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权属管理

第二节 权属管理


  一、地籍调查

1988年,自农场成立土地科以来,实施了土地申报、登记、地籍调查以及土地登记发证工
作。

1、初始登记:1989年2~11月管局土地处在农场场部实施。生产队居民区由农场自已组
织实施。历时10个月时间场部和生产队居民区的土地申报工作结束。

2、地籍调查

根据管局土地处试点经验,业务人员经过办班培训,于1995年12月农场场部及生产队居民
区的地籍调查工作全部完成。1996年对场居民区登记发证已完成。

3、土地详查

农场的土地详查工作1992年随着泰来县土地详查工作的完成而结束。

二、土地划界

土地划界是一项确定土地权属的基础工作。农场与县胜利乡土地纠纷告终,没有得到解决,
职工与社员每年都发生抢地、抢车、打架等事件。

根据黑土界领[1989.2号文件指出:土地划界工作突出解决土地划界批复成果的落界工作。
据此要求土地处对农牧场与地方土地界有争议事宜进行分析界定。

1999年6月,农场、分局国地资源局主动向县土地局汇报,并取得了县土地局大力支持,
使场、乡各方遵照“着眼大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互相谦让”的原则达成了落界协议,使
场、乡土地纷争50年的历史划上圆满的句号。农场领取了省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