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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七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个体劳动者协会,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由城乡个体工商业者及其他个体劳动者
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组成的群众团体。
1989年5月10日,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召开了首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与会代表97人,
管局局长吕士恒、副局长易靖汉及有关部门领导和各农牧场党委书记、场长、工商局长参加了
会议。会上选举产生了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一届理事会。
名誉会长:吕士恒
名誉副会长:易靖汉
会 长:谭凤奎
秘 书 长:白日昌
1994年11月22日管理局召开了第二次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代表73人,选举
产生了嫩江垦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二届委员会。
名誉会长:董林生
名誉副会长:栾景荣
会 长:姜秀文(女)
副 会 长:樊树琴(女)、刘作权
秘 书 长:白日昌
副秘书长:万立新、魏吉云
齐齐哈尔垦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各级党委和行政部门领导下,十多年来认真组织会员
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市场繁荣和
进步,为加速垦区经济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