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草原牧场经营承包方案(节选)
附录
一、文献
绿色草原牧场经营承包方案(节选)
(1985年12月3日)
一、承包原则
(一)尊重群众意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有利于国家、企业积累增加,
职工富裕;有利于发挥机械优势;有利于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专业化水平提高和经济效益
增长;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利于两个文明的建设。
(二)1986年我场仍实行以盈亏大包干为主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农牧生产队全面兴办家庭
农场、牧场、林场、草场等;实行场、生产队、家庭农场二级管理、二级核算;场直各生产经
营单位和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对农场承担的经济责任。彻底消灭两吃
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个人吃企业大锅饭。包满包严,各单位不准存在闲散无业人员。
(三)各项承包要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坚持国家、企业、个人
三者利益。执行计划,遵守政策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职工家庭农场是在国营农场领导下,它是国营农场统一领导下的一个生产经营单位,
它是国营农场的一个经济细胞。以户为单位,实行家庭经营、独立核算、定额上交、自负盈亏
的经济承包单位。它同国营农场在行政上是隶属关系。农场有权领导、监督职工家庭农场执行
国家计划、政策法令,在经济上是合同关系,双方都受合同制约。按合同交够国家和农场的,
剩余归己。在合同规定内承包的土地、林地、草原、水面等从事生产经营,不得出租或转卖,
其财产和权力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侵犯,家庭农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蚕食合同以外的国
有资源。
(五)职工家庭农场规模以小型———独户———兼营为主体模式,调整大型独户或联户
家庭农场,同时发展各种专业户和集体、个体承包,允许多种形式并存。兴办家庭工厂、家庭
商业、服务业、运输业等适当承包少量土地,使其职工致富有望。
(六)职工家庭农场业体模式,以兼营型为主体模式,农、林、牧、副、渔各业互为补充,
互为促进;长短结合,以短养长。以种植业为主的生产队,以配套机械为核心,以科学种田为
条件(如轮作、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以人、机、地相配套办大型独户或联户家庭农场,也可
以组织机务人员,实行联劳的机组承包,适当兼营它业,发挥其规模效益。
(七)各项承包均按合同规定上交产品、税金、利润和应交的费用;合理利用资源、科学
养畜种田,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财务计划。
(八)土地、草原承包期总体时间界限一定15年不变,农业粮豆产量指标、经济指标一年
一调整,其它业体指标一年一定。
(九)家庭农场承包的土地,统种、分管、统收、统一打场、交粮,统一结算。不准自留
口粮、种子、饲料。
二、(略)
三、承包及分配计酬形式
承包分配形式,以定额上交、盈亏大包干为主;定额上交超利分成;基本工资加奖励;基
本工资部分自谋四种。
实行场对生产队(厂)和公司承包,生产队(厂)各公司对家庭农场、专业户、各班组逐
级承包,层层承包;生产队计算盈亏,负责一切缴拨款项收缴和家庭农场往来结算。生产资料
都以承包形式为主。少部分采取租赁形式或转让形式。1985年折价转让给家庭农场的生产资料,
原则上除调整利费指标外,其它条款仍按原合同规定执行不变。
(一)对职工家庭农场实行“定额上交、盈亏大包干”办法,年终按实际收入计酬,交足
上缴的剩余都是自己的。平时生活费自理。有困难的可通过贷款解决,大型独户或联户家庭农
场、联劳机组,实行“定额上交,超利分成、共同富裕、共担风险”的办法,纳入生产队核算。
(二)场对生产队(厂)各公司实行“定额上交、盈亏包干”的办法。个别单位实行“定
额上交、超利分成”的办法。场对粮油加工厂采取按标准成本承包的办法,标准成本价格与销
售价差场给予补贴,并形成合同。
(三)场直各生产经营单位(厂)、专业公司管理人员及所属单位的承包人员,工资支付
和分配方案由各公司、厂制定(可参照场承包方案及生产队分配办法),经场长批准,报计财
科、劳资科备案。
四、经济指标及利费税收缴
全面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和各单位专业承包后,合理确定产品产量和利费税指标,是关系到
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的重要问题,利费税收缴工作直接影响国营农场的经营成果,所以
利费税收缴工作成为国营农场管理的中心工作。通过几年实践,根据我场生产和经济条件,利
费指标本着解决场队两级管理人员最低限额经费需要和必要的公共福利事业支出后,略有节余,
以减轻家庭农场负担。适当增加工副业生产单位的指标而确定的;税金按国家税法规定征收。
(一)收费标准
