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所管理
第五节 监所管理
看守所是齐齐哈尔农垦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是专门关押被依法逮捕、拘留,处于侦
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是垦区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改造
犯罪嫌疑人的重要阵地。
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83年8月垦区开始行使公安、检察、审判权,为了适应
工作需要,1983年初组建看守所,地址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四家子村西500米处,占地面积
14 350平方米。设正、副所长各1人,教导员1人,管教5人,配看守警20名,工人1名。同年
8月投入使用。1983年8月至2000年先后共羁押犯罪嫌疑人(人犯)848人。干警在工作中严格
遵守国家看守所工作制度,严密看管,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政策、法制、形势和前途教育,
密切配合预审、起诉和审判工作,未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先后四次被省农垦公安局评
为先进看守所,两次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