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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粮油加工

第四节 粮油加工




  一、粮油加工厂

  粮油加工厂是以粮油加工为主的工业企业,是目标管理、承包经营的经济实体。银行立户、
独立核算、定额上缴、自负盈亏。

  粮油加工厂建于1958年7月,当时有职工21人,厂房400平方米。设备简陋,只有 1台小型
制面机,2 台制米机,1台人力榨油机。出品率低、质量差,小麦出粉率只有67%,大豆出油率
只有7.5%,还不能解决场域5 274人的口粮加工问题。

  1963年,粮油加工厂扩建, 厂房达到1 100平方米,占地面积5 200平方米。制米机增至3
台,日产2吨;制面机增至2台,日产1吨;电力榨油机代替了人力榨油机,日产油1吨;饲料粉
碎机增至9台。基本上满足了全场人口的吃粮加工和畜牧业的饲料加工。

  “文革”期间,粮油生产加工受冲击较重,加之当时的管理混乱、停电停产等原因,连续
多年亏损。1967年,共加工米面 945吨,总成本397 950元,生产收入302 500元,亏损95 360
元;加工豆油22吨,总成本75 780元,生产收入64 660元,亏损11 100元。1968年亏损总额增
至133 000元。

  1968年以后,由于知识青年的大批入场,加之农场人口的自然增长,成品粮需求量大幅度
上升,客观要求粮油加工仍需扩大生产规模。至1976年,厂房面积扩大为 3 500平方米,职工
增至70人。制米机增至5台,日产米3吨;制面机增至3台,日产面粉1.5吨。并在原有 3个车间
(米、面、油)的基础上使制酒小作坊扩建成酿酒车间。当年生产面粉1 015吨,大米171吨,其
他杂粮140吨,豆油15吨,白酒47吨。农场粮油加工由自给型逐步转向商品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工厂实行了生产经营责任制。1980年实行了奖励工资制,大大调
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全年生产米面 1 026吨、豆油33吨、白酒19吨,产值43万元,实
现了减亏。1981年,实行了浮动工资制,全年生产面粉 1 160吨、豆油43吨、白酒45吨。1982
年仍实行浮动工资制,全年生产面粉1 326吨、豆油36吨、白酒52.5吨,产值60万元,盈利2万
元,扭转了多年亏损的生产局面。当年筹资5万元安装了一套日产4吨的电型面粉设备。1983年
实了大包干责任制,在完成了生产任务的同时,积极扩大对外加工业务,全年盈利 2.2万元。
1987年实行厂长负责制以后,经营效果一直很好,创造了年生产面粉1 500吨的历史最高水平,
至1990年,有厂房4 610平方米,职工104人,拥有日产面粉4吨的电型设备 1套、日产豆油1吨
的榨油设备1套、酿酒设备1套,以及面包烘烤、挂面加工、豆腐加工等设备几十台件。

  1991年,农场建立了粮食管理机构——粮食科,辖粮油经销处,地址设在粮油加工厂,与
粮油加工厂合署办公。三个牌子,一套人马,加大了粮油加工厂的业务工作量,负责农场的粮
食征购、三留粮的安排、加工及全场粮食的调配与销售。原加工厂李景志身兼三职 (粮食科科
长、粮油经销处主任、加工厂厂长)。

  1985年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职工和居民的粮油供应以户为单位配给《粮油供应证》,
实行按月供应,加工厂的产、销指标完全由农场统一下达,产品由农场统一下拨,常年生产,
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在按计划进行,农场人口、粮油的需求量保证了加工厂的生产指标及加工
量,同时在一定程度保证了加工厂的经济效益。1985年以后,农场兴办以户为单位的职工家庭
农场,对家庭农场的成员实行了口粮田,停止了口粮的月份供应。由此,大大减少了粮油加工
厂的粮油加工指标。为了缓解加工厂的经济形势,1992年农场取消了农业人口的口粮田,改由
全场统一加工供应。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1995年,
农场取消了粮油供应,农场人口的粮油消费货源渠道形成了多元化。随之而来,加工厂的生产
指标任务顿时减少了 60%以上,粮油加工自给型完全转向了商品型。而且,粮油加工厂设备陈
旧、产品质量差,很难打入市场。产品积压、滞销,生产设备闲置,使工厂陷入了困境。这种
局面给加工厂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带来了巨大压力。

