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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电力

第三节 电力


  建场初期,农场处于无电区,没有国电,自己也无能力发电,生产、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

1957年,农场随着机械的增多,农场土地面积逐年扩大,越来越显得电力的重要性,农场
领导开始筹集资金购买发电机组。11月份,农场扩建修理厂时,新建的厂房中安装了一台40K
W的发电机组,12月25日农场各户线路安装完成,新年开始送电,结束了农场没有电的日子。
白天为修理厂生产服务,早、中、晚同时为场广播站送电放广播,晚间送电给职工家照明。

1958年,由于用电量的增加,农场从外地购进1台外燃锅轮机,用于发电,发电机组增到
100KW。

1959年,农场发电机组,电机容量已达120KW。第二生产队又购进1台20KW电机组,
年初开始发电,主要用于照明及修理机车用,该发电机组人员归第二生产队机务领导,场部发
电机组仍归修理厂领导,人员已增加到5人。

1971年5月份,农场架设高压输电线路,由党委副书记张兆文负责。组成了12人的队伍组
装线路。10月份全场通国电,结束了自己发电的历史。

1972年,农场决定电业管理归生产科,生产科下设电管所,首任所长韩长江,编制3人,
下设电工12人。

1982年,随着农场的经济体制改革,农场将农业、林业、水利、电力合并成立农林机电水
利公司,将电力事业推向市场,实行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完善的方针,在银行单独开
户,实行独立法人。

1983年,农场将水利电力合并,组建水电管理站,主要任务完成全场供电、维护、收费、
水利工程、泵站的管理等工作,当时配备了会计、出纳、站长、书记,编制5人。

1988年,农场将“水稻办,水电公司”合并成立水稻水电公司,编制5人。

1991年,农场将水稻办,水电分开,成立水电公司,编制2人。

1996年,农场将水利,电力分开,组建电业局至今。电业局配备书记、局长、调度、会计、
收费员,计4人,电工配备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