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图书发行方式
第二节 图书发行方式
黑龙江图书发行方式,从古至今,基本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无偿传送”,包括唐渤
海国及金、清各代的“捎、传、转、带”和“赐、赏、发、送”、以及“呈、递、报、赠”
等。另一种是“有偿交易”,也就是“批、售、换、租”等等。1946年后,特别是1949年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大量图书是通过逐级批发、门市零售到达读者手中的。教科书的
发行,则一直是征订发行方式。1979年以后,尤其是1983年以后,图书发行方式逐渐多样化
,对扩大图书发行量和图书辐射面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赠阅、借阅、租阅
赠阅、借阅、租阅是在一定时期实行的图书发行的辅助方式。
(一)赠阅
赠阅即无偿赠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阅读。赠阅分书店赠阅和出版社赠阅两种。
1948年,东北书店总店的发行部设邮售服务科,科内设有赠阅股,负责向中共中央东北
局,各省委、县委机关、部队的宣传部门,赠阅新书。最初只限于东北地区,1948年5月东北
解放区与关内各解放区通邮后,发展到关内各解放区的中央分局,与各报社交换样书,还赠
送到苏联、朝鲜等国家的有关单位。1948年,东北书店共赠阅图书722565册,其中赠向关内
36131册。
1949年1月,东北书店总店召开第三次分店会议决定,赠送给关内的图书和赠送给东北局
首长及各机关单位的图书,由沈阳总店统一办理;赠送给苏联的书刊,由松江分店代总店办
理。各分店向当地省委、县委赠送的图书,由专人负责,每月向总店报销一次。
1949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作出了《关于取消书刊赠送制度的决定》,指出
:图书的赠送旨在推广党的宣传政策和照顾读者的经济条件,但自实行以来,“效果不大”
,故决定“除有特殊情形获得本部批准者可以赠送外,其余一律取消赠阅制度。”从此,黑
龙江省各级新华书店不再实行图书赠阅。
出版社的赠阅,除按规定给作者等样书外,还根据书的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赠给有关读
者,一般20本至50本不等。
(二)借阅
借阅指书店为方便读者,扩大宣传,设置阅览室,无偿提供读者阅书阅报。
东北书店1946年8月在佳木斯建立门市部时,开设了阅览室,每月借阅书报的读者不下6
000人,每逢星期六、星期日,更是拥挤。同年9月,富锦县书店也开设了阅览室,仅头3个月
就接待读者4000名。1946年9月,哈尔滨兆麟书店,1947年10月哈尔滨东北书店,1948年1月
哈尔滨光华书店,同年4月齐齐哈尔东北书店,都设立了阅览室或借书处。1948年6月东北书
店总店在召开的分店经理会议上决定,各分店要普遍开展借书业务。
哈尔滨、齐齐哈尔东北书店门市部在开办借书业务之初,要求借书的读者交押金。哈尔
滨东北书店门市部要求交押金时借书读者只有
200人,取消押金后,借书读者增至900人。从1947年10月至1948年1月,哈尔滨东北书店门市
部借书处接待借书读者1102人,循环借出图书561种,1879册(次),收读者押金计474090元
(东北流通券)。齐齐哈尔东北书店门市部要求读者交押金时,读者误以为是租书,借书人
很少;1949年2月取消了押金,借书读者增至600人,其中学生占70%,机关干部和教员占25%
,工人、店员占5%。
1948年12月10日,东北书店为解决工人、店员和贫苦学生等阅读新书的经济困难,在《
东北日报》上登出了《东北书店借书简则》:(1)凡借书者须办理借书手续,如持有机关、
学校、商店及其他群众团体的介绍信者,可不交保证金(押金)。(2)如无保证者,借书须
交纳与书价相等之保证金,还书时保证金全部退回。(3)每人借书只限一册,借期除特殊者
外,均为一星期,过期不还亦不办理续借手续者,停止其借书权力。(4)所借书籍须加以爱
护,不得污损或转借他人。此借书简则通用于东北书店各地支店借书处。
建国后,图书借阅业务由图书馆承担,书店停办。
(三)租阅
租阅即收取一定费用,向读者提供临时阅读图书。
1959年至1961年间,国家经济困难,全省图书供应出现紧张状况。为统一安排图书市场
,缓合图书供不应求矛盾,新华书店总店提出开展租书业务。黑龙江省一些书店响应总店的
号召,试办了出租文艺小说和儿童画册的业务。
1965年初,新华书店总店在《1965年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农村图书发行
工作实行“卖、租、借三结合”,租书业务一度发展。同年10月,文化部又下发《对农村图
书发行工作卖、租、借三结合的意见》,指出“卖、租、借三结合的提法不确切”,规定“
不要再沿用这种提法”,书店发行工作重新以销售为重点。
“文化大革命”后期,由于动乱造成了严重的书荒,租书业务又在一些书店恢复起来。
1974年,肇源县书店在门市一侧开办租书部,备有小凳,出租儿童画册,每册租费三五分钱
。出租画册320多种,5个月租阅的儿童达17000人次。1975年,在黑龙江省出版局、黑龙江省
供销合作社和黑龙江省商业厅联合召开的全省农村图书发行工作会议上,提出各县书店和农
村供销社售书点都要开展租书业务,之后,全省50个县书店开办租书业务,并创造了店内租