1 、家庭农场利费收缴按两项指标收缴。一是按在册职工人数收管理费,每人每年平均250
元(包括保险基金50元)。场直单位300 ~500 元;二是按所占有的生产资料收占用费,即全
场平均每亩地收费5 元。其中麦豆每亩收8 元。
2 、牛平均每头收利费60元(包括10元草原管理费)。其中纯奶牛每头年收费150 元,山
河牛每头年收费100 元,改良牛每头收费50元,其它牛(育成牛、公牛)每头收费30元;马
(育成以上)每年每匹收费30元。当年生马、牛均不收费。转让牲畜无论是否交完本息均按上
述标准收取利费。自购的牲畜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
3 、成年公母羊每年每只收费7 元(包括草原管理费2 元),育成羊(第二年的)收费5
元,当年生不收费。
草原按采草面积每亩收费0.30元。
职工家庭农场除按合同规定上交利费税和各项产量指标外,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以
任何名目乱摊派和随意提高追加指标。
2 、工副业单位利费收缴根据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情况确定,条件差的单位最低要交在册
人员的管理费。
3 、生产服务型经营单位(如供销科、变电所、种禽厂等)不上交利费。职工奖金由对外
销售利润或生产经营利润中解决,年终奖金不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4 、机车收费标准(指农机专业户和机务承包组)。
(1 )轮式拖拉机铁牛55型每台每年收1000~1500元,其它型每台每年收800 ~1000元。
(2 )履带式拖拉机每台每年收费600 ~800 元。
(3 )收割机:丰收3.5 型每台每年收费700 元;丰收2.5 型每台年收费300 元;东风自
走式收割机每台每年收费200 元;3.6 牵引收割机每台年收200 元。
(4 )汽车:解放车每台年收4000~5000元;嘎斯每台年收费1000~1500元。
(二)收费办法
场按上述收费标准,按人数和生产资料占有数量计算,扣除生产队支出(按计划指标,营
业外支出和医药费补贴,退休人员工资生产队经费),并留有余地核定各队上交利费税指标。
各专业公司和场直各经营单位,利费按月上交。
1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上交利费,不准拖欠减免。
2 、职工家庭农场一切主副产品产出后必须通过场队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统一扣缴利费
税的办法。
根据各种产品产出时间,确定收缴利费税的时间和数额及发给个人的比例。
3 、家庭农场的利费税收缴,原则上以主副产品抵交,以质论价,也可收交现款,但年底
前必须交齐。
4 、对不按时上交利费的,按拖欠时间和金额交纳占用费;对有上交能力借故抵赖不交的
各家庭农场、专业承包户和各公司、厂,除按规定缴纳占用费外,另根据情节缺一罚二或收回
转让财产。
5 、各专业公司和服务型经营单位的经营方向是为家庭农场服务,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家
庭农场的产、供、销工作,签订购销合同,为确保利费足额如期地收上来,特作如下规定:
(1 )“农产品”家庭农场生产的粮豆、经济作物由生产队组织统一交加工厂,以质论价,
由生产队统一结算。
(2 )羊毛:生产队统一时间剪毛,集中交商业公司,由队结算,先交利费、转让本息款,
剩余部分账留作个人生活费和积累基金。
(3 )牛奶统交乳品厂,以质论价。以奶换料,由奶款中扣回。利费交齐后收入全部归个
人。(4 )售,交商业科,由队结算,也可自找销路,经畜牧科评价开票,计财科收款,家庭
农场凭票付货。
(5 )鸡鱼肉蛋的出售,属于转让财产,垫支生产费并形成合同的,统一由冷冻厂收购,
价格合理。从交售收入中扣除50%,其余50%留作生产生活费,直至交齐利费为止;属家庭副
业如数结算。
(6 )羊草:留足饲料后,剩余部分由生产队统一组织销售或以草抵交利费,也可自找销
路,但必须由生产队统一结算。
(7 )商业户由所在单位配合工商部门按月收缴利费。有意拖欠不交者除按规定利率交滞
纳金外并收缴其营业执照。
(8 )运输户:场直各单位的汽车、小型车一律由转让式改为承包或租赁式与所在单位签
订承包合同,规定每月(季)上交利费金额。当月的收入应首先交齐利费税,余者留作生产生
活费。财务管理和结算由所在单位办理。坚持先交利费后加油,不交利费运输管理部门不予签
发准运证。
(9 )捕捞户。每半月收缴一次。
(10)有劳动能力自愿要求分离自谋生计或外出从事其它经营者,必须守法经营,签订合
同。收费标准略高于一般专业户的30~50%,所在单位根据经营项目,产品产出时间和资金回
收时间确定上缴时间,年度终了前必须全部交齐利费。
(11)农机、运输和其它服务性专业户可以提供劳务方式抵交利费,但要以场需要为前提,
劳务价格按场统一规定,作业质量标准按标准化作业执行。
(12)对不够离休、退休条件而因某种特殊原因形成的弱残职工和有特殊贡献的老职工,
实行包保结合的办法,给予适当照顾,场不收利费,不享受场内福利待遇。场在资金条件允许
的情况下,尽力给予扶持,发展养殖业或其它副业。
五、生产资料和资金
(一)国营农场的土地、山林、草原、水面等自然资源均属国有,只能承包,不能转让,
家庭农场有经营管理权,无权变卖、出租盖房或用作其它非农业用地,自建住房应在农场统一
规划下进行。
(二)家庭农场承包种植的土地要合理分区轮作,换茬不换地。按规定种地改良草原,严
禁掠夺性生产,对提高土地草原等级都予以合理补偿;对于违反国家政策和农场有关规定降低
