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小康建设
第三节 小康建设
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提出了“到本世纪末全国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
小康水平的战略目标”。
1994年嫩江农场管理局根据省情、垦情按照农场总局提出的标准,制定了小康场、队建设
规则、标准和条件。
管局提出的小康场界定标准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元;人均纯收入1800元;人均家庭
纯财产3600元;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35%;人均衣着支出200 元;人均动物食品摄入量35公斤;
人均砖瓦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卫生自来水入户率90%;高中教育普及率80%;万人犯罪率不
超过6 ‰。辅助考核指标为:居民区绿化地覆盖率25%;居民区路面硬化率80%;文教、卫生
支出比重9 %;平均期望寿命71岁;电视收看套数4 套;人口自然增长率7.5 ‰;恩格尔系数
0.47;贫困户不超过3 %。
小康队界定为:人均年纯收入2000元;人均家庭纯财产4000元;人均砖瓦房建筑面积15平
方米;高中教育普及率85%;有三室两场设施;无计划外生育;队容队貌整齐、清洁,有统一
规划。按照分局要求牧场于1994年6 月制定了绿色草原牧场《小康场、队建设实施细则》。1995
年11月17日牧场召开了奔小康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参加会议是各基层党政领导、工会、
共青团代表等,党委书记钱玉珉做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实现翻两番
奔小康而努力奋斗》的讲话,场长刘玉清做了《关于加快小康队建设步伐实施方案》的讲话,
牧场的小康场、队建设进入了攻坚阶段。通过5 年的不懈努力,2000年各项指标接近或达到小
康指标。
各项小康指标情况表
(1999~2000年)
表8-6 单位:元 公斤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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