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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幼儿教育

第四节 幼儿教育




  农场的幼儿教育不断巩固和发展。1992年以前农场的幼儿教育归属场工会管理,自1992年
交由教育部门,成为基础教育的一部分。

  在1999年以前,场部设置 1个中心幼儿园,行政关系隶属学校,由教育科统一管理。各生
产队都设立了托儿所,人员及经费由生产队自行安排。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适龄幼儿逐年
减少,每年全场新生婴儿最高年份只有36名,最少24名,且很分散,给幼儿教育事业造成很大
困难。

  从1999年秋季开始,学前一年教育也集中到农场学校,农场只能在场部开设一所幼儿园,
招收4~6周岁适龄儿童。场部地区幼儿入园率达到 70%。由于在1999年春季进行的教育体制改
革中重新聘用幼教工作者,选拔任用学历达标,专业素质好的中专毕业生担任幼儿教师,农场
的幼儿教育事业得以健康稳步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