  在农场“一厂一策”的战略方针指导下加工厂党政班子率领全场职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
闯市场、求发展。实施了“以粮油加工业为主,开展多种经营为辅,广开生产门路”的经营方
针,开展了全员推销产品、全员收购农副产品的经营活动,取得了较好效益,缓解了工厂的窘
迫困境,增强了企业活力。加工厂先后与依安县外贸公司、齐齐哈尔外贸公司、江苏等地外贸
机构开拓了贸易关系。厂长李景志亲自走出去找客户, 克服了各方面困难,共引进资金710多
万元,经过全厂上下的辛勤努力,共收购芸豆等农副产品近 5 000多吨。弥补了工厂因加工量
不足而造成的亏损,解决了职工没活干、工资收入少、生活无保障的难题。1991年引进资金250
万元,收购农副产品 2 000多吨,获纯利润20多万元,弥补了因粮油加工量不足造成亏损的20
多万元,工厂收支平衡。1992年,弥补了工厂亏损的14.3万元,工厂还盈利2万元。

  在收购农副产品过程中,工厂全员出动,不仅男职工参加,女职工也参与;不仅职工参加,
职工家属也全力以赴,亲戚朋友大力相助。带孩子的妈妈,把小孩送给婆婆或娘家看管,只身
吃住在农村;托亲靠友找货源,千方百计收芸豆。一找十、十找百,形成了上千人的购销网络,
覆盖面达到了邻近的克山、拜泉、讷河、富裕等县。1992年,女职工李淑贤一人就收购大豆、
芸豆81吨。数九寒冬的冬季,顶风冒雪奔波于城乡各地,男职工感到困难,女职工困难更多。
但是,尽管忙的辛苦,每个人的心里却都热乎乎的。年过半百的老职工、党员周宪江也同大家
一样拖着疲倦的身子奔波于白天黑夜之间。

  保管员李贵生小脚骨跌劈了,打着薕子坚持上班,苦中有甜,累中有乐。职工群众看到工
厂从党员到群众的这种工作精神,感慨地说:“照这样干法,咱们个个有希望了”。

  根据农场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要求,粮油加工厂采取了“一厂多制”的经营管理体制,实
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对挂面、面粉等车间进行“包、卖、租”等措施,在转换机制、迈向市场、
搞活企业、提高效益等方面加大了力度,一定程度改变了工厂的经营亏损局面。

  1995~1997年间,基本保证了单位职工的工资问题。至1997年,粮油加工厂生产形势仍处
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粮食加工由于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在市场没有竞
争力。全年加工面粉160吨,产值仅达到35万元,生产力低下。

  1998年,粮油加工厂单位撤销,职工分到生产队。

  二、精米加工线

  1997年,农场引资兴建私有制精米生产线,租用农场塑料厂厂房,日处理原粮20吨。2000
年转让给农场一队职工闫继文经营,年纯效益  万元左右。

  三、月牙湖面粉厂

  月牙湖面粉厂是1998年农场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后,二队队长李堪辉和二队职工孙宝泉等人,
通过贷款(农场协助贷款15万元)和自筹资金(个人集资10万元)兴办起来的中型面粉加工企业。
面粉厂以面粉质量、信誉、效益为生命,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已初步形成收、储、加工、
销售一条龙生产体系。

  面粉厂是在1998年农场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后,粮食基本颗粒未收,抗灾自救。人们
生存、生产要发展,二队干部、职工自立更生、艰苦奋斗、重建家园的情况下兴建的。生产队
长、面粉加工厂经理李堪辉主动请示,农场协助贷款15万元,个人集资10万元,建成了面粉厂。

  经理李堪辉在依安县聘请了高级师傅,聘用了经过培训、有事业心、懂技术的工作人员到
加工厂工作。到克山、拜泉等县和农场各生产队购置4083等优质小麦,遵循质量、效益、信誉
的办厂方针,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用最好的原料、最好的工艺、最完善的服务,生产出让消
费者放心的产品,创出月牙湖面粉厂的“精粉”、“特一”、“特二”、“普通粉”名牌产品。
日加工小麦5吨,每吨小麦盈利100元,每年加工小麦500吨,纯利润5万余元。产品销售到各农
场、依安、克山、拜泉、齐齐哈尔等市县。

  而今,月牙湖面粉厂正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努力遵循、适应市场需求,在原有基础上进
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使广大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舒心,力争使月牙湖面粉厂创出更佳、更
好的产品和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