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队伍 一、人员选配 1986年,黑龙江省烟草行业专卖管理人员1084人,其中,专职人员310人;兼职人员774人。随着烟草行业的发展和专卖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省烟草专卖局和各地(市)烟草专卖局,按照“充实、加强、提高”的精神不断扩大专卖队伍,陆续选拔一些作风正、原则性强、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同志充实到各级专卖队伍中,同时,也将一些经过考核不适合从事专卖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出去。到2005年末,全省烟草行业专卖管理人员1817人。
二、队伍建设 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在抓完善专卖机构的同时,把抓全省专卖队伍建设纳入日程,重点提高各级专卖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政治素质、业务水平。1986年7~8月份,省烟草专卖局分两批组织全省地(市)、县(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股长办班培训,学习《烟草专卖条例》《烟草专卖实施细则》《经济合同法》《职业道德》等课程,有效地提高了全省专卖骨干人员的业务素质。
1990年,省烟草专卖局先后举办3期专卖人员培训班,重点培训地(市)和部分县(市)的专卖局长、专卖办主任、专卖内勤人员。组织培训人员重点学习《行政诉讼法》《黑龙江省烟草经营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省烟草专卖局局长王学孝在全省烟草系统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全省烟草系统经济犯罪情况的形势分析等内容。通过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这部分专卖干部的执法水平,同时,也带动和促进了各级专卖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1995年1月,富裕县烟草专卖局局长李明义,带领县专卖人员对城乡卷烟市场进行整顿,秉公执法,对无证烟贩倒卖卷烟的不法分子李XX及其子进行过2次处罚,没收非法贩运的各类卷烟30件(1500条),价值2万余元。罪犯被处罚后,先是找熟人说情,在未达到目的情况下,于1月30日(农历三十)纠集了5人跟踪李明义伺机报复。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三)晚17时左右,在李明义和其亲属返家途中,被等候在路边的5名歹徒用棍棒、砖头进行殴打,当即造成上门牙断落4颗、下门牙3颗松动,头部挫伤缝合6针,面部大面积血肿和破裂。事发后,富裕县政府对蓄意殴打执法人员一案非常重视,县长田继山主持召开了县公、检、法三机关的紧急会议,要求限期破案。经过公安机关的全力侦破,5名犯罪分子除1名现役军人外,均被捕获。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抓住这一典型事例,在全行业大力宣传和表彰李明义不怕打击报复,对案件一查到底的工作作风,下发了《关于表彰李明义同志的通报》,号召全省烟草专卖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李明义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刚直不阿的精神。通过开展学习李明义的活动,推动了全省专卖战线的队伍建设,弘扬了正气,打击了歪风邪气。
1998年,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更好地树立专卖人员的良好形象,省烟草专卖局开展了评选全省“金叶卫士”活动。评选出鸡西烟草专卖分局专卖办主任李明、牡丹江烟草专卖分局专卖办主任邓晓光、大庆烟草专卖分局专卖办主任赵庆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王彦军等4名同志为1998年度全省“金叶卫士”。同时,推荐李明同志参加国家烟草专卖局举办的全国“金叶卫士”评选活动,被国家烟草专卖局评为“中国烟草首届十大金叶卫士”。
1999年,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全国“十大金叶卫士”,弘扬他们不怕艰苦、不畏风险的无私奉献精神,促进全省专卖队伍形成一种学、比先进的氛围,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和政工处(机关党委)共同拍摄了反映全省专卖队伍精神风貌和专卖战士风采的专题片《金叶卫士》,极大地推动了全省专卖人员学习“金叶卫士”的热潮。
是年7月,为纪念《烟草专卖法》颁布8周年,《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颁布2周年,省烟草专卖局从7月至10月份,在全省烟草系统组织了一次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共有13个地(市)局、4个卷烟厂组成的17个代表队参赛,通过预赛、复赛、决赛3个阶段,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鹤岗、伊春、牡丹江等市局取得前六名。通过这次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全省各级专卖人员认真学习《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等专卖法律法规,为提高专卖人员业务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是年,省烟草专卖局根据全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经过摸索和实践,在全国烟草行业率先制订并实施了《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各分、县(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通过落实专卖局长责任制,在全省各地(市)局长中普遍形成了先当好局长,再当好经理,把专卖管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之首的共识。