、店外租和流动租等出租形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书店门市部配置15个图书箱,分送到15
个单位流动租书,每半个月轮换一次,受到读者欢迎。双城县同心供销社1975年5月设立了租
书部,备书60种,130册,到6月末接待租书读者达3100人次。有些县书店还在旅社、街道、
车站、学校等场所,开办了租书点。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图书供应形势日渐好转,供
需矛盾趋于缓和,租书业务逐步减弱。到1985年底,只有个别县书店为安置待业青年仍在坚
持租书。
二、销售
图书销售是图书发行的最普遍、最根本形式,主要包括零售、批发、征订发行三种方式
。在服务方法上有门市销售、流动销售,在门市销售格局上有闭架售书、开架售书等。
(一)零售
图书零售是图书发行的基本方式,黑龙江省的图书发行自清末开始,一直以店铺零售为
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除教科书等几种特殊图书外,一般图书仍以零售为主。
1.门市销售
门市销售是书店接待一般读者购书的主要经营方式。
书店开设门市售书是与发行业同时产生的,解放战争以前一般书馆、书局、书店均是前
店后库或前店后厂,门市即设在整个书馆(局、店)的前堂,接待购书顾客。解放战争时期
,中国共产党经营的书店除重视系统发行图书外,对门市也进行了改造。
1949年4月20日,东北书店总经理李文在《出版与发行》上发表一篇题为
《门市的改造问题》的文章,指出“书店的门市工作就是书店的群众工作”,“书店刚
成立时,书少,一两个书台子还摆不满,现在书多了,10个、20个桌子还摆不完……所以图
书要进行分类。”文章介绍说:“首次看到书店门市有条理的布置,是1948年郑士德同志领
导的牡丹江书店,在书桌上放置玻璃小架,架上写着‘文艺’、‘社科’等分类标志。”当
时,牡丹江书店经营图书1000多种,杂志12种,图书陈列是书桌、书架并用。贵重的厚本书
、精装书,放在玻璃柜内,有专人负责,其它图书实行敞台、敞架售书,店堂内设有小板凳
,供读者坐着阅览书刊。
李文的文章发表后,东北书店各地支店普遍进行了门市整顿,图书陈列开始分类,销售
按类分组,有了明确分工。
在图书品种不断增多,读者剧增,销售量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为减少图书的污损和丢失
,1957年9月,新华书店总店在沈阳召开门市改革座谈会,肯定了“专柜专卖、栏柜闭架”的
售书方式,由此,各地书店开架售书变为闭架售书。60年代初,因为图书减少,有的书店恢
复了开架售书,但大、中城市书店多数仍是闭架。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8年8月,国家出版局召开全国科技书发行工作会议,要求全
国各地新华书店恢复开架售书。同年11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召开部分市、县书店经理座谈
会,研究了以开架售书为主要内容的门市改革工作。1979年,肇源县书店在门市改革中首创
了转动书架和开关自如的书柜、展橱,样书平摆陈列,并套塑料封皮,既便于读者翻选,又
利于管理。省新华书店在肇源县书店召开有全省基层书店经理参加的现场会,号召全省各店
学习肇源的经验,积极进行门市改革。接着齐齐哈尔、北安等52个书店门市部借鉴肇源书店
的经验。相继进行了不同形式的门市改革,实现了开架售书。到1985年底,全省书店的门市
部有的全部开架,有的部分开架,有的季节性开架,做到了开架积极,措施得力,因陋就简
,因地制宜。哈尔滨市科技书店、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科技部、大庆市新华书店和肇源、拜
泉、集贤、通河、富裕、尚志、萝北等县书店,都坚持了常年开架。
门市服务规范化是80年代门市售书的新特点。1981年,黑龙江省新华书店为响应全国总
工会等9个单位《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在7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的“最佳服务双
月竞赛活动”中,要求全省国营书店要做到“十有”:有店招,有营业时间牌,有服务公约
,有服务项目介绍,有读者意见簿,有售缺书登记簿,有公开张贴的征订书目,有新书介绍
,有图书分类标牌,营业员佩戴服务证章。这“十有”规范的贯彻落实,创造了优质服务的
新模式,1984年被新华书店总店写进图书发行教材《图书发行学概论》。
为加强门市售书,方便广大读者,自1981年起,全省书店门市取消了固定休息日,营业
人员用轮休的办法做到门市常开,并增设为读者代购、代邮、代查、代找图书等服务项目,
缺书登记、早晚服务、电话联系等服务办法,也在门市得到应用。
1985年底,全省计有54个书店门市部分别被省或地(市)、县级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建国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书店门市服务设施有了明显的改善。解放战争
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书店都是因陋就简,条件艰苦。1946年3月建立的牡丹江书店门
市部,据当时经理郑士德回忆:“范围很小,只摆着几本《论联合政府》,间或有几个老百
姓进来,还要提防混进特务,……店堂同时也是工作人员的宿舍”,经过30年的建设,到19
