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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草原牧场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实施方案

绿色草原牧场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实施方案




   (1995年)

一、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一)场对农工商公司、龙源总公司、工业建筑开发公司实行进档达标、承包经营,承包
的主体是以公司经理为主的领导班子集体。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上交利费税
指标、“三金”收缴指标、社会总产值、职均收入、负债降低率,应收款降低率、固定资产综
合折旧率、各项基金提取及上缴、工业制造成本、职工欠款降低率、奶牛存栏、鲜奶产量、农
机管理、管理费用、自营经济、科技培训及推广、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
计划生育等指标及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奖罚办法等,以利润指标为主、综合管理指标为辅。
上缴指标完不成,只完成其它指标不计提奖金,并按规定扣发工资。

(二)三大公司对其所属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经营体制的改革,并制定实施细则,
但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农牧生产队要在稳定、完善、提高独户兼营家庭农场的前提下,坚持生产、生活费全
部自理,场、队不予垫付。

2 、先交钱、后种地,依法纳税,家庭农场当年不允许发生挂账。

3 、继续推行奶地挂钩、奶草挂钩办法。具体办法由龙源总公司负责制定。

4 、家庭农场承包的土地长期固定不变,实行职工种地养地制度。生产队建立土地档案,
对土地分类定级,对撂荒降等除进行罚款外,还要取消其承包资格。

承包后剩余的土地,可打破队界、场界,对外“公开叫价”承包,在同等条件下,可先场
内人员后场外人员,不允许以生产队名义统一经营土地。

5 、利费收缴可收取现金,也可在秋后交一部分成果,但在年初签订合同时必须写明所交
产品的数量及计价办法。

6 、生产队回收的陈欠款一律交场计财科。

7 、未转出的农机具,经评估作价可卖给个人,或折股卖给本单位职工合伙经营,也可承
包、租赁给职工。卖不出的可封存,确定责任人。

8 、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生产队要按照场统一印制的合同样本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
务。

9 、生产队应积极兴办企业,采取职工入股筹资方式,办股份合作企业。形成的利润自行
支配,把生产队办成“四自”的经济实体。

10、适当调整各项收费标准,各生产队在保证完成上缴公司利费指标,不违背国家政策、
人均收入水平相应提高的前提下,各项收费标准可根据本队的实际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但最高不得超过场控制的平均收费标准具体项目如下:

(1 )马、骡每头年收登山费50元,绵羊每只年收费20元,山羊每只收费30元,奶牛每头
收费80元,其它牛每头年收费50元。

(2 )全场土地平均每亩收费40~50元,草原每亩收费2 ~3 元。对养奶牛户与非养奶牛
户,职工与非职工、在职与自谋人员土地收费要有区别。

11、每户保证13个劳动积累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可以资代劳,每个工按10元计价。
专款专用,交计财科统管。

12、按照总局、管局进一步开发垦区荒山、荒地、荒水、荒原、荒滩的若干政策规定,在
不违背总体规划、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采取公开面向社会进行开发性长期承包使用,优
先满足场内职工,优先发展农、林、牧、渔基础产业,合理确定承包金,可一年一定,也可一
定几年,一次性交清,可按标的价格优惠15~20%,允许在规划内建造永久性生产、生活设施。
开发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与场签订合同,并依法公证,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遵守国家
的政策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及法律责任。合同签订后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领取《土地开发
许可证》。

13、对于承包撂荒三年以上的土地,可适当减收承包费,第一年减半、第二年全收。

14、除“四项基金”照常收取外,每亩地收水利建设发展基金2 元,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二)工商运建服企业,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在调查
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改革方式。

1 、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可实行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竞价拍卖、
转让、承包等形式。

2 、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使国营企业转为集体企业、合资合作经营或合伙企业、私营企业。
在出售时要搞好资产评估,可公开招标竞价出售,允许分期付款,第一次付款不少于价款的30%,
其余部分在三年内平均付完,在价款未付清前产权归卖方,买方只有使用权、无处置权,待全
部价款付清后,全部产权交给买方。

3 、租赁经营

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不同的租赁方式,按其性质可分为四种方式。一是在承包
的基础上租赁。以经营承包责任制为主,同时融入一些租赁的做法,除缴纳租金、风险保证金
外(财产抵押),还要完成出租方规定的经济指标,以完成出租方规定的经济指标为租赁条件,
承租方取得的租赁利润交够租方的经济指标,剩余是承包方的。二是在租赁基础上的承包,以
租为主,按租赁的性质和要求作为租赁条件,同时保留或引用一些承包办法,对个别指标必须
完成。三是完全的租赁经营。完全按租赁经营的性质要求,不再附加各种经济指标,按规定如
数及时缴纳租金,一切自主。四是拍卖式的租赁。以租金代售款,当租金交足后,企业为承租
者所有。可租给个人或若干人,一般租期3 ~5 年为宜,每年付固定租金,租赁期满后,企业
归承租者所有,在确定租金时,应在合同期内全部收回固定资产的净值和相应的利息,要确保
国家财产不受损失,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租赁时还要交纳风险保证金或抵押金,当欠交租
金时以风险保证金或用资产折价抵补。不足部分以个人收入抵补。

4 、推行股份合作制。由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出资入股,实行企业内部股份制,既按劳分配,
又按资产分配,共担风险,合作经营,共享收益。根据有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及章程。