等级者,予以经济制裁,直至取消其经营权。家庭农场按作物种植面积,每亩提取培肥地力基
金2 元(即每亩地一吨粪,两年一茬)。经场队两级联合检查验收,一次返还给家庭农场列入
当年收入。基本要求,小农场一年一茬粪,大农场三年一茬粪。
(三)农场作价转让给家庭农场的生产资料属于承包性质,与农场是统分关系,必须接受
农场统一管理。
(四)家庭农场使用的牲畜、农机具、车辆应由本人筹集资金购买,产权归己。本人资金
不足时,可从银行贷款或申请农场垫付(按规定付占用利息),也可租赁农场的资产使用,按
净值(无净值的参照作价)加一定的占用费作价,按年付款,租赁期满后按合同规定的机具状
况交还农场,如继续使用,可续定租赁合同。
(五)1985年作价转让给家庭农场的财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转银行分解陈贷的,1986
年由银行转回场,分别转到各队落实到各家庭农场欠款户,仍坚持转让合同,由队按期收价款,
不能按其交款的,应收取利息。
(六)实行场内生产代金券结算办法(使用范围办法另订),家庭农场所需要生产生活资
金,原则上由本人自筹,不足可向场申请垫付(按规定付占用费),生产队按经营项目,上交
产品的价值比例限额核给,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即场计财科———生产队———家庭农场。
(七)生产队一律不准对外采购物资,家庭农场所需生产资料,按季节编报物资计划,由
生产队汇总上报场供销科按计划统一供应(不提计划不予供应)。
(八)家庭农场所需大中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种籽、燃油料由生产队统一按计划供应,
零星材料物资由家庭农场自行解决。
(九)转让不出去,也无人承包或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再转让,由场或生产队封存,妥善保
管,不再提取折旧,经请示批准也可改用、变卖。
(十)农场转让给家庭农场的机械等生产资料,不经批准不得转卖给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
如发现倒卖者,收回其财产,并按财产价值缺一惩二。
六、经营核算
(一)职工家庭农场要按统一规定的“职工家庭农场会计核算办法”指定一人进行会计核
算工作,如实记账算账。有银行贷款的家庭农场要与银行建立账户,场计财科银行部门要定期
辅导,检查家庭农场的财务工作,对弄虚作假,有意拖欠上交产品利税费的要给予经济罚款或
行政处分。
(二)家庭农场之间相互提供的劳务,如机械作业费、运输费、人畜力作业费,按场统一
价格自行结算(可用代金券)。农杨专业户或有机械的家庭农场给无机械户的小户代耕,收费
要合理,不准勒索钱物、吃喝,有机户必须保证完成本队无机户的生产需要,方能外出搞劳务。
(三)家庭农场按合同规定当年欠缴农场的利税费,要按规定付占用费;农场不能按时偿
还家庭农场的收入分配及被占用的,以丰补歉资金,大修资金按银行利率付息。
(四)家庭农场在完成上交后的超分配部分(每个正劳力按600 元分配),必须提留积累
基金,用于以丰补歉、设备更新、扩大再生产,改善福利生活设施,提留比例:
超分配500 元提留30%
超分配501 ~1000元提留50%
超分配1000元以上提留80%
(五)转让作价给家庭农场的机械,必须提取大修基金,列入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每耗1
公斤主油提取0.18元。由队留存,家庭农场按规定使用。
(六)加强农机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切实有效的机务标准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农机部门
对农场范围内,所有农机都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轨道。充实机务管理部门力量,生产队一般要配
上机务副队长或机务技术员。对机务后勤设施,三库一场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和维护,加强机
务监理站的工作,对机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验证工作,不符合上车条件的不准上车,
坚持机车保养和维修制度,提高农机具技术状态。
(七)履带式拖拉机、轮式拖拉机、康拜因,喷灌机每台配备正付驾驶员各一名。
(八)恢复“三库一场”标准化管理,保持机车完好状态,一队、二队、四队、五队、十
队、林场农机具必须集中到农具场统一管理,三队、六队、九队、良种队、家庭农场、农机专
业户的机具也要停放在门前房后平坦地,按标准化要求管理。
七、开发性生产
(一)家庭农场造林由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化、合理布局划定地号。自费造林,谁造谁有,
产权归己,可以继承或转让,承包国家投资的家庭农场,承担整地苗木及运费,林间空地种植
收入归己,自费利用荒山、沙丘开发造林产权归己,收费优惠,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造林,计算
收费均以种植年份为准,以采伐年份核收费用。采完收完(并对已伐林负有更新工作任务),
承包国家投资造林每亩每年收费40元,自费30元,开发性20元。
(二)中药材防风,采取分期连续种植,分期采集的方法。每户每年种10亩左右,按户定
