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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入构成

第一节 收入构成



根据牧场的特点,牧场居民的家庭收入构成可分为:1 是从事农、林、牧、渔和水利业的,
这部分人为2398人,年总收入769.9 万元,人均收入3211元;2 是从事建筑业的职工170 人,
年收入100.2 万元,人均收入5894元;3 是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讯业10人,年收入6.1 万元,
人均收入6000元;4 是从事批发、零售及餐饮业197人,年收入159.1万元,人均收入8076元;5
是从事社会服务业45人,年收入23.4万元,人均年收入5200元;6 是卫生、体育及社会福利业41
人,年收入为23.5万元,人均年收入5732元;7 是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业96人,年收入96
万元,人均收入10000 元;8 是机关、团体114 人,年收入86.8万元,人均年收入7641元。除
此之外,职工家庭农场从事第三产业和庭院经济生产的2000年全场有3156人,人均收入在4500
元左右,也是牧场职工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