85年,全省书店的门市部全部是砖瓦结构的楼房或平房,泥草房铺面已经绝迹。所有国营书
店的店堂都有暖气设备,有日光灯照明,过去木制的书架、书柜,多数都已被铝合金制品代
替,且镶有玻璃。市、县书店都设有宣传橱窗,每逢节日或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橱窗的宣传
内容和宣传形式不断更新。从1983年至1985年,省内有7家城市书店的门市部先后使用了电子
计算机计价收款。
自1946年至1985年,全省书店门市销售品种大幅度上升。1950年至1951年,省内最大的
哈尔滨市道里书店门市部陈列图书只有2000多种,一般书店门市仅有数百种。随着经济文化
建设的发展,书店经营的图书品种不断增多。“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1981年东北三省书
店联合制定《常备书目》后,门市备货品种大大增加。到1985年,县级书店日常陈列图书20
00种到3500种,中等城市书店5000多种,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大城市书店门市陈列图
书已超过10000种。
2.流动售书
流动售书起源较早,据考,黑龙江民国初年即有商贩到各地流动兜售启蒙读本,特别是
各地庙会,有流动摊贩出售经书。有计划的流动售书,即书店售书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
到农村边远村屯或城镇机关、工厂、学校、街道,主动登门为读者供应图书,最早始于解放
战争初期。这种方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书店零售图书的有效形式之一。1946年12月,富锦
县书店派2名售书人员到县内各区村屯流动售书20天,在土改工作团和区政府的帮助下,推销
《东北日报》45份,《合江日报》158份,《农民报》55份,出售宣传土改翻身小册子130份
。1947年6月,东北书店佳木斯门市部为配合民主联军的夏季攻势,组织了前方流动供应队,
到辽源、一面坡、公主岭一带流动售书,把大批新书、杂志,发行到战争前线。
大规模的流动供应始于1948年1月。这年元旦,哈尔滨东北书店总店给翻身农民拜年,派
出32人乘大汽车到哈尔滨香坊区大嘎哈屯送书送画,受到翻身农民欢迎。这年年初,东北书
店要求各分、支店要把发行重点放在农村,规定总店每月必须派人下乡两次,分、支店每月
必须派人下乡两次以上。在春季下乡活动中,不少县书店在乡镇或农村学校建立了分销处。
这年冬天,各地支店下乡送书形成高潮。
1951年,新华书店东北总分店下发《关于组织专业农村发行员的规定》,根据这个规定
,各县书店都配备了专职农村发行员,到1965年,全省农村发行员有300多人,平均每3个乡
就有1名发行员。自1956年起,全省农村供销合作社普遍经营图书,书店农村发行员除担负流
动售书任务外还要辅导供销社的售书人员在搞好柜台服务外,有计划地开展流动售书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发行工作陷入停顿状态,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图书发行工作又活跃起来。
1979年,黑龙江省新华书店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
县级书店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配备农村发行员的人数要占县书店人数的三分之一或四
分之一,农村发行员每月下乡不能少于17天,主管农村发行工作的县书店经理,全年下乡不
能少于80天,发往农村的图书要占年销售的35%至60%。这些意见在1980年正式形成了《关于
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指导县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搞好门市柜台发行的基础上,
经常地开展流动售书工作,特别是到边远地区去送书送画。1985年,全省农村供销社售书点
,有三分之二能够经常地或季节性地开展流动售书工作。
城镇流动售书工作始于1948年,昂昂溪支店当年把新书送到机关、工厂、学校、商店,
流动出售,还经常在早市上摆摊售书,平均每天销售图书5000多元(东北流通券)。
城镇流动售书大规模开展,是在1949年6月东北书店总店在沈阳召开的第四次分店会议以
后。在解放战争已经远离东北,并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形势下,东北总分店要求各分、支店“
要把过去的农村工作方式转变为城市的工作方式”,要求书店工作人员主动走出店门,面向
工人、深入工厂,开展流动售书工作,支援全东北地区的经济建设,支援解放战争的全国胜
利。同年8月,松江分店组织人力下工厂流动售书,销售了5000万元(东北流通券),9月抽
出3人组成流动售书组,规定1亿元的销售任务,结果完成了1.3亿元;10月规定2亿元的任务
,结果完成2.6亿元,再加上预订书刊,共完成3.6亿元(以上码洋均为东北流通券)。当
时的松江分店的流动售书人员与工厂的党、团组织,还有工会、夜校等相联系,一边售书,
一边帮助组织读报组,建立图书室,还利用工人晚上的休息时间送书上门。
1952年,结合书刊推销运动,哈尔滨支店抽出24名干部,分成4个小组,分头开展流动售
书工作,在组与组、个人与个人之间,展开发行竞赛。据当年11月30日这一天的记载,4个小
