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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省级机构

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一节 省级机构



  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既是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在黑龙江省烟草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也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代表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管理,维护“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管理体制;实施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政策规定在黑龙江省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工商企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组织协调黑龙江省烟叶及烟草制品的生产、调拨、市场调节和市场开拓,实施国有资产监管,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承办烟草企业成立、合并、撤销、分立等工作。




  一、组建上划及机构规格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组建于1982年7月。1983年4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与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84年4月,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上划中国烟草总公司,上划后改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实行中国烟草总公司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总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由总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党的关系和思想政治工作由地方管理,业务归口黑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协调管理。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1982年组建时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副局级单位。1986年8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征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为正厅(局)级单位。

  二、主要领导成员

  1985年,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主要领导成员有:经理、党组书记王学孝(副局级),副经理、党组成员杨国椿(副局级)、张发(正处级)、徐会文(正处级)、刘文清(正处级)、赵兴(正处级)。

  1987年6月2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党组任命王学孝为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经理、党组书记(正局级),魏介奇、刘文清、梁彪为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副局级),张发任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巡视员(副局级)。

  1988年4月28日,本着政企分开的精神,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党组决定:免去魏介奇、梁彪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刘文清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副经理职务。是年7月29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任命苍海为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级)。

  1991年1月,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中共中国烟草总公司党组任命王玉林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副厅级)。是年7月10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任命陈学文为中共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厅级),原中共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苍海离职休养。

  1992年7月14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任命魏介奇任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代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代经理、党组代书记。原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经理、党组书记王学孝离职休养。

  1993年10月,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中共中国烟草总公司党组任命魏湘泽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副厅级)。

  1997年12月5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决定魏介奇继续担任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总经理职务;王玉林任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总经理、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中共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副书记(正厅级),试用期1年;迟焕发任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中共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党组纪检组组长(副厅级);孙杰邦任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副厅级),试用期1年。

  2000年3月,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任命牛中全为中共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厅级)。

  2005年8月,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党组任命吕忠信为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总经理,中共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正厅级)。

  到2005年12月,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局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吕忠信(正厅级);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魏湘泽(副厅级);副局长、党组成员迟焕发(副厅级);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孙杰邦(副厅级);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牛中全(副厅级)。

  三、内设机构

  为了适应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解决机构设置乱、人员配置不合理的问题,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1986~2005年的20年中,对内设机构进行了多次调整,经过增设、改设、合并、撤销等演变过程,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逐步趋于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

  1986年1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内设机构16个,定编人数125人。机构有:办公室、计划处、财务物价处、生产处、科技处、专卖处、政治部办公室、人事处、劳资处、保卫处、老干部处、审计处、法律处、企管办、史志办、机关党委。

  1987年7月,成立黑龙江省卷烟工业公司,将生产处、科技处并入工业公司合署办公。

  1988年4月,将史志办并入办公室,撤销了企管办,将人事处、劳资处、老干部处合并为人事劳资处,专卖管理处改为专卖办公室。

  1989年5月,增设监察处(纪检监察室)。

  1990年11月,撤销政治部办公室改设宣传教育处。

  1991年8月,保卫处改为公安处。

  1994年2~3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进行了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革后机关处(室)由原来的16个压缩到11个,定编人数由原来的125人压缩到82人,新设立4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列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11个职能处(室)是:办公室、人事劳资处、综合计划处、财务会计处、科技生产处、专卖管理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处、公安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4个事业单位是:机关服务中心、老干部处、烟草学会、计算机信息中心。

  1995年7月,撤销了宣传教育处,成立了教育处和思想政治工作处。

  1996年6月,撤销了科技生产处和教育处,成立了生产调度处和科技教育处。

  1998年8~9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开展了定编、定岗、定责“三定”工作,本着科学设置编制,合理确定岗位的原则,确定内设机构16个职能处(室),其中有:办公室、综合计划处、财会处、专卖处、生产调度处、科技教育处、计算机信息中心(隶属于科技教育处)、纪检监察处、政治工作处(与机关党委、影视中心合署办公)、人事劳资处(内设职工技能鉴定站)、审计处、公安处、老干部处、烟草工会(与机关工会合署办公)、行政处、多种经营处、烟草学会。

  2001年4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着规范、改革、创新的原则,对机关处(室)进行了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等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这次人事制度改革,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职能处(室)由原来的16个合并调整为12个;改变了6个机构名称;设立了4个专业部门。减少的4个职能处(室)是:多种经营处、行政处、烟草工会、烟草学会。变更机构名称的6个职能处(室)是:综合计划处改为发展计划处;生产调度处改为经济运行处;财会处改为财务管理中心;公安处改为公安保卫处;专卖处改为专卖监督管理处;老干部处改为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新设立的专业部门是:烟草学会、计算机信息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机关服务中心。调整后的12个职能处(室)是:办公室、发展计划处、专卖监督管理处、经济运行处、财务管理处、审计处、科技教育处、人事劳资处、安全保卫处、监察处、思想政治工作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2001年8月,设立了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同时撤销了政策研究室。是年12月,将烟叶处列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序列,负责烟叶产业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2004年7月,全国烟草行业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黑龙江省烟草系统工业和商业分设。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的《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定编人数84人,内设机构为11个职能处(室),13个专业部门。11个职能处(室)是:办公室(外事办)、综合计划处(经济运行处)、安全保卫处、专卖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财务管理处、审计处、科技处、人事劳资处、监察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思想政治工作处(机关工委、工会)。13个专业部门是: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办公室、烟叶管理工作办公室、整顿经济秩序办公室、省局森工专卖分局、铁路专卖分局、民航专卖分局、农垦专卖分局、烟草学会、机关服务中心、机关车队、计算机信息中心、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职业技能鉴定站。

