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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五章 行政工作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农场机关

  农场机关是农场政治、经济工作的指挥中心。其设置的各科室,是农场各单位部门的管理、
协调、服务的办事机构。1991年初,农场机关设有组织部(含人事科、老干部科)、宣传部 (含
统战部、文化市场管理)、工会、 团委、武装部、公安分局、法庭、检查室、司法科、计财科、
劳资科(含安全办)、审计科、监察科、办公室(含信防办)、生产科、科技科、工交科、水利科、
土地科、畜牧科、物资科、粮食科、政研室、环保科、工商局 (1998年与富裕牧场合并,1999
年改为工商管理所)、教育科、卫生科。1992年4月成立水稻办,1992年 5月成立农机科、商业
科,生产科改为农林科,1996年成立建设房产科,1998年成立通讯、电力科和广播电视局。

  1993年 1月,成立“黑龙江省农垦依安实业总公司”,胡雨廷任总经理,王占元任第一副
总经理,曹泊任常务副总经理,徐照军、徐春阳任副总经理,下设“农工商公司”和“牧工商
公司”,农工商公司下辖农业生产单位和场直属企业粮油加工厂、修造厂、物资公司、农技服
务公司、水利科;牧公商公司下辖场直属企业造纸厂、塑料厂、服务队、商贸公司、基建公司、
畜牧公司、电讯站。副场长徐照军兼任农工商公司经理,副场长徐春阳兼任牧工商公司经理,
场机关设“二委三办”,定编24人。

  二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财务审计)定编3人;

  工会委员会,定编4人。

  三办:党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武装部、共青团、老干部科)定编4人;

  行政办,定编4人;

  经营办(计财科、劳资科、安全办)定编6人。

  教育和卫生,实行委校合一、科院合一。

  政法部门设公安分局(11人),法庭(含司法科 4人),其他政府职能部门,除土地、工商各
设一人外,其业务由机关和公司部门代管。

  是年成立民政局。

   农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更迭表(1991~2000年)
  表6—8


  
  续表6—8


  
  续表6—8


 
  二、场部直属单位

  农场场部直属单位,含工商运建服等各企业及学校和职工医院两个事业单位,包括造纸厂、
粮油加工厂、修造厂、塑料厂、商店、商贸公司、物资公司、基建公司、服务队、学校的职工
医院。1993年 1月,成立黑龙江省农垦依安实业总公司,下设农工商公司和牧工商公司,1998
年4月撤销。1993年 2~3月,服务队更名为综合经济贸易公司(1993年12月撤销),基建公司更
名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995年8月,撤销造纸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塑料厂,1996年1月商
店实行租赁经营。1996年 8月,商贸公司取消建制。修造厂合并到后成立的农用塑料厂。1998
年5月粮油加工厂和农用塑料厂撤销。

   农场场部直属单位负责人更迭表(1991~2000年)
  表6—9


  
  续表6—9


  
  三、农业生产单位

  农场共有8个农业生产单位,分别位于乌裕尔河两岸,有6个生产队,1个实验站和1个水库
管理站。

  1995年6月,根据上级指示,分场一律改为生产队名称。

  1998年4月,第五生产队与实验站合并,成立水稻开发区。

   农业单位负责人更迭表(1991~2000年)
  表6—10



  续表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