组共销售图书800万元(东北流通券)。1953年,哈尔滨支店流动售书员石著亭、徐继梁,深
入基建工地14处,流动售书32000册,在1954年1月18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基本建设祝捷大会
”上,他们被授予支援基本建设的“先进工作者”称号,为哈尔滨支店荣获一面奖旗。
自1952年至1960年,全省各大、中城市书店,为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积极开展流动售书
工作。伊春林区书店,鸡西、双鸭山、鹤岗等矿区书店,大庆油田的萨尔图书店,运用流动
售书方法把图书送到林场、矿井或采油工地。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城
镇流动售书工作削弱。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各大、中城市书店,有的成立了计划发行部
,有的成立了流动服务组,把城镇流动售书工作,纳入了日常工作计划。为提高服务效率,
一些书店还制作了流动售书车。到1985年,全省书店都把流动售书的任务承包落实到部、组
或个人,并作为考核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依据。
城镇流动售书的一个有效途径是配合会议发行。1985年5月,黑龙江省六届三次人民代表
大会在哈尔滨北方大厦召开,哈尔滨市南岗书店与市店计划发行部联合精选了240种书,到会
场摆摊发行,销售图书5300册,金额达6800多元。
许多市、县书店的流动售书人员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读者尊敬,得到了党和国家的表彰
奖励,如牡丹江市新华书店的女营业员王维英(1979年全国书店系统的先进工作者)、齐齐
哈尔市新华书店昂昂溪门市部的农村发行员杨国建(1980年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北安县
新华书店通北门市部农村发行员刘学军和依安县新华书店城镇发行员陈存富等均为1983年全
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工作者。
3.展销、书市
图书展销主要有两种类型,即农村流动展销和城市固定展销。其中城市大规模固定展销
又称“书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全省图书发行工作以农村为重点,积
极为“四化”建设服务,不断改进发行方法,在流动售书的基础上,产生了流动展销的售书
方法。
1980年3月,在全省书店支农服务活动中,宾县书店为解决农村读者由于居住分散,当地
供销社经销图书品种数量不多造成的买书难问题,选出2300元的图书,在离县城较远的松江
公社搞了一次展销试点,展销3天,销售图书1560元。此后在3个月的时间内,又先后在10个
农村供销社接连搞11次图书展销。到6月末,共销售图书23500册,金额达12000多元,提前7
个月完成全年的农村发行计划,比1979年同期农村图书销售增长83%。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经过调查研究,肯定了宾县的作法。1980年7月,《黑龙江图书发行》
介绍了宾县新华书店的农村图书展销经验。不久,新华书店总店也在《图书发行》报上向全
国书店系统作了宣传推广。从此,图书展销作为一种发行方法迅速在全省农村发行工作中普
及。1981年全省书店在3、4两月的支农服务竞赛活动中,广泛采用展销方式。两个月内书店
与供销社密切合作,举办农村图书展销多达444次,总计销售图书311000多册。同年8月10日
双城县新华书店在周家公社供销社举办了“秋季图书展销会”,国家出版局副局长常萍、新
华书店总店副经理郑士德对展销方式给予充分肯定,称展销售书是“发行方式的新突破”。
1981年3月26日至31日,为贯彻国家出版局召开的全国农村读物出版工作会议精神,黑龙
江省出版局、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召开全省农村图书发行会议。在这次会上,黑龙江省
新华书店提出《加强农村发行工作的十项措施》,其中一条就是提倡县书店与农村供销社密
切协作在农村广泛开展图书展销活动,并规定每个公社每年都要举办一、二次,展出的品种
不能少于200种,城矿店在郊区公社也要举办图书展销活动。到1985年,图书展销已成为县级
书店面向农村常年应用的发行方法。肇源县书店还适应流动展销的需要研究制造了“流动展
架”,解决了展销时因读者集中围观,平摆样本选书困难而又不便管理的难题,受到省新华
书店的表彰。
城市大规模图书展销称为“书市”。书市不仅有书店展销图书,也有出版社参与展销本
版图书。在“1980年北京全国书市”的影响下,1981年7月20日至8月5日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
举办了黑龙江省的第一次书市。书市的场地是租用龙沙小学校的8个教室,展销期间,接待读
者20余万人次,售书18万余册,金额16.7万元。1982年10月,牡丹江市书店举办为期10天的
书市,展出图书4000余种,10天销售图书12万元,接待读者11万人次。1984年9月21日至10月
2日,为庆祝国庆35周年,牡丹江市书店又同宁安、东宁、海林3个县书店联合在牡丹江市举
办书市,展出图书5000多种,仅前4天的统计,接待读者5万多人,销售图书5万多元。黑龙江
省外文书店、黑龙江科技出版社也在这次展销会上开设了自己的售书点。
