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宣传培训
第二节 宣传培训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也需要一大批有能力、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骨干去有效的组织和运作。黑龙江省把社会动员和骨干培训作为推进两个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不断深化宣传培训内容,拓宽宣传培训领域,整合宣传培训资源,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宣传培训活动,推动了两个规划的实施。
1996年,省政府妇儿工委制定颁布了《黑龙江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同年月,省政府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妇儿工委副主任、妇联主席王桂香主持。省政府有关厅局的负责人和中央、省、哈尔滨市新闻单位20多名记者出席了会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等部门应邀出席了会议。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妇儿工委副主任才起就《黑龙江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有关问题做了新闻发布,并就今后贯彻实施《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提出了具体意见。会后《黑龙江日报》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了广泛宣传。随后,举办了市(地)、县妇儿办主任及省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就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意义目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等培训了工作骨干。1998年7月21~24日,妇儿办和统计局联合举办了《黑龙江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监测评估培训班。各市、地和尚志市、宾县、哈尔滨市道里区三个示范县(市、区)的教育、卫生、统计、劳动、组织或人事、妇联、妇儿办等7个部门和省政府妇儿工委部分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政府副秘书长、妇儿工委副主任孔令学出席了开幕式并作了讲话。培训班邀请了省内有关专家围绕妇女参政议政、性别统计、教育培训、卫生保健、法律保护、经济参与、劳动权益、消除贫困、婚姻家庭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监测指标体系做了专题讲授。通过培训,培养了工作骨干,明确了监测评估的目的、任务和操作实施办法。
1999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杭州召开了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部署了世纪之交的妇女儿童工作任务。省政府妇儿工委以宣传工作为重点,通过社会动员、强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落实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同年5月,妇儿工委联合卫生厅、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和省委宣传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母婴生命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各地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体,采用张贴画、小册子、折页、黑板报、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以专题专栏、公益广告、新闻报道、文艺作品等宣传形式,广泛普及母婴生命知识,增强全社会对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重要性的认识,加大解决卫生领域中重点难点指标的工作力度。同年6月,鹤岗市在《鹤岗日报》和电视台开办了卫生保健、科技天地、巾帼风采、婚姻家庭女性、家教港湾、走进纲要等专栏、专题、专版,为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终期目标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000年是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跨世纪关键性的一年。1月24日,省政府妇儿工委以黑妇儿工委字〔2000〕1号文件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宣传教育活动,并明确提出3点要求:要突出重点搞好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要精心组织,有序进行,注意实际效果。《通知》要求各级妇儿工委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2000年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重要工作,纳入日程,积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制定计划,统筹安排,组织各有关部门共同运作。《通知》下发后,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伊春、鹤岗、黑河、大兴安岭等市(地)领导重视,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通过各种渠道,掀起宣传教育的高潮。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通讯社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开辟专栏、板报标语、公益广告、系列讲座、新闻报道、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宣传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黑龙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意义、主要目标;宣传《妇女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情况;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宣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新女性的先进典型和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基本知识等。在城镇街道、农村边远地区,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各地在活动中针对实施纲要和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推动了一些问题的解决。
同年3月8日,副省长、妇儿工委主任王先民主持召开妇儿工委二届三次会议。为了落实这次会议提出的终期监测和评估任务,4月17~19日,省妇儿办和省统计局联合举办了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培训班。各市(行署)、县妇儿工委、统计局、教委、卫生局的有关人员27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监测与评估;全民教育的监测与评估;绥化行署介绍妇女儿童纲要和规划监测与评估的工作经验。省统计局局长贺全宾作了题为《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省两个纲要监测评估工作》的讲话。
2001年9月,省政府颁布实施《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黑龙江日报》进行了集中宣传,整版刊登了两个规划全文。同年10月8日,省妇儿工委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两个规划的宣传提纲。《通知》对实施两个规划的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0月17日,省妇儿工委经请示后,以省政府的名义召开了贯彻实施两个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规划编制的历史背景、贯彻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规划的特点、主要内容等向媒体作了全面介绍。要求各新闻媒体,为贯彻实施两个规划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优势,推动规划贯彻落实做出贡献。同年11月14日,省政府妇儿工委召开二届六次会议,副省长、妇儿工委主任王先民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实施规划要舆论先行,今明两年两个规划实施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宣传培训上。宣传工作要扎扎实实,讲求实效,扫除死角死面,要注意各个层面,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要加大培训力度。实施规划是政府行为,执行主体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划的宣传培训主要对象应是政府领导,特别是市、县政府主管负责人、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级妇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新闻媒体的负责人。