地块,以种植年份起计算收费(收草原管理费0.3 /亩)。由采集年份起核收费用每亩每年收
费15元,草场中的自然生防风谁承包归谁采集。
(三)山杏的承包,一定五年不变,五年内补齐苗木,农场给予部分补偿投资。
(四)水产养殖。场内水面由水产统一经营,禁止私自捕捞,个人捕捞要经水产部门批准,
签订合同,并核收费用。
八、(略)
九、(略)
十、(略)
十一、其它事项
(一)为加强生产队的管理,每个队配备4 ~5 个干部,设支部书记、队长、会计、统计
兼出纳,大型生产队设机务副队长(兼管油料、零件)。
(二)生产队管理人员不准种自谋地。自留地按场统一规定分给,家庭成员不宜在本单位
办大型家庭农场、牧场,不宜担任某家庭农场场长。不参加承包分配。
(三)调整理顺专业公司、精简行政科室。
(四)生产队的电工、畜牧技术人员、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搞好服务,实行承包。
(五)(略)
(六)对不懂技术、不会使用、不会经营,年初凭胆大转让大型机械的家庭农场,年终又
无力偿还转让款和利费的,在协商自愿的前提下,经农场批准,可由转让改为承包或租赁形式,
也可承包或租赁给懂技术、会经营的能人,办大型独户和联户家庭农场或自愿结合协作组,还
可由生产队管理,实行机务搞集体承包,为家庭农场代耕。
(七)对有经营能力、会技术、懂生产,以机械为主的大独户或联户家庭农场,要进一步
巩固提高,完善内部管理核算制度,分配办法,发挥机械、技术优势。
(八)各服务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取费,执行价格政策,减轻家庭农场负担,
对乱提高物价者,一经查出给予经济罚款。
(九)加强对个体户的管理。退休、退职职工及其职工家属,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办理营
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除按税法规定照章纳税外,视其具体情况,每人每年向场交100 ~300
元管理费,并与所在单位签订合同,按月及时如数上交费用。
十二、生产队管理人员工资支付及奖励办法
兴办家庭农场后,生产队管理更显得重要,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为经济手段为主,由抓种
管收转为家庭农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因此,生产队干部要切实改变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
满腔热情地领导,帮助职工办好家庭农场,对促进职工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
此,对生产队管理人员的工资支付和奖励作如下规定: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好坏记分,以分
分等计酬的办法。
(一)生产队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任务及计分标准。
(1 )教育监督职工家庭农场执行国家计划、政策、法令,执行国营农场的规章制度。
(15分)
(2 )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和开展好党员联系户
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5分)
(3 )根据家庭农场的特点,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深入细
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15分)
(4 )领导帮助家庭农场和专业户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其成员的政治、文化和科学技
术水平。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移风易俗,加强团结,树立共产主义新风尚。(15分)
(5 )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群众组织开展好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应
有作用。(15分)
(6 )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表彰和鼓励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的素质,促
进生产的不断发展,职工生活不断改善。(15分)
(7 )抓好计划生育、调解民事纠纷,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好学校,抓好职工教育。
(10分)
(二)生产队长的工作任务及计分标准
(1 )同职工家庭农场(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监督和检查各家庭农场和专业户。(13
分)
(2 )做好对职工家庭农场的各项服务工作。产前抓服务,产中抓指导、产后抓转化,帮
助指导各服务型专业户,为家庭农场服好务。(11分)
(3 )帮助家庭农场制定生产财务计划,落实生产技术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11分)
