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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采购

第二节 物资采购


计划经济时期,物资采购主要靠上级主管部门调配直拨。

1964年前,牧场隶属于省商业厅,物资由省商业厅直拨。1965年牧场划归省农垦厅,物资
由农垦厅直拨,1967以后牧场下放归杜蒙自治县,物资由杜蒙自治县有关部门调配。1972年省
农场局成立,牧场划归嫩江农场管理分局建制,物资由省农场局王岗物资供应站直拨。1976年
以后,嫩江农场局成立物资处,农机配件等部分物资由拉哈转运站供应。1980年以后由总局王
岗站直拨。主要统配物资完全实行计划管理,依赖上级主管部门调拨,其它生产所需物资,由
牧场物资科就地就便自行采购。

1985年,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实行双轨制,部分主要生产资料
实行计划指标(如燃油、煤炭、化肥等),不足部分实行市场调节,由场物资科自行采购。从
1986年起,上级主管部门直拨调配的大宗生产资料为煤炭2000吨/年,汽油300 吨/年,柴油
600吨/年。以后逐年调减指标,到1997年取消计划指标,完全进入市场。

   历年主要物资供应情况表
(1985~2000年)
表4-5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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