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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商标广告管理

第六节 商标广告管理




  1984年,垦区工商局增设了商标、广告科,在农场开展了商标注册登记和广告管理业务。

  一、商标管理

  1、商标注册登记

  垦区工商局没有商标注册核准权,主要工作是遵循省局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
宣传《商标法》的活动。1984年以来,农场工商管理所共印发文字传单 150份,先后举办法人
《商标法》学习班13期。

  2、保护商标专用权

  自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来,全场已有 3家商标注册企
业。

  1990年,驻场工商局对辖区内的 9家企业,20余家个体工商户,场部农贸市场进行了检查,
发现1家违犯了商标法,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1984~2000年,每两年进行一次商标年检验证工作。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起。

  二、广告管理

  1、广告登记和刊播审查

  国家《广告管理条例》规定,广告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申请登记、办理核发许可证等手续。
垦区工商局建立了广告审批、发布制度。农场工商管理所尊照执行。

  2、户外广告管理

  1990年以来,针对存在的户外广告乱置、乱张贴的现象,农场工商部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
下,认真加强了户外广告的规划和管理。制定了管理措施,召开现场会,建造了社会广告张贴
栏,制定了《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改变了无章可循、随意张贴、无人管理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