(4 )帮助家庭农场积极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和科学技术水
平。(11分)
(5 )尽力帮助家庭农场解决生产、技术和物资等方面的困难,扶持贫困户致富。(11分)
(6 )协调家庭农场和专业户之间的关系,引导他们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11分)
(7 )抓好各项公共事业,组织各项公益活动,管理和使用好各项公共设施。(11分)
(8 )抓好安全生产。(11分)
(9 )与党支部书记共同抓好精神文明建设。(11分)
(三)会计员工作任务及记分标准
(1 )遵守国家财经政策、法令,维护财经纪律。(15分)
(2 )及时完成会计核算任务和各种会计报表,坚持经济分析,搞好家庭农场的经济调查。
(15分)
(3 )做好家庭农场和专业承包户经济合同的签订,并监督执行。(14分)
(4 )做好家庭农场、专业承包户实物贷款的办理及核算。(15分)
(5 )代银行办理信贷和储蓄业务。(10分)
(6 )做好收缴生产队所辖家庭农场和专业承包户应上交的利润、税金、管理费、大修理
基金。(15分)
(7 )做好对家庭农场会计核算业务指导,协助大型家庭农场搞好会计核算。(15分)
(四)统计员兼出纳员的任务及计分标准
(1 )协助领导搞好家庭农场的土地管理工作。(15分)
(2 )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统计表。(25分)
(3 )搞好家庭农场的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台账。(25分)
(4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现金和代金券的管理结算工作。(25分)
(5 )代银行办理信贷和储蓄业务。(10分)
(一)工资支付办法
1 、实行浮动工资加奖励的办法,平时予借本人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的70%。其余年终结
算。
2 、年终完成生产财务计划,全队应收缴利费税指标的90%,保发生产队管理人员的全年
工资;完成指标70~80%,扣发生产队管理人员当年工资40%,完成69%以下扣发60%。
3 、奖金分配,利费超收额的20%作为生产管理人员的奖金,年终按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完
成情况记分分等计奖,为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党支部书记、正副队长的奖励可加
发平均数的30%,奖金不得超过三个月的工资总额。
十三、场部管理人员的工资支付和奖励办法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支付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工资浮动,即每月37.00 元工资的30%(全年133.20元)作为浮动工资,
年终据全场利润计划和机关管理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结算。年终完成管局下达的利润计划和机
关管理费指标,浮动工资全部退回,两项指标每减(超10%)扣浮动工资一般干部为5 %,科
级干部为7.5 %,直至扣完为止。
(二)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的奖励实行超利分成,按指标记分,以分计奖的办法。年终全场超额完成管
局下达的利润计划,可提取超利部分30%作为奖励基数,根据利润指标,机关管理费、安全生
产、计划生育,为家庭农场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按指标记分,以分计奖的办法进行奖励。
奖金总额不超过三个月的工资总额。
每项指标的记分标准
1 、超额完成管局下达的利润计划指标记50分。
2 、机关管理费不超支记10分。
3 、安全生产不发生重大事故记10分。
4 、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指标记10分。
5 、家庭农场年终亏损户不超过5 %,全场人均收入达到300 元各记5 分。
6 、为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奖励等级可分为三个档次。一般干部分平均数,科
级干部加发30%,场级干部加发50%。
(三)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和工人不参加浮动,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按月计发工资,年终
不计发奖金。
土地办。工资不浮动,提取收入的5 %作为经费,年终奖励可参照机关的奖励办法,奖励
金额由场长批准,从收入中支付。
计划生育办。工资发放执行机关的工资支付办法,年终奖励参照机关的奖励标准。
(四)招待所。实行“费用包干,限额补贴、自负盈亏”,全部经费(包括招待费;房屋
折旧除外)自理。经费结余40%作为职工奖金分配,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60%作为招
待所留用。
(五)通讯站。定员定编,实行费用包干,限额补贴,经费(房屋折旧、电费除外)自理。
除电话机按规定收费外(公用电话机每月每部收费10元,住宅电话机收费5 元),不足部分通
