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企业经营承包
第四节 企业经营承包
企业经营承包,就是企业党政班子集体承包,由法人代表签订承包合同。
牧场于1993年开始实行企业经营承包,年初场长代表牧场党政班子同管理局领导签订了企
业经营承包合同。牧场内部也层层签订了经营承包合同。
1993年牧场改革迈出了较大步伐,本着“小机关、大服务”原则,成立了农工商、龙源、
工业开发三大公司,分管副场长分别任三大公司经理,公司经理与场长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实
行全员承包、全员风险抵押、共担风险。场对公司实行进档达标,承包经营。
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上交利、费、税指标,“三金”收缴指标、社会总产值、职均收入、
负债降低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各项基金提取及上缴、工业制造成本、职工欠款降低率、
奶牛存栏、鲜奶产量、农机管理、管理费用、自营经济、科技培训及推广、社会综合治理、精
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指标。各公司再将本公司所承担的指标,根据所属各单位
的实际情况,分解落实到所属单位,并由公司经理与所属单位行政领导签订合同。
考核办法:经济指标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指标,以货币的形式交场计财科,及以牧场财务决
算为依据,经内部审计审验后确定指标完成情况。各项综合指标,由各业务科室考核打分后确
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风险抵押金:场级正副职的抵押金上交管理局计财处,年末完成管理局下达的经营指标,
按存款利率付还本息,未完成经营指标,按比例扣减风险抵押金。
场内各单位交风险抵押金数额为:正副科级、单位正职交2000元,科员及单位副职交1500
元,其他人员交1000元,三大公司经理交2500元。风险抵押金交场计财科。家庭农场不交抵押
金。
核算办法:以实现利润总额为起点,按相应档次及档次间距,采取累进的方法计算进档数
目,取消工资及各单项奖励,平时预借生活费,年末一次兑现,完不成上缴指标,用抵押金抵
补,抵补不够,用当年收入的50%抵补。年末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缴指标,退还抵押金,并按银
行存款利率付息。其经营者收入为:三大公司经理完成经营指标,按场与公司签订合同执行,
正副科级、下属单位正职收入为公司经理的0.85,科员及下属单位副职、会计为0.7 ,一般工
作人员为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