各级烟草专卖局长高度重视并亲自抓好专卖管理工作,全省专卖管理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局面,队伍建设无论从数量还是在素质方面都基本达到规定标准。绥化、大庆、七台河和牡丹江等市局着重强调增强专卖人员素质,提高办案人员执法水平,树立了行业以人为本的思想和专卖管理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多数单位能够坚持以目标管理为中心,贯彻落实局长责任制,并层层落实专卖管理责任目标。齐齐哈尔、伊春、绥化等市局将专卖管理目标分解到每个专卖人员,并将工资和奖金与专卖工作的成果挂钩,收到很好效果,同时激励了专卖人员的积极性。经过1年的实践后,省烟草专卖局于2000年3月将《专卖局长责任制》重新修订为《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各地(市)、县(市)烟草专卖局长责任制实施办法》,正式下发全省,并每年开展一次自行检查评比,对促进责任制的落实起到推动作用。从而,建立了以《专卖局长责任制》为主要考核内容的目标管理和培训考核机制,对加强全省专卖队伍建设,提高专卖人员素质,切实达到“正规化管理、规范化办案”的目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2001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了烟草专卖管理“3年阶段性工作目标”,并在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中提出了开展专卖管理“素质年”活动,省烟草专卖局结合全省烟草专卖队伍的实际制订了《关于开展“抓规范、树形象、强素质”活动方案》下发全省各级烟草专卖局。并成立了“素质年”活动领导小组,由省烟草专卖局局长王玉林担任组长,副局长迟焕发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全省13个地(市)烟草专卖局的专职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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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开展“素质年”活动,省烟草专卖局决定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强化专卖队伍素质,提高对“素质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第二阶段是整章建制,强化规范,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的八项制度,结合各地实际一条一条制定落实;第三阶段是针对实际,搞好培训;第四阶段是开展整顿,净化队伍;第五阶段是检查验收,总结提高。按照这5个阶段的要求,各地(市)、县局也先后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上报省烟草专卖局备案,省烟草专卖局针对各地存在的不同问题进行了具体指导。在工作措施上,采取整体推进的办法,一个阶段一总结,一个阶段一检查,一个阶段一部署。同时,认真总结各地在“素质年”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先进经验,先后在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召开了专卖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在绥化市烟草专卖局召开了户籍化管理现场会,逐步把“抓规范,强素质,树形象”各项活动内容引向深入。对开展“素质年”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限时整顿,强调用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保证活动求实效,见真功,结硕果。七台河市烟草专卖局在开展活动中提出不摆样子、不搞花架子,对专卖队伍提出素质高的要继续提高,素质低的要抓紧培训提高,素质差的要尽快调整。他们在与市法制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处理该市一不法烟贩倒烟后又屡次滋事,最后由法院给予判一缓二的同时,请法制办主任等当地专家学者结合案例给专卖人员授课,在半个月的培训中,组织了两次模拟考试和模拟卷宗的制作,促进了专卖人员学习的热情,提高了队伍的素质,对素质较差不适合专卖稽查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调整。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提出要提高对“素质年”活动的认识,抓“素质年”活动从基础工作抓起,从个人素质抓起,从整体形象抓起。为抓好队伍建设,组织全地区专卖队伍开展撰写专卖管理论文评比,为省烟草专卖局召开专卖理论研究研讨会提交10余篇论文,其中两篇获奖。组织专卖队伍开展军事训练,提高战斗作风,在全地区开展了争创星级执法大(中)队,星级专卖(稽查)员的活动,规定每半年组织测评一次,并以文件形式,通报下发测评结果。在6月26日的测评中,全区一市六县首次评出三星级执法大(中)队10个,二星级执法大(中)队7个,共有71人被评为1~5星级专卖(稽查)员。
