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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质量与检测

第三节 质量与检测



  一、品质标准

  1985年11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卷烟》(GB5606-5610-1985)国家标准。该国标由《卷烟色香味》《卷烟卷制技术条件》《卷烟烟丝》《卷烟包装与储运》《卷烟取样及质量综合判定方法》5个独立标准组成。对烤烟型、混合型、异香型、雪茄型4种类型,甲、乙、丙、丁4个等级,包括烟支外观、空头、长度、水分、圆周、重量、吸阻、含末率、烟丝的燃烧性、焦油含量、糖碱比等理化性规定了技术要求及检测、试验方法。次年8月,黑龙江省卷烟生产企业开始实施该《卷烟》国家标准。

  1996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卷烟》(GB5606-5610-1996)系列国家标准,包括了GB/T5606·1-1996《卷烟抽样》、GB/T5606·2-1996《卷烟、包装、标志与贮存》、GB/T5606·3-1996《卷烟卷制技术要求》、GB/T5606·4-1996《卷烟感官技术要求》、GB/T5606·5-1996《卷烟主流烟气与烟丝化学技术指标》、GB/T5606·6-1996《卷烟质量综合判定》6个标准。每个标准分别对卷烟生产及质量检测的不同环节提出了要求,各标准之间内容上既相互独立,又存在一定联系,方便了标准的使用,在层次上也更加清楚、合理。使标准更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由原来的独立标准改为系列标准,该标准自199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00年11月,为提高国产卷烟吸食安全性和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国产卷烟产品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竞争能力,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对卷烟产品的焦油含量进行限制,提出2000年内全国卷烟平均焦油含量要达到15毫克/支左右;从2001年起盒标焦油量高于17毫克/支的卷烟不得进入全国烟草交易中心交易,到2005年达到平均12毫克/支左右。因此,国家烟草专卖局特别提出卷烟产品质量检验严格按照GB5b06-5610-1996卷烟国标执行,凡超过卷烟焦油最高限量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200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卷烟》(GB5606-2005)国家标准。新的《卷烟》国标增加了包装标识检验规则;一氧化碳量的标准要求及考核指标;端部落丝量、总通风率检测等检测项目,同时,取消了烟丝中水溶性总糖、总氮、总植物碱的检测项目。

  二、质量管理

  1985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主攻质量、恢复信誉、整顿牌号、调整档次、优质降耗、增税增利”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加速实现卷烟工业上质量、上水平、上品种、提高经济效益“三上一提高”的战略目标。全省各烟厂各自都成立了质量管理办公室(科),并配备了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隶属厂长直接领导。其主要任务:(1)统一组织协调质量管理活动,指导和推动各方面的质量管理工作;(2)搞好质量管理活动的计划,把质量管理各项活动纳入计划轨道;(3)对各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能和质量保证任务,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4)统一组织质量信息的流通和传递,并使之充分而有效地发挥作用;(5)研究提高质量管理的功能;(6)掌握质量管理活动动态,积极认真地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除厂部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外,车间则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班组设立质量管理员,从上到下形成一套完整的、严密的质量管理系统,并赋予相应的质量管理职能。

