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商标 广告管理 1984年垦区工商局增设了商标、广告科,开展了商标注册登记和广告管理业务。
一、商标管理
商标注册登记。垦区工商局没有商标注册核转权,主要工作是在省局统一布置下,采取
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商标法》的活动。1984年以来,共印发文字传单3 000万份,先
后举办法人《商标法》学习班6期,举办假冒伪劣产品展览8次。
分局获奖注册商标一览表
表4—8
保护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后,注册单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以
保护商标注册的专用权为核心,对各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处罚,
保护注册单位的合法权益。自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来,
全局已有17家商标注册企业,正在使用的有效商标12个,尚有5个有效商标未被使用。1990
年对辖区内的28家企业,96家个体工商户,6个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发现7家违犯了商标法,
对其进行了处罚和教育。是年,根据总局工商局清理整顿酒类注册商标的指示,对局内有关
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有的商标标识上过于突出酒的原料,造成喧宾夺主的问题,建议这些企
业做出了改正。1991年,针对局内有些印刷企业擅自印刷商标、包装、装潢、标牌,擅自改
变图样等混乱现象,进行了整顿。指导企业落实商标印刷专人负责制,建立印刷档案、台账
等必备的规章制度。从1984年到2000年间,每两年进行一次商标年检验证工作,共查处侵权、
假冒案件62起,假冒注册商标案14起,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8 000余份。
二、广告管理
广告登记和刊播审查。国家《广告管理条例》规定广告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申请登记,办
理核发许可证等手续。垦区工商局建立了广告审批、发布制度。
齐垦分局共有两家广告兼营单位:查哈阳农场广播电视局和克山农场广播电视局。工商
局采取了事前审批与刊播后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这两家广告单位都有审查、登记、发布的手
续和档案,收费也比较合理。同时,还建立起虚假广告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户外广告管理。1990年以来,针对长期存在的户外广告乱置,乱张贴的现象,工商局在
各场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认真加强了户外广告的规划和管理,制定管理措施,召开现场会,
建造社会广告张贴栏,制定了《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改变了无章可循,无人管理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