自1983年以后,除综合性的大型书市外,许多城市书店为节省人力和降低费用,以特定
服务对象为重点,随时举办小型图书展销,经常举办的图书展销有少儿读物展销、教育类图
书展销、工具书展销、科技书展销、年画和挂历展销等。图书展销是流动服务的发展和进步
,综合性与专业性并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俱佳,显示了展销的优越性和很强的生命力。
4.应索邮售
应索邮售产生于解放战争时期,直至1985年仍是图书发行部门为读者服务的重要渠道。
邮售在满足特定的特殊需要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
1947年6月,东北书店总店成立邮购科。到年底,邮购科收到读者购书信件372封,回信
686封。建立起的固定邮购订户在松江省有65户,在嫩江省有18户,在黑龙江省(北安)有1
6户,在牡丹江省有13户。当年邮售图书计有7503册。
1947年10月12日,东北书店邮购科在《东北日报》上登出启事:读者如果通过东北银行
汇款购书,可免交汇费(但汇款必须是东北流通券,也可以用邮票代资)。11月26日,东北
书店总店又与东北邮电管理局联合在《东北日报》上登出启事:“从12月1日起,邮局在松江
省内地免费为读者邮寄图书”。到1948年2月,免费邮寄图书的作法发展到嫩江、牡丹江两省
。1948年,东北书店总店建立的邮售联系户发展到440户,全年邮售图书19422册,书款计63
00万元(东北流通券)。
1948年6月7日,光华书店也在《东北日报》上登出启事:如果通过东北银行、东北邮局
汇款向光华书店购书,可以减一个折扣作邮费;收到汇款立即发书,邮出的书如有失落,代
为查询;凡是固定邮购户,每月都赠送预告新书的《新书月报》。
1949年6月,东北书店总店在沈阳召开的第四次分店会议决定:邮购科的信件要转往沈阳
,由沈阳总店统一答复处理,分店以下停办邮售业务。
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成立后,各大城市书店都开办了邮售业务。哈尔滨市新华书店1954
年成立了邮购部,统一处理外地读者购书信件;没有专设邮购部的城市书店,也都责成专人
处理邮售业务。
1963年7月,文化部颁发了《新华书店邮购试行简章》。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系统贯彻简章
,实行邮售图书按定价发售,书款和应由读者负担的寄费收齐后,立即寄书;读者汇款如有
多余,退款手续费由读者负担;寄书平寄邮费和包装费由书店负担,航空邮费、挂号邮费、
保价费、特殊包装(如木箱等)费,由读者负担;读者购书如没指定用何种邮寄方式,书店
一律平件邮寄;书寄出后如读者没有收到,是挂号或保价的邮件,书店负责向邮局查询,凡
平寄邮件,书店不负责查询。寄出的图书,除有装订差错,如缺页、倒装等情况外,概不退
换。这些邮售工作原则一直执行到1985年。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9年11月1日,国家出版局发出通知,转发了新华书店总店《
关于加强邮购工作的意见》。根据新华书店总店的要求,黑龙江省各市、县书店进一步落实
了邮售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健全了工作制度,同时根据邮售工作费时多、费用高、经济
效益低的特点,加强细致耐心服务,使邮购业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效益日益显著。牡
丹江市书店由计划发行组负责处理邮售业务,从1980年到1981年答复读者求购信件698封,解
决读者急需538次,收到读者表杨信279封。1981年,全省书店在开展最佳服务双月竞赛中,
据依兰、呼玛等70个书店的统计,两个月通过邮售共向读者发书9566册。
一些农村供销社,也注意应用邮售方法发行图书。呼兰县白奎供销社,从1981年到1983
年邮售图书300多册。
(二)征订发行
1947年4月27日,东北书店在《东北日报》上登出秋季教科书征订发行启事,面向东北解
放区征订发行初小、高小和初中教材,并要求各支店在5月5日开始上报预订数,这是在黑龙
江地区内最早开始的图书征订工作,此后,1948年东北书店总店发行《毛泽东选集》6卷合订
本和发行定期刊物《翻身乐》,光华书店发行《资本论》和《鲁迅全集》,也都在《东北日
报》上登出启事征订发行。
建国后,随着图书供应数量的增长,各地市、县书店开始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有
计划地发行图书。据1952年新华书店东北总店的业务刊物《东北发行》报道,阿城县书店配
合反细菌战运动征订《防疫常识》、《农林卫生》各10000册,配合农业丰产运动,发行《金
时龙农业生产合作社》2500册;伊春书店征订发行《卫生挂图》500套;鹤岗书店配合冬季的
农村中心工作,与扫盲办公室联系,到各区征订发行《速成识字课本》13000册。甘南、勃利
、牡丹江、绥棱、哈尔滨、齐齐哈尔、青冈等地书店,开展征订工作先后受到总分店表扬。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和出版总署发布《关于改进出版物发行工作的决定》,规
定“各种不定期的出版物(包括课本、一般图书及图片),于1953年1月1日开始,进一步执
行定额计划发行和预订制度”。从此,自上而下地编发图书“征订目录”,自下而上地上报
“订书数量”,成为图书订进业务的一项经常性的基本工作。
征订发行的方法,主要有3种,对需要广泛、数量不限、上报订数时间充裕的图书,实行
