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组整合 2003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关于50~150亿支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意见》,提出用2~3年的时间,主要采取联合兼并重组整合等方式,形成卷烟生产适度集中、生产力合理布局、企业间充分竞争、以大企业为主导、在全国最终形成50家烟厂(每家烟厂年产量规模70万箱以上、全国卷烟年产量3500万箱)的协调发展格局。由于哈尔滨、海林、穆棱、绥化4家烟厂的产量指标均在10万~30万箱之间,都被国家局列入了调整范围。鉴于黑龙江省基本完成了10万箱以下小烟厂的关停工作,卷烟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有一个较好的基础。同时,全省卷烟市场销大于产约25万箱,地产卷烟的市场占有率、消费者信任度较稳定,地产烟产品结构调整余地很大,工业企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市场空间等因素。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多次调查研究,反复论证之后认为,黑龙江省卷烟工业当前处于重大的历史转折时期。企业整合,则有生存希望;维持现状,可能丧失最后一次生存机遇。以改革求生存已是全省卷烟工业的大势所趋,整合工业企业是黑龙江省卷烟工业生存的必由之路。
是年5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了全省卷烟工业体制实行“先托管、后合并重组、再联合”的改革思路,并制定了《关于授权哈尔滨卷烟厂对绥化、海林、穆棱等3家卷烟厂部分生产经营项目实施托管的方案》,规定了卷烟工业企业实行托管的框架模式:授权哈尔滨卷烟厂对海林、穆棱、绥化3家烟厂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卷烟牌号、统一卷烟生产、统一卷烟销售、统一卷烟产品改造与开发、统一主要原材料管理、统一大宗财务开支项目管理。托管期间被托管方法人地位不变,干部职级不变,职工收入水平不降,职工合理福利项目不减,地方烟税不受影响。
2003年7月1日,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哈尔滨卷烟厂对海林、穆棱、绥化卷烟厂正式实行托管。
是年11月,省烟草专卖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卷烟工业企业重组整合指导方案》,确立了重组整合的体制框架:哈尔滨卷烟厂变更登记注册为哈尔滨卷烟总厂;取消绥化、海林、穆棱3家烟厂的法人资格,与变更登记的哈尔滨卷烟总厂整合为一个法人实体;总厂注册所属绥化分厂、海林分厂、穆棱分厂,3家分厂均为非法人的卷烟生产单位,总厂成为卷烟生产经营实体,全国卷烟市场竞争主体;哈尔滨卷烟总厂寻求强势企业以品牌就纽带联合发展;随着全国行业卷烟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全省行业最终实现工商管理分离。
是年12月,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哈尔滨、绥化、海林、穆棱卷烟厂自愿重组整合的请示;根据4家烟厂各自的职工代表大会专题决议;根据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省内4家卷烟厂合并重组为哈尔滨卷烟总厂的函》;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哈尔滨、海林、穆棱、绥化卷烟厂重组整合的批复》决定哈尔滨卷烟厂与海林、穆棱、绥化卷烟厂重组整合为一个企业法人,将哈尔滨卷烟厂更名为哈尔滨卷烟总厂、取消海林、穆棱、绥化卷烟厂的企业法人资格,保留卷烟生产点,对外称哈尔滨卷烟总厂海林、穆棱、绥化分厂,实行内部核算和目标管理。
2003年12月30日,哈尔滨卷烟总厂正式挂牌成立。自2004年1月起划归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