5 、继续实行承包责任制的企业,仍推行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每个职工上交的风险抵押
金不少于本企业上年人均收入的50%,厂长(经理)为职工的3 ~5 倍,风险抵押金由企业集
中管理,参加流动资金周转,因产品无销路、达产率低造成亏损,全体职工都按规定扣抵押金;
工人按要求生产出合格产品,由于经营者决策失误造成亏损的,只扣经营者的风险抵押金,不
扣工人的风险抵押金。企业盈利时,风险抵押金可视同股金参与利润分配。凡实行承包的单位
必须坚持承包到岗、到人。

6 、对扭亏无望的企业。能关的关,能转的转,或对内对外出租、拍卖,引资嫁接改造。

7 、贯彻执行《条例》精神,场办企业享有《条例》规定的十四项权力。建立和完善内部
约束和监督机制,建立各级领导的负亏机制,由于决策指挥失误或干扰企业而使企业造成亏损,
追究有关领导的经济责任。建立投资责任制,任何一项投资都应明确决策者的经济责任,明确
法定代表人投资效益责任,在投资贷款未全部偿还完前,不轻易变更法定代表人,并以合同形
式予以明确。对成绩突出的厂长经理适当提高待遇。

8 、场直企业在下达利润指标的同时,需考虑承担场级发生的经费,微利企业最起码要交
足应承担的场级经费。

(三)事业单位及其它场直服务单位的改革

1 、场对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及机关科室实行全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本着“精简、
效能、统一”的原则,在稳定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包经费指标、工作任务,创收节支,压缩管
理费用,减轻职工负担,促进生产发展。

2 、场对卫生防疫站、街道办、通讯站、机关食堂、招待所、托儿所实行定收费标准,包
工作任务,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按规定提足留够,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3 、学校、医院实行定员定编,经营限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以岗定人、以人定
责、以责定酬,实行岗位技能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制度。档案统一管理,作为计奖评选先进的
依据。

二、承包指标及分配

1 、场对三大公司实行进档达标,坚持以效益为轴心,场原则上不下达亏损指标,起码要
保证完成场下达的固定费用指标。根据三大公司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达标级别、利润基数。
进档数目计算,以自选利润为起点,以实现利润总额为终点,按相应档次及档次间距,采取累
进的方法计算进档数目。具体内容在合同中另行规定。公司其他人员的收入,可根据岗位性质、
责任大小、工作繁简等不同情况自主分等划类确定。

2 、机关科室工作人员收入与全场任务指标及经费包干挂钩,完成管局的利润指标及其它
指标,得本人基本工资加各种补贴。超额完成任务,按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及工龄长短的同等比
例计算,正场级风险抵押金系数为1 ,副场级为0.8 、正科级0.7 、副科级0.6 、科员0.5 、
办事员、工人0.45,科员、办事员、工人增加工龄系数分别为: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龄系
数为0.05,满20年不满30年的增加0.06,30年及其以上的增加0.08. 完不成任务指标,用风险
抵押金按计奖系数的同等比例予以抵补。

三、医疗保险改革

坚持“保证医疗、克服浪费”的原则,定额包干,同职工个人利益挂钩,按比例自负的办
法。

1 、在职职工根据工龄长短实行限额医疗补贴,具体数额如下:

工龄账不满10年的60元

满10年不满20年的100 元

满20年不满30年的150 元

30年及其以上的200 元

建国后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医疗费与在职职工相同。

2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医疗费仍按上年规定执行。

建国后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和患急、重、危病的在职职工因病住院,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
况酌情予以补助,但最高不得超过住院费的65%。

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1 、场直单位“三金”直接向场社会保险事业分局缴纳。

2 、十二个生产队“三金”,由农工商分公司统一收取、上缴场社会保险事业分局。

3 、以前年度的欠缴基金纳入账内管理。

4 、欠缴基金的单位,场社会保险分局按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5 、企业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由所在单位的保险代办员与场社会保险分局核对后
各自分别记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职工养老保险卡片》,并由职工本人核查签字。

五、其它事项

1 、提供优惠条件,发展自营经济。

2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3 、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层层签订经营合同、租赁合同、职工上岗合同、停薪留职合同
等,接受有关部门对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的监督和指导。

4 、风险抵押金交纳与管理。单位正职最低不能低于2000元,副职按80%,其它人员、工
人由单位确定,对于特殊情况有困难的可以分两次交齐,但必须在3 月末交齐。管理人员的风
险抵押金交场计财科,工人的抵押金交到本单位,建立风险抵押金审计制度。

5 、场下达经济指标分为承包指标和固定上交指标两部分。固定上交指标包括教育经费补
贴、职工医疗费补贴、政法经费补贴、退休养老金、固定上交指标年初一次核定,年内调整人
员,单位自行互相结算,按在册职工每人不低于500 元,个别单位可适当减收一部分固定上交,
原则上固定上交不得少于规定的80%。固定上交每季度交一次,不按时上交不准发工资。

6 、长期有病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医院体检,单位认可,报劳资科,可减收或免收固定
费用,一年办理一次。

7 、1994年底以前长期不归人员,由单位通知本人按期归队,并补交欠缴的各项费用。不
能按期归队又不能按期补交固定上交的,由单位统一造册,并填写长期不归人员登记表,报劳
资科备案,按自动离职给予除名。

8 、场按企业在岗人员的实际工资总额实行宏观控制,超分配部分经劳资科审批。各单位
可以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定工资分配形式。企业管理人员平时一律实行予借生活费办法,予
借最多不能超过本人基本工资。

9 、对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定员定编后,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工资。

10国家正式干部落聘后,仍保留原干部身份,由所在单位给予妥善安置,适当照顾,不得
将富余人员推向社会不管,要帮助他们寻找致富门路。

11、职工因病无承包能力又不够退休条件的,由个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经医院检查,
场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可保留公职,根据本单位情况,发给一些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