

变电所对场不上交利润,实行“以电养电”经营方式,1986年成立工业科以后,变电所隶
属工业科管辖,1992年升格为电业科,1993年归工业开发公司,1994年改称电业局(科级)。
1997年公司撤销后,电业局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

乳品厂是牧场的龙头企业,连续6 年盈利100 万,1993年归龙源公司,1997年龙源公司撤
销,1998年通过企业整顿,改为股份制。2000年底,加盟完达山乳业集团。

粮油加工厂1985年改为粮油公司,1986年公司撤销,恢复原建制,实行厂长负责制,1993
年归工业开发公司,1999年建制撤销。

修理厂一直保持稳定,实行厂长负责制,对场承担一定数额的上交指标,1993年归工业开
发公司,1997年公司撤销,1999年建制撤销。

通讯站1985年以后实行定编定员、费用包干、限额补贴、经费自理。多年来一直保持稳定。

基建水利公司、建筑安装公司、渔场、肉禽公司等单位均承担一定数额的上缴指标,自负
盈亏、自我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1997年以后相继解体。至2000年场直单位
只保留电业局、通讯站、乳品厂等3 个单位。

三、生产队

牧场有10个生产队,1 个良种队、1 个专业林场。兴办家庭农场以后,牧场实行大农场套
小农场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推行以盈亏大包干为主的经济责任制。生产队这一组织形式,一
直比较稳定,没有太大的变化。实行场长负责制以后,随着家庭农场的完善、提高,生产队的
组织形式也不断的得到充实和加强,生产队行政领导由场长聘任,支部书记由党委任命,各项
上缴指标及承包合同由生产队长和场长签订,1986年8 大公司撤销后,专业林场一直和林业科
合署办公,是科场合一单位。

1993年成立三大公司,10个生产队、良种队和专业林场归农工商公司,推行风险抵押承包,
生产队领导同农工商经理签订承包合同,并上缴风险抵押金。财务结算也对农工商公司。

1996年专业林场撤销,更名为第十一生产队。1997年农工商公司撤销以后,11个生产队和
1 个良种队直接与场长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