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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十二章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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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以来,农场法庭审判工作始终坚持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本着
“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方针,确保用一流的审判工作为农场的改革、
发展、稳定提供优质服务。截止2000年底,共受理民事、经济、执行案件 332件,结案率100%,
调处和指导调解委员会处理简易纠纷280件,调解率100%。其中民事案件221件、经济纠纷案件
42件、执行案件69件。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为企业依法清回各类欠款(现金及物品)163.77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