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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工宣传教育

第三节 职工宣传教育




  一、工会宣传工作

  工会宣传工作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党和工会在不同时期和职工思想状况而确定,它包括宣
传党的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和思想理论,以及配合每个时期工会中心工作的宣传。主要是
通过报告、讲座、报刊、广播电视、板报、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在诸种宣传形式中,农场工
会重点抓了工会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自1999年以来,先后四次制定和修改上稿奖励措施,激
发了广大工会工作者和通讯员向各类报刊、新闻媒体的投稿积极性。

  1991~2000年间,先后有杨军、刘玉温、李辉、洪才等人被总局工会、嫩垦工会授予宣传
报道先进工作者或优秀通讯工作者荣誉称号。农场工会曾主办了《工会工作简讯》,与宣传部
多次合办《麦收简报》,一队、二队工会曾主办了《月牙湖畔》、《振兴报》等小报刊物。

  二、职工教育

  职工教育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它包括对职工进行系统的政治、文化知识、技
术基础知识、各专业知识以及思想方面的全面教育。针对职工队伍行业多杂,人员分散、不易
集中的特点和在职多为成年人的特征,采取多学科、多层次、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灵活多样
的教学形式,进一步适应了生产发展和科学知识深造的需要,学得了知识,更新了观念。在教
育方法、教学形式上采取灵活多样,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工作。采取办学习班,组织外出参观学
习,请进专家、学者当面传授、现场指导等学习形式,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小册子等
途径,使广大职工从以往单纯的双学双补提高文化水平,向科学技术,专业知识教育为主,多
门类、多学科教育方向转化。在全场职工队伍中普遍建立了继续教育档案记载,并发放了阶段
性教育合格证书。

  农场工会在全场范围内进行了多门类,专业对口的岗位培训,大大强化了农场“四有”职
工队伍建设,提高了各专业,专职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

  1987、1988年在垦区工会举办的时事政治,工会知识,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的“三热爱”
知识竞赛;1991年管局党委举办的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教育知识的“三基本”知识竞赛活
动;水利部门多次举办的“黑龙杯”竞赛活动中,农场从各基层单位层层选拔组队参赛,陈红
晶等人在竞赛中获得了银杯奖、铜杯奖。

  1991~2000年间,全场普遍进行了“二五”普法、“三五”普法教育。农场依照普法规则,
结合本场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在全场公民及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999年,遵照垦区工会下发的学政治、学知识、学法律的“三学”系列教育要求,场工会认真
组织各方面、各层次人员参加的《劳动法》内容学习和知识答卷。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增强
了全场职工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劳模管理

  (一)劳模档案管理

  劳模管理是各级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农场工会在1986年建立劳模卡片的基础上,
1990年对管局以上劳模实现了分档管理,1998年又将劳模资料全部输入微机,运用现代化手段
管理。农场级劳模,由场工会逐年汇表、造册、建档。

  (二)劳模待遇

  按黑政发(1986)54号文件精神,对劳模住房、医疗保健,优先安排子女就业和当届内每年
享受半个月的休假待遇,以及退休后工资是否及时发放等,农场每年都要进行督促性调查,促
进了劳模待遇的落实。

  1990年 2月,按照总局指示精神,对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
者、总局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晋升一级工资。农场为省劳模隋乃昌晋升一级奖励工资。

  1998年10月,根据省工会及总局工会部署,对分局级以上劳动模范开始进行劳模补充保险
工作。

  截止2000年底,农场共有分局以上级别劳动模范24人,其中:省级劳模 5人,总局级劳模
11人,分局级劳模和享受分局级劳模待遇者 8人。根据黑龙江省政府(1998)第19号令、黑垦局
文(1999)92号、齐垦局文(2000)16号文件精神,农场党委认真落实了政策规定,享受离退休荣
誉津贴7人,享受当届在岗荣誉津贴2人。应办理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17人,因其本人没有参加
养老保险,故而不能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待遇5人,实际办理劳模养老保险补贴12人。

  1995~2000年农场级劳模:

  1995年(37人):

  韩亚文、陈德根、姜国友、陈霞、张文、李堪辉、闫成才、孔德久、何长海、郭洪才、隋
乃发、胡玉明、刘宪荣、蒋凤荣、李旭东、郭建华、马春勇、张绪金、赵烈、李彦臣、左树、
徐仁祥、卢秀芝、苏连生、郭金、邹立春、谢润刚、马玉香、马桂芝、董存孝、张艳、刘玉兰、
王连生、彭崇军、张维举、薛乃林、赵德福。

  1996年(21人):

  韩亚文、陈霞、段连富、刘士海、杨洪国、杨军、孔德久、边亚男、史英泉、冯明东、纪
艳华、尹志伟、肖永贵、付明龙、许新民、隋润香、李凤刚、张峰、张文、徐仁祥、牛明灿。

  1997年:(22人)

  崔明智、李炳刚、闫成才、杜占海、郭洪才、任淑珍、尹志伟、张立军、朱凤兰、隋润香、
徐仁祥、方显臣、林乐东、付淑云、卢宝才、张儒全、马桂芝、胡宝林、赵德福、陆海、张长
友、苏连生。

  1998年(23人):

  崔明智、赵永贵、冯彦华、张子千、史志泉、刘松梅、李炳刚、李付信、毕国忠、付桂芬、
马玉生、高振春、尹志伟、隋润香、黄晓军、方显臣、徐仁祥、牛明灿、卢丙才、张儒全、刘
长城、苏连生、陆海。

  1999年(20人):

  冯彦华、张文、孟德文、尹晓明、胡学臣、胡玉明、周长民、丁伟、隋润香、尹志伟、高
振春、马春勇、黄晓军、洪国君、牛明灿、卢宝才、彭崇军、徐志诚、孟繁江、刘长城。

  2000年(22人):

  杨银武、姜国友、张文、王喜祥、孔德久、薛乃昌、李桂荣、付明龙、王新安、隋润香、
尹志伟、罗贵庆、高振春、李伟华、武玉山、王利、洪国君、马桂芝、邹立春、张维举、马玉
生、王金贵。

   分局级以上劳模待遇明细表(2000年)
  表6—14



  (三)颁发“北大荒功勋奖章”

  1997年 7月,农垦总局在垦区开发建设50周年之际,对1958年12月31日前参加垦区开发建
设者及省部级劳动模范颁发了“北大荒功勋奖章”。对至今仍在垦区工作其垦龄满30年的以上
者, 全国各地下乡知识青年、正副处级干部、 各类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和总局劳动模范颁发了
“北大荒开发建设50周年纪念章”。

  (四)向劳模学习活动

  1994年 4月总局召开了第二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农场水利施工队队长徐仁祥被授予特等
劳动模范称号。1995年12月召开了第三次劳模大会,徐仁祥再次被授予命名为特等劳动模范。
1997年 4月,徐仁祥被授予省劳动模范称号。会议前后, 农场组织了迎送仪式, 党委发出了
《向徐仁祥学习的决定》,对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全场各级党组织要把
开展向省劳动模范学习的活动与开展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在全场范围内掀起学习劳动模范的热
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