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家庭农场

第四节 家庭农场


  1984年,农场按照上级精神,开始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农场组建了8大联户家庭农场,主
要以种植小麦为主,农场将大型农机具转让给8大联户家庭农场。

1985年,农场进入了以全面兴办家庭农场为突破口的经济体制改革新阶段。家庭农场为1760
个,其中包括8大联产家庭农场,初步形成了国有农场统一经营和家庭农场分散经营相结合的
双层经营体制。

农场兴办家庭农场,实行大包干的分配形式,只是确定了职工经营者的地位,农机具的转
让只是理顺了模糊的产权关系,职工还不完全是生产经营、投入、风险、利益的主体。生产仍
然靠农场垫支,粮食管理失控,形成了“挂账”大幅度增加,负盈不负亏的现象非常严重。企
业陷入垫、贷、挂、亏的困境。1988年,农场下决心,不再给家庭农场垫资,要求两费(生产、
生活费)全部自理,这一制度逐步在家庭农场全面推开。

1994年根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两年内所有农场的农业生产要做到职工自费经营,
并尽快做到土地承包到户、核算到户、盈亏到户、风险到户(即四到户)。农场进一步推行
“两自、四到户”,彻底改变了职工的工资分配制度,并使之成为生产、投入、利益和风险的
主体。从而使国有农场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由于“两费自理”和“四
到户”给农场和职工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并促进农业生产的大发展。2000年与1984年相比,
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加5倍,职工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人均收入由1984年725元,到2000年提
高到3250元,增加了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