  在全面实施质量管理工作中,各烟厂广泛发动、积极支持职工群众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推动群众性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小组是在自愿结合或行政组织的基础上,建立以工人为主体的不同形式的质量管理小组。大体有以下3种类型:(1)按劳动组织建立的质量管理小组,这类小组是班组、岗位、工种、部门的职工,在共同的劳动(工作)中,自愿结合而成。(2)按工作性质建立的质量管理小组,这类小组有以工人为主,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为目的的“现场型”小组;有以工人、技术人员、领导干部“三结合”为主,以攻克技术难关为目的的“攻关型”小组;有以科室职能部门职工为主,以提高工作质量为目的的“管理型”小组。(3)按课题内容建立的质量管理小组,这类小组主要是由与活动课题内容有关的人员,采取自愿结合或行政组织的方式建立起来的。QC小组活动为改善企业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是年3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哈尔滨市召开全省卷烟产品质量鉴定会,对全省各烟厂产品质量及主要理化指标进行评吸、检测和鉴定。检测的32个样品中一类品22个占68.7%;二类品9个占28.1%;三类品1个占3.2%。6个新产品中一类品2个,二类品4个。从评吸结果看,各烟厂的产品质量均有了明显提高,在产品外观方面,各烟厂开始注意包装规格和装潢的改进,在装潢上力求美观、华贵、高雅、明朗,在产品内在质量方面,丙级以下卷烟色、香、味等内在质量指标都达到或超过了部颁标准,有95%的卷烟内在质量得分均在45分以上,(部颁标准为一类品45分以上,二类品40分以上,三类品40分以下)。哈尔滨卷烟厂一类品率为89%,绥化卷烟厂为85%,除穆棱雪茄烟厂7个牌号中有1个三类品外,其余5家烟厂都消灭了三类品。这一时期卷烟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乙级以上卷烟香气不足,余味滞后,有杂气,烟支钢印不清,瞎印、串印,表面不洁,切口不齐,接嘴透气、皱纹、翘边等。针对这些问题,省烟草公司在富锦卷烟厂召开全省卷烟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会。会上,哈尔滨卷烟厂三车间先进质量管理小组介绍了“如何杜绝包装缺支问题”的经验;绥化卷烟厂介绍了“加强质量管理,把产品质量指标同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的经验;穆棱雪茄烟厂和富锦卷烟厂分别介绍了“争优质、保名牌,实行‘琥珀香’和‘参茸’牌卷烟专线生产”的经验;林口和海林卷烟厂分别介绍了“提高滤嘴接装率”和“改革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的经验。各烟厂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使这次经验交流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随后,各烟厂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工业产品质量验收细则”,并进行企业自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复查小组,对各厂的质量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在这次活动中,哈尔滨卷烟厂制定了以“三个首先,四个服从”为内容的工作标准。“三个首先”是布置生产时首先布置质量工作,检查生产时首先检查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总结生产时首先总结质量升降原因。“四个服从”是人员服从质量,设备服从质量,产量服从质量,材料服从质量。通过质量管理全省卷烟产品质量的各项指标均有明显提高,中国烟草总公司生产管理部1985年第四季度抽检全国卷烟70个牌次,其中哈尔滨卷烟厂的“凤舞”总得分为92.5,列第六位,为12个一类品之一。

  1986年,黑龙江省卷烟工业企业开始贯彻执行《卷烟》(GB-5606-5610-1985)国家标准,各厂先后制定了《卷烟工艺规程》《工艺评审细则》等技术性文件。进一步落实提高产品质量的各项措施。

  1989年,哈尔滨卷烟厂全面质量管理由一级合格晋升为省质量管理奖的预评合格单位。产品在全国一级质量检测中,“林海灵芝”牌卷烟在受检的13个牌号中名列第六。特制“哈尔滨”牌卷烟在全国卷烟产品评选中取得了88.02分的成绩,在评选出的15个牌号中名列第十一位,荣获部优产品称号。

  1994年,穆棱卷烟厂获得“全国用户满意企业”荣誉称号,“宇宙”牌卷烟获得“全省用户满意产品”称号和“牡丹江市名牌产品”称号,并被牡丹江和鸡西两市列为市烟。

  1995年2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卷烟工艺规范》,3月份又下发了《关于烟草行业推行GB/T9000-ISO9000系列标准的意见通知》。全省卷烟生产企业认真贯彻《卷烟工艺规范》和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强化企业工艺和质量管理,各烟厂对工艺质量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并切实开展工艺改进活动。哈尔滨卷烟厂针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工艺技术咨询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全面的工艺改进,共进行了八项整改,使烟丝填充值比整改前提高了0.2cm3/g,梗丝填充值提高了0.4cm3/g;绥化卷烟厂对影响产品质量和消耗的诸多因素进行了工艺测试和工艺分析,对卷烟生产过程中的制丝灰损量高、卷接损耗量高,出丝率低,烟丝利用率低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切实提高了打叶质量、切梗(叶)质量,使卷烟加工损耗达到《规范》要求。与此同时,各烟厂都在用好、管好在线自动检测和控制装置上狠下功夫,哈尔滨卷烟厂、海林卷烟厂、绥化卷烟厂、穆棱卷烟厂在线工艺质量的动态检测和定量、计量、配比掺兑系统基本上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现场工艺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富锦卷烟厂、绥化卷烟厂、穆棱卷烟厂的车间管理较贯彻《规范》前有了明显进步,车间整洁,物料堆放有序,生产操作规范、文明,使现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通过贯彻《卷烟工艺规范》,全省卷烟产品在市场上经受了初步考验,质量较为稳定,信誉明显提高。1997年各烟厂定期监督检验合格率为:哈尔滨卷烟厂100%;绥化卷烟厂92%;穆棱卷烟厂88%;海林卷烟厂83%;林口卷烟厂60%。

