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统一管理
第四节 统一管理
为适应社会主义大农业经济的发展,总结出前30年的体制分散、多变的弊端,省委决定
将全省并存的几个全民农业经济管理机构,即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省国营农场管理局以及
省劳改局所属的国营农场,统一于一个全省性的农场管理机构之中。1976年初,黑龙江省国
营农场总局在佳木斯市宣告成立,下属11个国营农场管理局,即: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
牡丹江、北安、九三、嫩江、绥化、哈尔滨、大兴安岭、呼伦贝尔管理局。
1976年3月11日,黑龙江省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挂牌成立,局址设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合
意大街120号(1980年迁回新立街农场路10号)。辖属12个国营农牧场、3个直属单位,即:克
山农场(五十四团)、查哈阳农场(五十五团)、金边农场(六十七团)、丰收农场 (五十团)、
双河农场(五十六团)、老莱农场、依安农场、富裕牧场、泰来农场、绿色草原牧 场、巨浪
牧场和嫩红良种场(科级)、拉哈转运站、修造厂、水管站。占地面积402万亩,耕地 167.7
万亩,人口15.6万人,职工6.3万人,是国营农场组织上的空前大统一。
1996年12月,按照省编委下发的体制改革方案,黑龙江省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更名 为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受省农垦总局领导。辖属查哈阳农场、克山农场、依安农
场、富裕牧场、泰来农场、绿色草原牧场、巨浪牧场。占地面积315万亩,耕地153.7万亩,
人口11.3万,职工2.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