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控告申诉
第五节 控告申诉
控告申诉科作为检察机关面对群众的窗口,受理群众的来信和接待来访。检察院
组建初期因人员少,控申科一直合并在监所检察科内。1988年9月26日,根据上级指示精神,
向社会发布公告,正式成立了“犯罪案件举报中心”,其工作设于控申部门,并配备了专
职人员。同时,在查哈阳农场等13个农牧场、管局直属部门设立了举报点,全面开展控申、
举报工作。接待人员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态度诚恳、热情,深受群众好评。1990年10月
27日,控申科受理了查哈阳农场金本立委托柴泽惠上访申诉案。称孙彦军谋杀其子金立成,
一直不服场公安局及检察室的多次复查意见。1991年11月2日,公、检、法等部门决定开棺
检验。经开棺检验,与原结论一致,系孙彦军驾驶东方红拖拉机与插杆人金立成在田间作
业时,金立成头部撞到机车链轨上造成脑出血死亡,属生产事故,改性处理。使申诉人及
其家属、亲友心悦诚服,表示服从法律认定。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正式颁布实施。按照检察机构内部业务分
工,赔偿办公室设在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机关正式开始受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案件。为加大举报
宣传的力度,检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单位举报,并设立了举报奖励基金制度,对举报有
功人员予以适当的奖励。还设立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为提高群众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
觉性,1997年开始每年都在辖区内农场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1999年开始,规定每年6月
份的最后一周为举报宣传周。1997年,控告申诉检察科被农垦分院评为“文明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