2002年3~4月,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全国选定20个县,开展“母亲安全”宣传月活动,这项活动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的合作项目,目的是通过综合性的干预措施,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宾县作为国家、省两个纲要和规划示范单位被选为该项目县之一。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的统一要求,宾县广泛开展了“母亲安全”宣传月活动。他们首先建立了领导机构,成立了实施“母亲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福仁担任组长,副县长李耀辉、县妇联主席马秀华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主管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指导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4月5日,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母亲安全"宣传月活动推进会,副县长李耀辉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对大型的集中宣传活动做了统筹安排。其次他们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具体的任务措施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建立了监督机制。妇儿工委办公室随时检查活动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了项目实施。全县围绕“母亲安全”这个主题,开展了形式新颖、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妇儿工委副主任、副县长李耀辉发表了电视讲话;妇儿工委办公室、卫生局举办了专家义诊咨询活动;县电视台开设了妇女孕产期保健知识访谈栏目,每周1期,由县保健院的妇产科专家解答关于妇女孕产期保健,尤其是高危孕妇的孕期保健知识;妇儿工委还将孕产妇保健常识和县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电话、地址印制成宣传卡,由乡、村妇联干部和妇幼医生送到孕产妇和育龄妇女家中,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各乡(镇)、村都在最醒目的地方张贴了宣传标语,悬挂了彩旗和过街横幅。同时,各乡镇根据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民和乡召开了“母亲安全”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活动现场会,还根据当地孕产妇在家分娩死亡的事例编排成“孕妇分娩上医院,母婴才能保平安”的快板书,利用文艺形式宣传妇幼保健卫生知识,使群众受到深刻教育。有的乡还举办了专题演讲会、秧歌队、知识竞赛等活动。活动月期间,全县共举办孕产妇保健知识讲座82期、培训班21期,发放宣传画和宣传手册2万份、宣传资料37万份,张贴标语4000余张,群众对“母亲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县卫生局制定了加强农村医院产科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办法,采取定期培训基层医护人员及妇幼保健员、建立孕妇档案、建立村、乡、县孕产妇转诊和急救通道、确定包保责任人等措施,加强了长效机制建设。通过“母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转变了生育观念和健康观念,孕妇及家庭成员的住院分娩意识都有了明显增强,群众纷纷反映母亲安全活动宣传得清清楚楚,生小孩一定要到医院生,在家生育危险大,出了事,全家得后悔一辈子。宾县“母亲安全”宣传月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了落实好妇儿工委二届六次会议关于实施两个规划宣传培训工作的部署,2003年围绕着妇女儿童发展的难点问题,重点加大了宣传培训工作力度。2003年3~12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宣传部和中国妇女报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有奖知识竞赛系列活动。省妇儿工委接到通知后,立即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全省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将活动落实到基层。绥化市、安达市、海伦县、肇东市、庆安县、绥化市北林区等地将竞赛活动与“四五”普法宣传月相结合,设立咨询站,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两个纲要知识。黑河市开展了纲要学习宣传月活动。齐齐哈尔市发放了大量宣传单,扩大社会知晓率。绥化市开展了有奖征文活动。在深入发动的基础上,组织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知识竞赛,全省下发竞赛试卷2万份,回收率100%,达到了宣传普及纲要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纲要实施的预期效果,黑龙江省荣获全国竞赛活动组织奖。同年4月17日,省政府妇儿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广泛开展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目的、意义,提高了全社会对实施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决策层和职能部门重视儿童发展的意识,促进了两个纲要和两个规划知识的普及。
2003年8月18~20日,省政府妇儿工委在哈尔滨友谊宫举办了全省首期实施两个纲要和两个规划县(市、区)长培训班。65个县(市、区)政府领导参加了培训。省政府副秘书长、妇儿工委副主任赵文洲到会并讲话。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刘伯红讲授了社会性别主流化及其发展趋势,省教育厅副厅长孟凡杰讲授了加快教育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省卫生厅基妇处处长姜相春讲授了母亲安全与儿童发展,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歌雅讲授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现状与法律救济,哈尔滨商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王涛讲授了社会进步对性别统计的现实要求,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蒙乐群讲授了妇女与就业。
2004年面临实施两个规划中期评估。为此年初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与统计局在哈尔滨联合召开了市(地)监测统计工作暨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会议。市(地)统计局两纲监测统计工作人员和妇儿办主任参加了会议。省妇儿办主任、妇联副主席龚夏梅传达了全国实施两个纲要示范工作暨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统计局副局长刘树胜就如何做好两个纲要和两个规划监测统计工作做了专题讲话;统计局专家就两个规划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数据收集和监测统计分析方法、监测统计报告的撰写等业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讲授;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市和省卫生厅交流了妇儿办工作和监测统计工作经验;省妇儿办总结了2003年市(地)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部署了2004年工作任务,并就妇儿办工作业务进行了培训。1月8日省妇儿办通报了2003年市(地)妇儿办工作目标考核情况: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鹤岗市、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等6个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3月30日,省妇儿工委主任、副省长王东华就如何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接受了中国妇女报记者的专访,并在黑龙江日报上发表了《坚定不移地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署名文章,在全省各地引起了很大反响。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的统一要求,2004年4月6日,省政府妇儿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颁布三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活动月时间为5月1~31日。活动期间,全省各地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开展了丰富多彩活动,各市(地)政府主管领导纷纷在当地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实施两个纲要的意义及其成就,进一步形成实施两个纲要的舆论氛围。