过开展对外服务收入解决。
(六)二、三线干部和退休工人,按场规定办法计发工资,不参加工资浮动,年终不计发
奖金。
(七)场内事业单位,专项拨款、专用基金开支的(学校、公安、法庭、武装等事业单位),
按拨款指标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医院、托儿所实行包保结合,经费不足可从其它经营收入中解决。
(八)小车司机
1 、包全年修理费,根据车型及状态参照上年修理费支出情况核定指标(应低于上年指标
的10%)。
2 、全年派车出勤率90%以上,经常保持机车完好状态。
3 、年末对机车进行全面检查鉴定,对应修未修部分,予提记入当年修理费。
4 、年终结算修理费不超,派车出勤率达到90%,保发本人全年工资。每减10%扣发本人
工资的5 %,每超5 %,奖给本人全年基本工资的10%。必须按时出车。
十四、关于职工福利待遇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办法
全面兴办家庭农场后,职工福利待遇方面如何改革和管理是个复杂的问题,涉及面广,是
千家万户、人人关注的大问题,必须认真对待、逐步完善,多年实践证明,职工福利是调动群
众积极性的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但过去在职工福利待遇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
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为彻底打破在职工福利方面的大锅饭。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根
据我场底子薄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医疗待遇的规定
1 、家庭农场不向场交纳福利费,家庭农场的成员一律实行自费医疗。
2 、全场职工及家属一律实行现金医疗,但对场部机关人员、生产队管理人员、事业单位
人员及符合退离休的职工给予医疗补贴,标准如下表:
人员分类 补贴(元/人年) 说明
职工 20
家属 10
退休职工 30
退休老干部、老工人 40
3 、急、重、危病人员,花钱多,家庭生活困难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予以救济。
4 、补贴指标一年一定,年内不变,年终按收据一次性报销,超支不补、节余留下年使用。
(二)关于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
1 、对符合退休条件,1984年底已退休的职工,按照规定发给退休费。
2 、已办理退休手续,不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根据其身体状况、劳动能力,采取包保结合
的办法,即给予一定的土地和生产资料,适当核收或免收利费或发给部分退休费。
3 、成立劳动保险委员会,统筹劳保基金,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在职职工,合同制工
人,参加劳保基金委员会投保。投保人员,每年按规定缴纳劳动保险基金,投保人员到退休年
龄,按国家规定发给退休费。
4 、投保人员享受丧葬补助待遇。
5 、劳动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管理,专款专用。
6 、家庭农场、场内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工资、医药费、补贴,由所在单位解决,场在上
交利费指标和经费指标中调整抵减。场直各生产经营单位(公司、厂)的退休人员工资由所在
单位负担,在提留中解决。
(三)关于粮煤倒挂补贴的规定
粮煤倒挂本着“收上来返回去”,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
1 、家庭农场按人口向场交粮油倒挂费,每口人每年40元,农场供应家庭农场口粮按平价
供应。1986年10月1 日开始,家庭农场生产的粮豆小麦每亩收100 斤平价,大豆50斤平价,玉
米150 斤平价,多交部分一律按倒三七加价。
2 、场直各生产经营单位(公司、厂)的粮油倒挂费,由各单位按供应人口统一缴纳。
3 、对场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合乎退离休条件已退休、离休的人员,粮油倒挂补贴,
由所在单位发放,场在经费指标中调整(生产队管理人员,在生产队营业外支出列支),但上
述人员家庭成员中已参加工作或参加承包的人员(包括分离人员、自谋人员),由所在单位按
规定办理,即家属随户主,职工随单位。
4 、农场依据现行粮食价格和加工费标准,制定各种粮油标准成本价格,并以合同方式承
包给粮油加工厂,成本价格与供应量售价价差由场补给加工厂。
5 、平价粮油按标准定量凭粮证供应。
6 、居住在场直单位的场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合乎退、离休条件已退、离休的职工,
每人每年供给生活及取暖用煤500 公斤,每公斤补贴0.015 元,负担办法按家属随户主、职工
随单位办理。
各专业公司、场直单位粮油补贴、医疗待遇,按上述办法执行,关于劳动保险待遇要统一
参加全场劳动保险基金委员会投保,其经费由场劳保委员会支付。
十五、(略)
十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