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风险抵押承包

第五节 风险抵押承包



1997年以后,牧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借鉴泰来农场试点经验,实行场长风险抵押承包。

实行场长风险抵押承包的指标体系为:(1 )经营指标:实现利润、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额、
国民生产总值、应收款下降率、实际资产负债率、人均收入。(2 )社会事业发展指标:按精
神文明建设要求和牧场自身规划要求考核。(3 )奖罚办法。

风险抵押金的额度为:场级正职2 万元,场级副职1.6 万元。签合同时一次性交齐分局计
财处,并按银行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实行场长风险抵押承包,场级领导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与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完成
年度利润指标,年度基薪为场内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超额完成利润指标,实行超利分段累进
计算风险收入。超利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奖励场长10%;超利21~50万元(含50万元),
奖励场长5 %;超利51~100 万元(含100 万元),奖励场长3 %;超利101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奖励场长2 %。没有完成利润指标,但不亏损时,按少完成利润的比例扣减场长
的年基薪,直至扣减到本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出现亏损时,按分段累进比例赔偿。亏损20万
元以下(含20万元),赔偿亏损额的10%;亏损21~50万元(含50万元),赔偿亏损额的5 %;
亏损51~100 万元(含100 万元),赔偿亏损额的3 %;亏损101 ~200 万元(含200 万元),
赔偿亏损额的2 %。赔偿金在抵押金中扣减,不足部分由年基薪抵补。

除利润以外的其它考核指标及对国家指令性任务和国家规定的义务、社会事业发展指标,
按有关规定给予奖罚。

风险抵押承包,场长完成年度经营合同指标的年度决算,须经审计部门认定后,兑现合同。

随着场长风险抵押承包的实施,基层单位也实行了以综合效益为基础的年薪制。机关科室
工作人员在“六定”(定编、定岗位、定酬金、定职责、定工作目标、定经费)的前提下,实
行全员风险抵押。抵押金标准为场级领导2 万元,副场级8000元,科室长为5000元,科员为3000
元,办事员为1000元。

岗位年薪为:副场级领导8000元,科室长为副场级领导的0.8 ,科员为副场级领导的0.65,
办事员为0.6 ,工龄在20年以上者在本岗位的系数上加0.05,工龄在30年以上加0.06.

经营亏损用风险抵押金抵补,直至扣完岗位年薪的50%为止,奖罚比例同等。1999年副场
级年薪确定为9600元,科长及生产队正职年薪为副场级领导的0.8 ;科员、生产队副职、报账
会计为0.65,办事员为0.6.工龄在20年以上者在本岗位的系数上加0.05,工龄在30年及其以上
者加0.08. 交风险抵押金数额与上年相同。2000年副场级领导年薪基数为1.2 万元,其他各层
次的系数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