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专卖管理
第二章 专卖管理
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烟草专卖条例》把专卖内容划分为烟草专卖制品和烟草专卖管理品。199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改变了《烟草专卖条例》对烟草专卖品与烟草管理品的划分,把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过去属于专卖管理品的专用材料和专用设备都上升为烟草专卖品,从而扩大了烟草专卖品的范围。按照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品的范围具体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1986~2005年,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在实行烟草专卖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在《烟草专卖条例》颁布以后,严格遵照国家规定的范围进行有效的专卖管理,在保障行业发展和维护国家及消费者利益上发挥了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