  1997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卷烟工业〈质量振兴纲要〉实施计划》,规定到2000年哈尔滨卷烟厂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达到质量保证标准ISO9000要求。绥化、穆棱、海林卷烟厂要达到行业或省经贸委ISO9000质量标准的贯标要求。各烟厂先后制定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职责》等文件,开始在各个生产工序和管理环节试运行,取得良好的效果。




  1998年12月,绥化卷烟厂获得由中国天津(长城)质量保证中心颁发的具有国际效力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证书,成为全省首家获得ISO9002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的卷烟生产厂家。而后,哈尔滨、穆棱、海林卷烟厂也先后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各烟厂以ISO9002系列标准指导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有效地把产品质量控制在优良范围内,实现了名牌产品与名牌质量的和谐统一。2000年以后,黑龙江省卷烟工业企业开始全面推行贯标工作,以国际通行的管理标准约束生产活动,企业质量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质量检测

  (一)省级检测(二级检测)

  1985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开始筹建黑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以下简称质检站)。1987年2月经中国烟草总公司验收合格,1988年12月经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审查验收合格,授权开展监督检验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在授权和承检范围内,承担国家烟草专卖局或省级烟草专卖局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检验任务,并按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承担本地区非法入境产品和假冒商标产品的鉴定与仲裁工作;为本地区产品等级评定、新产品的开发、鉴定提供产品质量的检验报告及评价意见;负责本地区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指导和帮助三级站的建设,负责培训人员正确执行统一的检测方法;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及发展动态,研究检测技术及方法,提高检测能力并扩大检测范围;参与本地区重点科研攻关项目、重点引进项目的论证及验收工作;承担国家烟草专卖局布置的其他任务和有关部门委托的检验与仲裁。
















  1989年,省质检站对全省各烟厂卷烟产品检测的范围分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内在质量检测5个指标,即色泽、杂气、刺激、余味、焦油;外观质量检测13个指标,即箱装、条装、盒装、空头、长度、外观、水分、圆周、重量、吸阻、硬度、含末量、燃烧性。同时,对烟叶、醋酸纤维滤棒、卷烟纸、聚醋酸乙烯乳液、镀铝纸、玻璃纸、醋酸纤维丝束等原辅材料进行检测。

  1998年,随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大烟叶、香精香料以及辅料质量监督力度的要求,省质检站扩大了监督检测范围,增加了对烟草薄片、香精香料检测项目。经过多年的发展,省质检站对全省卷烟质量监督检测的方式、方法、运用标准、检测专业队伍及使用的仪器更具专业性、科学性,检测结果更为可靠。

  2005年,黑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各类检测仪器50余台。主要有:气相色谱仪、吸烟机、智能压降仪、电子天平、恒温恒湿机以及滤棒检测仪器、纸张测定仪器、丝束测定仪器、薄片测定仪器等等。

  (二)卷烟生产企业检测(三级检测)

  省质检站成立之后,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1989年先后在全省各烟厂建立了三级检测站。
  1990年,三级检测站建立初期主要检测的项目有:物理检测:圆周、硬度、吸阻。化学常规检测:烟草中总糖的检测、烟草中植物碱检测。

  烟气分析检测:烟气总粒相物中烟碱的测定、烟气焦油含量的检测。

  1995年,为进一步提高三级检测站的质量检测能力和水平,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发文件,要求各烟厂配置必要的烟草质量检测仪器,省质检站及时组织、协助各厂对检测仪器进行考察选型,除林口卷烟厂外,哈尔滨、海林、绥化、穆棱、富锦等5家烟厂都新购置了烟草薄片检测仪器。从此,各三级检测站增加了烟草薄片的检测项目。

  1997年,各三级检测站的检测项目又有所增加,增加的项目有:(1)气相色谱法检测烟气中的烟碱量;(2)气相色谱法检测烟气中的总粒相物水分含量;(3)烟丝、梗丝、薄片填充值的检测;(4)卷烟烟气气相一氧化碳的检测;(5)烟草化学常规检测:烟草中总糖分还原糖的检测、烟草中总植物碱的测定、烟草中总氮的测定、烟草中总氯的测定、烟草中磷的测定。

  1998年开始,对各种辅助材料、香精、香料进行检测。

  2000年开始,对卷烟的箱装、条装、盒装的质量进行检测。

  2005年,哈尔滨卷烟总厂产品质量检测仪器配套,检测技术及手段不断提高,严格实行从原辅材料入库、在线产品和最终产品的各项质量监督检测,为全省卷烟生产提供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