“普遍征订”;对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及配合政治运动的学习用书,深入到各单位的宣传主
管部门“系统征订”;对专业性较强的学术著作及科技用书,根据专业对象实行“对口征订
”。
征订发行在不同历史时期,应用的程度不一。三年困难时期,由于书店图书以分配为主
,征订方法因书源不足而削弱;“文化大革命”期间一般图书很少发行,《毛泽东选集》以
及“革命样板戏”剧本等按行政系统分配,征订发行基本废止。1978年8月,在全国科技书发
行工作会议和全省图书发行会议后,黑龙江省各级书店加强了应用征订方法发行科技书的工
作。此后征订发行逐渐超出科技书范围,重新成为全省书店保证“品种对路、数量恰当”的
发行措施,被广泛应用。
(三)批发
批发在清末、民国初年黑龙江图书出版发行业初起之时,便已产生,书局、书馆同业批
发曾是旧时代图书发行一条重要渠道。自解放战争以来,批发一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书店
和国营书店利用社会力量扩大图书发行数量的有效方式。1947年6月29日,东北书店在《东北
日报》上登出《同业批发简章》,规定当地同业批发,有保者可先交三分之一现款,月底结
清;外地同业批发须用现款;如外地建立代销处,有保者可先交一半书款,其余月底付清。
批发折扣是全部现款批发七五折,一半现款八折,三分之一现款八五折。批发一律不退货。
批发书投入市场后,不得加价。个体批发户不得用东北书店名义搞销售活动。
1952年,新华书店东北总分店修订《同业批发简章》,书刊一律八折批发,每月15日付
书款一半,月底结清;可退货,但退货不得超过3个月批发总量的5%。
1953年,根据国家出版总署决定,书价降低5%,但因印刷成本并未降低,出版部门对书
店的经销折扣不变,书店收入减少。为了保证书店一定的经济利益,只好对批发业者少让折
扣:原来的八折,变为八五折、八五折变为九折。批发业者减少了五个折扣的利益,影响了
经销图书的积极性。为了团结私营业者,黑龙江省各市、县书店对批发业者让利,本应八五
折批发的书让利为八二折,对一些畅销书,还尽力批发给个体业者发行。
1955年6月,文化部下发《关于调整一部分图书批零差价的通知》,根据这个通知,黑龙
江省新华书店系统对连环画、年画、宣传画、肖像画、画片、历书,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全部
挂图,宝文堂书店和通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小说、戏曲、唱本等,对外批发由八折降为七五
折(出版部门对这些类别的出版物给书店的折扣是六五折)。1958年4月,在个体业者、公私
合营书店都可盈利的情况下,文化部撤销了1955年调整批零差价的通知,对原来规定降低批
发折扣的出版物,停止使用降低的折扣。
“文化大革命”后,1977年国家出版局转发《全国图书发行工作座谈会纪要》,根据纪
要精神,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大力整顿发行秩序和发行网点的同时,对农村供销社和商业售
书点等批发经营图书的折扣定为:经销包退八八折;经销不退八五折。
1982年,黑龙江省出版局根据国家出版局下发的《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
,制定《改革图书发行体制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组成一个以国营新华书店为主体的,
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少流转环节的图书发行网”。为使这“三多
、一少”的改革措施落实,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大力支持出版社自办发行,对集体、个体书店
,对商业和供销网点,实行了“预订图书保证供应,紧张品种合理分配,店内存书自由选批
,部分品种寄售包退”的批发原则。对只在当地新华书店批发进书的网点,实行八八折批发
折扣,可退货;对多条渠道批发进书的网点,实行八五折批发折扣,不退货。执行八八折经
销包退的发行网点,也可协商执行八五折批发折扣,不退货。经销不退,不存在“污损自负
”问题,如果经销包退,则必须同时执行图书“污损自负”的原则。
图书发行多渠道的形成,增加了书店批发的工作量,促进了批发工作的改进。一些市、
县书店为适应新形势成立了专门的批发机构。牡丹江市书店1981年前批发工作由库管员和城
市发行员分管,1981年成立了由4人组成的批发部,1982年全年批发图书11.5万元,1983年
仅1月至8月批发图书16.4万元。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伊春、鸡西、双鸭山等大、中
城市书店,1981年后都设立专部、专人,加强批发工作;肇源、集贤、阿城等县书店,也都
成立了专门的批发机构。
为适应图书市场竞争形势,许多市、县书店都积极改进批发办法。1983年后,全省农村
供销社因为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纷纷减少图书库存占用资金,缩小图书陈列面积,进书的品
种、次数越来越少。针对这种情况,阿城县书店采取帮助供销社选书,组织运输力量登门送
书,对批发销售额大的供销采购员给予奖励等办法,稳定了农村发行阵地。集贤县书店把过
去的“坐店批发”改为“流动批发”,到农村各供销社实行看样批发。密山县书店在裴德、
