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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儿童少年工作

第六篇 儿童少年工作


  
  儿童少年工作是妇联组织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各级妇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81〕19号文件关于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作为妇联组织重点工作的要求,努力开展儿童少年社会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构,动员社会力量为儿童少年办好事、办实事;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托幼组织,提高保教质量;大力兴办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辅导组织,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建立家庭教育研究机构,推广应用研究成果;组织丰富多彩的“六一”庆祝活动,创造有利于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实施“春蕾计划”,救助贫困女童重返校园。各级妇联以自身的努力和奉献,为促进儿童少年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