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用地 2005年末,全省农用地面积为3936.6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3%。
一、耕地 (一)耕地面积
全省耕地面积1986年初为1010.23万公顷(省土地管理局统计数),1993年增加到1104.52万公顷,1996年增加到1177.15万公顷(省土地管理局土地详查数),2005年耕地面积为1170.49万公顷。
2005年,全省耕地面积中,旱田1024.33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7.52%;灌溉水田111.53万公顷,占9.53%;水浇地面积24.04万公顷,占2.06%;菜地10.59万公顷,占0.90%。
(二)耕地利用状况
全省耕地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8%,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老爷岭山地丘陵区中耕地面积只占22%。
旱田分布广,各市(地)、县均有分布,其中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黑河和佳木斯市面积较大,2005年分别占全省旱地面积的20.30%、15.30%、14.10%、10.50%和9.70%;灌溉水田主要分布在哈尔滨、佳木斯、鸡西和绥化市,2005年分别占全省灌溉水田面积的26.10%、17.90%、17.30%和10.30%;全省水浇地主要分布在双鸭山、绥化、齐齐哈尔、大庆和佳木斯市,2005年5个市(地)水浇地占全省水浇地面积的99.60%;菜地主要分布在城市、城镇郊区和工矿区周围,以哈尔滨、牡丹江和齐齐哈尔市最多,2005年分别占全省菜地面积的30.30%、9.70%和9.60%。
耕地利用特点:(1)大部分耕地地势平坦,坡度平缓,土质肥沃,黑土、黑钙土、草甸土肥力较高的土壤占耕地总面积的82%;(2)耕地地块比较集中连片,适于机械化;(3)耕地利用以旱地为主,种植作物以粮食为主,粮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6%以上。
耕地利用上的主要问题:(1)用养失调,垦建脱节,耕地质量普遍下降。长期以来,在耕地利用中,只顾当前、不顾长远的短期行为和掠夺式的经营,是较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种掠夺式的经营方式,使耕地质量下降,削弱了农业生产发展的后劲;(2)耕地生产力水平低,中低产田比重大。耕地单产不高,总产不稳,耕地生产力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1992年调查,全省中低产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66.7%;(3)对耕地投入少,集约化水平低。全省对耕地虽然不乏高投入的县(市),但从总体看,仍然没有摆脱低投入、低产出、低效益、粗放经营的状况。
二、园地 1986年初,全省园地面积1.46万公顷,1993年为4.25万公顷,1996年达到4.65万公顷,2005年发展到6.04万公顷,是1986年园地面积的4.1倍。
2005年,全省园地主要分布在哈尔滨、牡丹江、大庆、绥化、齐齐哈尔和双鸭山市,面积分别为1.20万公顷、0.95万公顷、0.80万公顷、0.62万公顷、0.58万公顷和0.56万公顷,6个市的园地面积占全省园地面积的78.1%。大兴安岭地区受自然条件限制没有园地。
三、林地 (一)林地面积
林地是黑龙江省土地类型中最大的二级土地利用类型。1986年全省林地面积为2084.8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4.08%;1993年全省林地面积达2291.0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0.40%(以上均不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为省土地管理局土地资源概查数);1996年全省林地面积2427.5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1.30%(土地资源详查数,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2002年全省林地面积2429.9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1.38%;2005年全省林地面积2440.49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1.16%。
2005年,全省林地中,有林地2206.67万公顷,灌木林地79.85万公顷,疏林地41.38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70.10万公顷,迹地40.41万公顷,苗圃2.08万公顷,所占林地面积比重及与1996、1993年相对比见表1-4。
(二)林地利用状况
黑龙江省林地,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等山区,平原区较少。从行政区域分布来看,大兴安岭、黑河、牡丹江和伊春等市(地)林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9.5%、16.5%、12.6%和11.7%,共占70.3%;面积较少的是大庆、七台河市。
林地利用主要特点:(1)林地面积大,树种优良,是全国最大的林区。全省林地面积、有林地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均居全国首位。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一带森林茂密,主要树种有100多种。其中,材质优良、经济价值较高的有50多种,红松、落叶松、樟子松、水曲柳、黄波罗、胡桃楸等是国内少有的珍贵树种;(2)全省林地分布不均,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三大山区,占全省林地面积的78.7%,森林覆盖率达68.2%;而平原区仅占21.3%,森林覆盖率为21%。平原地区,林地分布也极不均,松嫩平原西部的大庆市及其所属的杜蒙、林甸、肇源、肇州县平均森林覆盖率仅5.7%;三江平原的富锦市,森林覆盖率为4.9%,缺少森林庇护;(3)有林地以用材林为主,省属森工国有林区中用材林占有林地面积的95.3%。
林地利用的主要问题:(1)林地利用率低,存在大量迹地、无林地和疏林地有待开发利用;(2)防护林比重较小,抑制自然灾害能力较低;(3)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
四、牧草地 (一)牧草地面积
据1986年初土地资源概查,全省牧草地375.64万公顷,1996年土地资源详查为240.94万公顷,2005年牧草地224.4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75%。
2005年牧草地中,有天然草地221.02万公顷,占全省牧草地面积的98.48%;改良草地1.53万公顷,占0.70%;人工草地1.90万公顷,占0.85%。
(二)牧草地利用状况
牧草地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和山间沟谷低平地带。以大庆、齐齐哈尔、黑河和绥化市面积较大,共占全省牧草地面积的88%,面积较少的是伊春、七台河和鹤岗。
黑龙江省牧草地利用特点:(1)牧草地面积大,草质优良,草原面积居全国第7位,产草量居全国第8位;(2)牧草地分布不均,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的大庆、杜尔伯特、肇源、齐齐哈尔、富裕等市(县),大部分属草甸草原植被,草质优良,是黑龙江省主要的牧业基地;(3)牧草地利用以天然草地为主,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很少。目前还处于靠天养畜的状态。
牧草地利用的主要问题:(1)牧草地面积逐年减少,2005年面积为224.43万公顷,比1986年初减少151.21万公顷,下降40.25%;(2)草原退化,产草量低,特别是西部松嫩平原草场退化严重;(3)草场改良建设速度慢,人工草地和改良草地比重小。
五、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全省其他农用地为94.59万公顷,占全省农用地面积的2.40%。其中:畜禽饲养地0.26万公顷;设施农业用地0.005万公顷;农村道路35.80万公顷;坑塘水面23.40万公顷;养殖水面5.39万公顷;农田水利用地29.35万公顷;田坎0.29万公顷;晒谷场等用地0.10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