兴凯、知一、杨木、黑台、白泡子等6个供销社试行“有条件的图书寄销”,即试行寄销的供
销社经营图书必须专人、专柜,经营的图书品种要保持在500-600种之间。试行的结果,各
个寄销的供销社在不占用自己资金的情况下,净得1.2%的纯利,图书发行量增长40%。
(四)控制发行
1948年5月,东北书店总店出版六卷合订本布面精装的《毛泽东选集》2000部,因征订中
社会需要量很大,无法满足,采用控制发行的办法,将其中一部分用来满足预订读者的需要
,一部分送到急需的部队、机关、学校和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干部手里。
建国后,对需要数量过大、一时又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要的图书,均采用控制发行的办
法。如1954年春,东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书,第一批只发2万册。
因为这本书密切配合党在农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深受农村干部、群众的欢迎,可是当时松
江省、黑龙江省各市、县书店分到的数量很少,只好采用控制发行的办法,把数量有限的书
,发到急需的县、区干部手里,充分地发挥了书籍的宣传鼓动作用。
三年困难时期,图书供应紧张。1961年4月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加强计划发行缓和当前图
书供应工作中紧张状况的通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为贯彻这个通知精神,要求全省市、县
书店普遍加强对社会读者需书的调查,重新审定城乡图书供应分配比例和品种的区别。对积
压在农村批销网点的存书,做了普遍清理,凡是在农村不能出售或出售的可能性很小的图书
,都尽快调到城镇发行,而对年画、历书、通俗读物(包括理论读物、文艺小说和农业生产
技术书)则坚持优先在农村发行。对集体购书单位,尽量压缩复本,以保证有少量的机动数
满足社会广大读者的需要。应用控制发行的办法,缓解了图书供不应求的矛盾。到1965年,
黑龙江省控制发行的图书计有364种。
“文化大革命”造成了严重书荒,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针对全省
出现的读书热潮,1978年提出了“紧张品种合理分配”的发行措施。所谓“合理分配”,就
是应用控制发行的办法,保证数量较少的图书发挥较大的社会作用。
1981年至1985年,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根据国家出版局的指示和省出版局的要求,对言情
、侠义、性生活、凶杀案情等内容的出版物,均采用了控制订数和控制发行的办法,以便在
有效的时间内,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多地发行社会效果更好的图书。
(五)内部发行
内部发行的图书大至分3类:(1)内容有机密性,或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保密;(2)内容
无机密性,但在门市公开发行对国际关系有妨碍;(3)内容不够成熟,或译文质量不高,出
版部门自己认为不宜公开发行。凡内部发行的图书,在书的版权页或封底印有“内部发行”
字样。内部发行的图书一律不得公开陈列或批发销售。
自1953年起,开始有内部发行的图书,到1957年,黑龙江省内部发行的图书总共出现57
0种。
1958年,根据上级指示,在省会所在地的哈尔滨市新华书店,首先成立了“内部发行组
”,负责发行内部发行的图书,并根据文化部《关于内部发行书籍的通知》精神,和黑龙江
省新华书店的要求,选派了政治上可靠的共产党员担任领导,建立了严密的工作制度,做到
了收书有登记,发书有记录。凡购书的读者都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书店还将读者分为一般
干部、县团级、地市级和省军级等不同层次,按规定发给哪一层次读者的书,就只发行到哪
一层次。负责发行内部图书的人员,经过政治审查后,上报到北京发行所和省新华书店备案。
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内部发行组,成立的当年销售图书5万多元;1963年销售7.5万元;1
980年销售2.2万元;1985年销售内部图书计260种、8.5万元。
省内其他各大城市书店或较大的县书店,自1958年后发行内部图书也都有专人负责。到
1985年,各地内部图书的发行工作都做到了进书有登记,发行有记录,查证有依据。
(六)为专家学者服务
为专家学者服务是80年代兴起的一种新的图书销售服务项目。
1982年,全国城市图书发行工作会议后,哈尔滨、齐齐哈尔两个市书店成立了为专家学
者服务的机构——专家学者服务部。1983年12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召集哈尔滨、齐齐哈尔
、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伊春、双鸭山、大庆、七台河等10个城市书店的经理、进
书员、调研员开座谈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为专家、学者服务工作意见》。意见中强调
:“各级书店,特别是城市书店,都要把为专家、学者服务的工作纳入日程,并作为考核发