为了如期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目标,2005年黑龙江省围绕妇女儿童发展难点问题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1月5日,省妇儿办在对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状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联合民政厅、司法厅、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残联等7个部门共同下发《通知》和《活动方案》,要求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并成立了由7个部门组成的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儿办。这项活动是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起的,是针对2003年10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来,婚前医学检查从“必须”变为“自愿”,不再是结婚当事人必须执行的婚前程序,婚前医学检查率出现大幅度下降,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旨在通过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启发和引导公民增强婚前医学检查自觉意识,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3月29日,省妇儿办下发《关于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组织各系统、各部门、各市(地)重点人群、广大妇女及群众2.2万余人,参加了全国统一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省卫生厅和省妇儿办举行了“珍爱每一位母亲和儿童”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平台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为了推动活动进一步深入,6月2日省妇儿工委召开了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新闻发布会,组委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卫生系统专家、省内及国家驻省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3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衣恩普主持。省妇儿工委副主任、妇联主席符凤春就活动的意义、目的和内容作了新闻发布;省卫生厅厅长金连弘介绍了黑龙江省婚检情况、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所引发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及卫生部门所采取的一些积极措施;卫生系统的专家及活动组委会成员回答了新闻媒体记者的有关提问;最后,衣恩普作了讲话,对新闻单位搞好活动的宣传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省电台、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社等10余家主流媒体陆续进行了新闻报道。民政系统在婚姻登记办公室设立了宣传栏,向婚姻当事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设计制作了有关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社区和村屯。省残联与省广播电台的《同在蓝天下》栏目共同举办了婚检宣传节目。各市(地)也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鸡西、七台河、鹤岗、大兴安岭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日活动。牡丹江东宁县、双鸭山、伊春市、黑河市逊克县开办了婚检知识课堂。绥化等地与电台共同举办了婚检知识专题论坛,在电台、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婚检宣传口号和婚检常识。佳木斯市对全市婚检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在《三江晚报》上全文刊发了调查报告。有的市(地)、县还利用发放《致未婚青年的一封信》、组织群众观看电教片、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宣传婚检知识。据不完全统计,此次活动,全省共发放宣传资料40万份,张贴挂图2000余张,悬挂标语口号近千条,制作宣传板100余块,出动宣传车40余辆,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了群众的健康保护意识和社会的责任意识。6月24日,省人大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使全省婚前医学检查有了法律上的保障。
2005年1月18日,省妇儿办和省统计局联合召开了市(地)监测统计工作和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会议,市(地)统计局两纲监测统计工作人员和妇儿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04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05年工作任务;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大兴安岭等5个市(地)在会上就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提高监测统计工作水平进行了经验交流;表彰了2004年度监测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和妇儿办工作先进集体;省统计局副局长刘树胜、省妇联副主席陈远飞出席了会议,并分别作了讲话。省妇儿办总结通报了2004年市(地)妇儿办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市妇儿办被评为先进集体。1月31日,省妇儿办进一步调整了市(地)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定下发了《2005年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市(地)妇儿办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05年12月,省妇儿办、省妇女研究所、省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处依据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资料,编辑出版了《黑龙江妇女发展十年(1995~2004年)》,重点介绍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十年来黑龙江省妇女发展状况,以此作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的献礼项目,并唤起全社会对妇女发展的关注。省妇儿办常务副主任刘景辉参加了国家举办的“纪念‘双十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十周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十周年)论坛”活动,并作了《关于对提高妇女地位政府机制组织结构的思考》的专题发言,引起了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