  以上机构设置至2005年末没有变更。

  四、直属企事业单位

  1986年,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已经组建了4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即:黑龙江省烟草原料公司、黑龙江省卷烟销售公司、黑龙江省烟草物资公司、黑龙江省烟草科学研究所。

  1987年1月,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的统一部署,组建了黑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并经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予以法定资格认可和计量认证,颁发了证书,企业规格为处级单位。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全省6家卷烟厂、1家卷烟材料厂的卷烟产品质量和新产品开发、全省烟叶生产、卷烟辅助材料的质量监督与检测工作。1991年7月黑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列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直属事业单位。2004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将该站改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专业部门。

  1988年8月,经黑龙江省计经委、外贸厅同意,省卷烟销售公司挂黑龙江省烟草边贸公司的牌子,组织开展烟草边境贸易工作。1990年11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讨论决定,将省卷烟销售公司从事边境贸易工作的部分人员、业务分离出来,在哈尔滨市正式成立黑龙江省烟草贸易公司,并在绥芬河市设立分支机构--绥芬河烟草贸易公司。黑龙江省烟草贸易公司及绥芬河烟草贸易公司,是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的国有专卖企业,规格为处级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开发边境经济贸易工作。1998年,黑龙江省烟草贸易公司注册并更名为哈尔滨金叶激光防伪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生产全省卷烟激光防伪标识。

  1990年12月,经中国烟草总公司批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组建了黑龙江省卷烟技术开发中心,该中心是由中国烟草总公司科技部、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哈尔滨卷烟厂、绥化卷烟厂、海林卷烟厂、穆棱卷烟厂、富锦卷烟厂、林口卷烟厂、哈尔滨印刷机械厂、牡丹江卷烟材料厂、牡丹江烟草机械配件厂、佳木斯合成材料厂、黑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等单位共同集资联合组建的。受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领导,中国烟草总公司科技部业务指导,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是独立核算的经济联合体,属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直属企业单位。黑龙江省卷烟技术开发中心的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科技兴烟”的方针,调动发挥全省烟草行业的科技力量,开发、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集中力量开发新产品,改造老产品,实现以地产烟叶为依托,研制具有龙江特色和风格的名优产品;积极开展引进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消化发挥先进设备技术的作用;研究提高烟叶处理、香精香料、薄片、梗丝等的工艺技术;搞好科技情报咨询服务,加强与有关科研部门、院校的科技协作,提高卷烟专业人员的技术素质,提高全省卷烟生产整体水平。1994年1月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黑龙江省卷烟技术开发中心由省烟草公司直属企业变更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主任负责制,1996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决定将黑龙江省卷烟技术开发中心与黑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合并。

  1992年5月,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批准,组建了中国烟草黑龙江进出口公司。该公司是由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和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双重领导,企业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经营全省烟草及其制品的进出口贸易、烟草行业机械设备、原辅材料和技术的进出口及代理业务。1999年12月,经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批准,中国烟草黑龙江进出口公司进行更名改制,改制后公司名称为:中国烟草黑龙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992年7月,经省烟草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组建了黑龙江省旅游贸易公司,并下设东宁、黑河、宁安、虎林4个旅游分公司。黑龙江省旅游贸易公司是省烟草公司直属企业,企业规格为处级单位,编制15人,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主要工作任务是:承办旅游接待,组织洽谈贸易,带动发展经济,努力办成集旅游、贸易等多种经营的实体公司。2001年1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决定将该公司划归哈尔滨天阳国际烟草有限公司管理。

  1992年11月,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研究批准,组建了黑龙江省烟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1993年1月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是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规格为处级单位,编制定员6人。公司主要任务是: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的综合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项目,为烟草行业内外房地产建设服务。公司现已形成工程建筑、装饰装修综合性的开发公司。

  1992年12月,经黑龙江省烟草公司批准组建了龙城经济贸易公司。该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规格相当于处级单位,编制15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公司1998年9月废业。

  1993年8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中国烟草总公司批准,由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哈尔滨卷烟厂、香港天利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了哈尔滨天阳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公司于1995年正式运营,系烟草打叶复烤企业。公司占地面积14万平方米,有员工243人。公司组建后,凭借着先进的技术设备,出色的产品质量,周到、细致的服务,企业产品得到国内外客户的广泛称赞。2001年黑龙江省烟叶经营体制改革后,该公司划归哈尔滨烟叶公司管理。

  1998年9月,经黑龙江省教委批准,在黑龙江省烟草职工中专学校基础上,组建了黑龙江省烟草中专学校绥化分校,学校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有教室6个,微机室1个,学生宿舍38个。学校主要教学工作任务是对全省烟草行业内接收的退伍军人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教育,先后开设的专业有会计电算化、卷烟机械与复烤、市场营销、烟草种植、企业管理、烟草工业方向、烟草商业方向等。

  到2005年12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共有7家,即:黑龙江省卷烟销售公司、黑龙江省烟草物资公司、中国烟草黑龙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烟草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烟草中专学校绥化分校、黑龙江省烟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哈尔滨金叶激光防伪开发有限公司。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及省局(公司)、直属企业单位、烟叶公司领导名录详见表6-1、6-2、6-3。