行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对专家
、学者负责需书供应,并要选派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员
担任此项工作,要建立责任制,主动开展服务工作,不能有名无实,也不能因为当地专家、
学者少而有所忽视。”座谈会后,全省各大、中城市书店都在计划发行部或流动服务组中,
指定专人,落实计划,建立制度,把为专家、学者服务纳入了重点服务的日程。售书人员用
登门征订、登门送书、电话联系、代购、代查、代邮等多种服务形式,为专家、学者们解决
急需的图书。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书店的专家、学者服务部,从1982年至1984年接待专家1200人次,
销售专业书1403种,计3700多册,金额5000多元。其间服务人员为专家们代购、代邮图书15
7次。
据1985年统计,哈尔滨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农艺师等高级知
识分子有2400人,其中与哈尔滨市新华书店专家、学者服务部建立购书联系的有1700人,经
常预订购书的有300人。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书店、哈尔滨市书店,为专家、学者服务收到了成效。1984年富拉
尔基的齐齐哈尔钢厂要派出10名专家出国考察,急需了解几个国家的社会状况和风土人情,
书店的服务人员推荐了《世界各国概况》一书,该厂购买10册。哈尔滨工程力学研究所需要
一本《缩性工程力学》,市书店专家学者服务部人员查遍全市书店也没有找到,后与北京科
学出版社联系,邮购一本,解决了科研急需。
从1983年至1985年,全省书店在各项服务竞赛活动中,都把为专家、学者服务列为一项
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
(七)古旧书收售
古旧书收售历来是图书经营的重要内容,收售方式各个时期有所不同。
1946年10月1日,东北书店总店在《东北日报》上登出启事,重价收购《列宁全集》、《
斯大林全集》(中译本)、《鲁迅全集》、《世界文库》(生活版),还收购《子夜》(茅
盾著),《没有祖国的孩子》(舒群著)、《星》(叶紫著)、《海上述林》(鲁迅编)、
《萍踪寄语》、《萍踪忆语》、《流亡》(韬奋著)以及《西行漫记》(斯诺著)和《苏联
作家小说集》(曹靖华译)。收购这些书的目的是为了翻印发行。
1948年11月,东北书店总店为新解放区读者征求书籍,存书者可折价出售,也可折价兑
换新书。当时北满地区各分、支店都开展了这项工作。
建国后,根据文化部1956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古书业领导、管理和改造的通知》,哈
尔滨市新华书店成立了古籍书店,负责收售古籍书和旧书。1961年6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贯
彻文化部、商业部联合通知,“废品回收部门收购到的旧书刊,首先应交新华书店挑选”,
布置基层书店加强旧书的收售工作。1963年,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大城市书店都成
立了旧书刊的收售专部,并参照《北京市新华书店关于古旧书刊审查、处理、供应的暂行办
法(初稿)》开展了工作。书店收售古籍书和旧书,使一些有研究价值的古旧书刊发挥了作
用,对一些内容反动、封建糟粕过多、色情成分严重、情节荒诞离奇的旧书刊,进行集中处
理,防止了再度流传。
“文化大革命”时期,古旧书刊的收售工作被说成“是为封、资、修复辟服务”,因而
被取缔。1978年10月,新华书店总店下发了《关于迅速恢复和大力加强旧书收售业务的通知
》,11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哈尔滨召开部分市书店经理会议,指出:“古旧书收售对于
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等繁荣文化的方针,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对缓和图书供应的需求矛盾也有很大作用,应当因地制宜地积极进行。”会上,确定古旧
书刊的收售原则是“以销定收,不求厚利”。但是,会议之后除哈尔滨市的古籍书店重新恢
复工作外,其它城市书店均因书源匮乏而未能坚持开展这项业务。
哈尔滨市古籍书店地址在道里十二道街,是全省古籍书和旧书的收售中心。从成立到19
85年,收购清代以前的古书2万多册,这些书大部分都有珍藏价值。一些珍贵古籍经书店收售
变成有关单位进行科研和教学的重要资料,发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黑龙江省中医学院从这
里买走了1万多元的古籍线装书,其中有元末明初刻本的《雅尚斋导生八戕》、明代嘉靖年间
的《妇人良方》和清代乾隆年间的《医
通》,都是难得的医书。收购的明末木刻版的《汉书》等受到专家的珍爱。此外,收购的部
分字画、碑帖,也具有文物价值,如木匣布套装帧精美的《郑文公碑帖》,收购价只花了50
元,可它的文物价值却是难以计量的。人档古旧书的销售价格,一般是解放前出版的旧书,
加收书价(收购时的书价)40%—50%的毛利;解放后出版的旧书,加收30%的毛利;如是珍贵
古籍,收价和售价视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