在开展“素质年”活动中,省烟草专卖局把专卖队伍的培训列入重要日程,由省烟草专卖局牵头先后举办了全省专卖局长培训班,专卖办主任、稽查队长、专卖管理骨干培训班,请省高级法院、省政府法制办,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进行讲课,将《烟草专卖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烟草专卖处罚程序》、办案文书等科目作为必修课,在结业时进行闭卷考试,并记入本人培训档案。各基层单位也按照省烟草专卖局要求,相继举办培训班。各地区在培训中因地制宜增加了培训内容。大兴安岭地区烟草专卖局聘请了公安干校讲师进行讲课;伊春市烟草专卖局聘请了著名律师授课;鸡西市烟草专卖局聘请了检察机关从事法律研究的专家授课,增强了培训的实用性,提高了学习效果。鹤岗市烟草专卖局在培训中对4名成绩不合格的专卖稽查人员亮出了黄牌。双鸭山市烟草专卖局在培训中规定实行末位淘汰制,上榜公布考试成绩,排名最后两位停止工作一周,期间不发效益工资和奖金,重新学习并补考,补考不合格者,调出专卖队伍。激发了专卖人员学习的热情,许多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从而使培训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2002年3月,省烟草专卖局在学习合肥、成都等专卖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卖稽查网络建设的工作思路。省烟草专卖局制定并下发了《全省烟草专卖稽查网络建设的规定》,本着全省专卖稽查网络建设要坚持整体推进,分阶段实施,规范化运作的原则,对全省专卖稽查战线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必备的执法办案装备、工作职能和专业化分工到强化专卖稽查网络建设的保证措施共制定了11项规定。全省专卖稽查网络由省烟草专卖局设专卖监督管理处、烟草专卖管理稽查总队。总队下设4个直属支队。13个地(市)烟草专卖局设专卖管理办公室、专卖管理稽查支队。年销售卷烟在1万箱以上的县(市)烟草专卖局和边境县烟草专卖局建立24小时值班的机动稽查大队。
《规定》下发后,省烟草专卖局先后两次在七台河、哈尔滨召开了“全省烟草专卖稽查网络建设座谈会”,适时的总结网建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使全省烟草专卖稽查网络建设工作得到及时有力的推进。全省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按照省烟草专卖局提出的“网络建设,专卖先行”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烟草专卖稽查网络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大了人员的配备与投入,组建了新的专卖稽查队伍,市场监管能力得到了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02年6月,为进一步提高专卖管理人员依法办案水平和能力,提高办案文书质量,省烟草专卖局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的具体要求,于6月7~9日,组织全省各地(市)、县级烟草专卖局和铁路烟草专卖局的专卖办主任、稽查队长和专卖业务骨干共计130人,举办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讲解了行政执法处罚案卷卷宗的制作方法及应注意的重点、难点问题;讲解了烟草专卖执法处罚案卷卷宗的制作过程,重点讲解了案件定性问题及专卖执法工作难点等内容。培训班观摩了七台河市勃利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的执法卷宗。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给出的教学案例现场制作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案卷。
是年7月,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专卖管理队伍“素质年”活动检查的通知》精神,省烟草专卖局下发了《关于对“素质年”活动及上半年专卖管理主要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决定从9月20至28日对全省13个地(市)、19个县(市)烟草专卖局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制定了检查方案和打分标准,出了3套试题,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访、五考的方法进行检查。经过全面检查和多方面的测评,以及通过法律法规的考试,对个别不适合专卖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将一些政治素质好、专卖业务强的同志充实到专卖队伍中来,提高了全省专卖队伍的整体素质。
2004年,省烟草专卖局对全省专卖管理人员进行了统一教材,统一授课,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的“四统一式”脱产学习和培训,共对全省2000多名专卖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根据成绩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进行专卖执法资格认证。同时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烟草专卖文明执法九条禁令》,对专卖管理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制定了执行行为标准。通过建章立制,纪律约束,正面引导,使全省专卖执法队伍逐步实现正规化管理,规范化办案的目标。
2005年8月至10月,省烟草专卖局在“牡丹江烟草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先后举办了11期专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每期4天,全省1425名专卖人员先后接受了培训。
到2005年12月,黑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经过“充实、加强、提高”形成了一支由1817人组成,有较强战斗力的专卖队伍,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独立执法或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